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發文:關於日本的九問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2月27日轉發人民網評論員文章《關於日本的九問》。全文如下:
一、高市真正反省涉臺謬論了嗎?
高市首相發表的涉臺言論,是二戰後日本領導人首次對中國作出帶有武力威脅意味的表態。有人爲其辯解,稱她已多次對“失言”進行澄清並試圖“降溫”,而中方卻“不依不饒”。事實果真如此嗎?我們不妨看看高市後續的表態:她一面說自己的言論符合政府立場,不會撤回取消,一面辯解這只是“假設性回答”,今後會避免列舉具體的情形。說白了,她“反省”的,不是有關言論違背了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精神、違背了日方在臺灣問題上所作承諾,而是不該把“存亡危機事態”講得那麼明確、具體。也就是說,不認爲自己“說錯了”,只是“說多了”。
日本衆議院大選前,高市首相再次提及臺灣問題,稱日本和臺灣離得很近,如果臺海發生危機,美日將聯合撤僑,如美軍受攻擊,日本不會坐視不理。我們要問,臺灣有事無事,關日本何事?爲何執意把日本綁在所謂“臺灣有事”的腳本里?又爲何想方設法把美國拉過來說事?她的話,與其說是“反省”,不如說越解釋越吐露了“真心”,暴露出某些勢力不惜代價也要軍事介入臺海、干涉中國內政的居心。
二、日本在臺灣問題上言行一致嗎?
首先要明確的是,中日之間在臺灣問題上是有共識的,不應存在理解上的分歧。1972年中日恢復邦交時簽署《中日聯合聲明》,白紙黑字寫明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此後,日本外相及高官多次公開表示,臺灣問題“本質上是中國的內政問題”。中日雙方在多個重要政治文件和領導人會談中,都反覆確認就臺灣問題達成的共識。
然而,我們看看日方是怎麼做的呢?近年來,日本政界盛行“臺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的論調,政府高官、執政黨高層、國會議員及地方官員頻繁竄訪臺灣,在臨近臺灣的區域加強針對性軍事部署。高市首相說在臺灣問題上基本立場沒有變化,但卻始終迴避重申具體內容,拒絕撤回暗示武力介入臺海謬論。這些行爲明顯背信棄義,從根本上損害了中日關係政治基礎,給兩國關係發展造成嚴重障礙。
三、日本軍國主義得到徹底清算了嗎?
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部分日本甲級戰犯做出了判決,這是國際社會對日本軍國主義的正義清算。但隨着冷戰特別是朝鮮戰爭爆發,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草草結束,僅對28名甲級戰犯作出宣判。日本迅速開啓重整軍備進程,組建了準軍事化組織——“警察預備隊”,後來改稱自衛隊。日本與美國糾集的一些國家簽署所謂“舊金山和約”,極力淡化戰敗歷史教訓,逃避軍國主義侵略罪責。
戰後相當長時期,日本不斷爲戰犯洗白翻案。至1951年底,戰後初期被整肅的戰犯、舊軍人、右翼頭目等21萬餘人中,201507人被免於處理。此後大批軍國主義分子重返政壇擔任要職,甲級戰犯重光葵出任副首相兼外相,甲級戰犯嫌疑人岸信介任首相,操縱日本政治風向逐步右轉。1978年,包括東條英機在內的14名甲級戰犯被合祀于靖國神社,成爲日本政客爭相膜拜的所謂“英靈”。
日本未同軍國主義做出徹底切割,導致侵略戰爭的思想根源與政治餘孽至今仍在作祟。日本右翼勢力加緊推動擴軍強武,挑戰二戰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面對日本軍國主義可能死灰復燃,國際社會應共同反對和遏阻這一危險傾向。
四、日本發自內心反省侵略歷史了嗎?
日本在二戰期間的對外侵略,給地區和世界帶來深重災難,也使日本人民深受其害。戰後日本政府對此表達了一定程度的反省和道歉,日國內也有不少秉持正義、熱愛和平的人士,對歷史保持清醒認知並心懷愧疚。但一些右翼政客和當政者始終拒絕正視歷史,他們倒是對戰爭進行了所謂“反思”,但“反思”的不是戰爭罪責,而是“爲何戰敗”。與此同時,他們從未停止爲侵略歷史翻案,一直在極力淡化、否認甚至美化侵略。聲稱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是戰勝者對戰敗者的審判,以“歷史未定論”爲罪行開脫。頻頻參拜靖國神社,對甲級戰犯頂禮膜拜。推動篡改歷史教科書,否認“南京大屠殺”、強徵“慰安婦”等歷史事實。日本右翼政客的這些行徑,充分反映了對二戰正義結果心懷怨恨和不滿。口頭上偶爾口稱“反省”,行動上卻一再虛僞反覆,這如何能讓遭受戕害的鄰國和國際社會相信日本的“悔悟”?
歷史和未來是相通的,否認歷史就是拒不認賬,忘記教訓必然重蹈覆轍。當高市首相宣稱“日本回來了”,世人不禁要問,什麼樣的日本回來了?是那個鼓吹“八紘一宇”、對周邊鄰國肆意侵略的日本回來了嗎?是一個掙脫戰後體制束縛、重走軍事擴張老路的日本回來了嗎?
五、在戰後賠償上,日本與德國相比差在哪裏?
戰後德國曆屆政府均以各種形式向戰爭受害者表示真誠謝罪。1970年,時任聯邦德國總理勃蘭特在華沙猶太人殉難紀念碑前雙膝跪地,給世人留下深刻印象。德國在法律和道德層面嚴肅履行賠償義務,設立《聯邦賠償法》等系列專門法律及專項基金,推進廣泛的國家賠償和受害者個人賠償。德國直至2007年才完全還清二戰賠款,而一戰賠款更是歷時92年,到2010年才最終還清。
相比之下,日本在戰後賠償問題上採取了完全不同的態度,謀求以簽訂條約方式一次性解決問題,逃避對戰爭罪責的系統清算。雖然向部分東南亞國家支付了有限賠款(多以勞務和實物形式,實際價值大爲削減),但對主要受害國中國,則以中國放棄政府間索賠爲由,長期規避對民間受害者的法律與道義責任。強擄勞工、強徵“慰安婦”、細菌戰等暴行的受害者及其遺屬在日提起的賠償訴訟,幾乎均以敗訴告終。
如何對待戰爭賠償責任,檢驗一個國家的歷史觀與道德良知。日本右翼政客罔顧歷史正義,逐步架空承認殖民與侵略的“村山談話”,通過“安倍談話”宣揚“無需揹負不斷謝罪的宿命”,試圖了結勾銷包括賠償、道歉在內的歷史責任,這些做法不可能真正取信於亞洲鄰國與國際社會。
六、日本侵略戰爭的遺留問題解決了嗎?
二戰結束已逾八十年,但日本對外侵略所造成的大量遺留問題仍未得到解決。這其中,既有仍在產生嚴重負面影響的現實威脅,也有始終未能得到妥善處理的歷史罪行。
日本在侵華戰爭失敗後,將大量化學武器就地掩埋藏匿,這些武器至今仍是威脅中國民衆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堪稱“不定時炸彈”。截至2025年,在中國18個省份發現約40萬枚日遺化武。根據《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日方本應在2007年底前完成銷燬工作,但相關進程被一再拖延,已四次逾期。二戰期間,20多萬名女性被日方強徵爲“慰安婦”,遭受長期的性奴役。上千萬勞工被強擄至日本各地,在非人條件下被迫從事高強度勞動。同時,侵華日軍在佔領區強制推行“軍票”,致使無數家庭畢生積蓄一夜之間化爲烏有。戰後,這些受害者及其遺屬曾多次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要求謝罪與賠償,但均以失敗告終。此外,日本侵華期間掠奪的大量珍貴文物至今仍被日方佔有,中國要求返還文物的呼聲,始終未得到合理回應。
對於這些戰爭遺留問題,無論日方如何緘口不言,如何篡改教科書,都無法掩蓋歷史真相,藉口“戰時行爲”更逃脫不了應盡責任。唯有正視歷史,以實際行動清償侵略罪責,才能彌補對受害國人民的傷害,贏得國際社會的諒解。
七、日本真的堅持“專守防衛”嗎?
所謂“專守防衛”,是指日本僅在遭受武力攻擊後才能動用防衛力量,且防衛力量使用要限定在自衛所需的最小必要限度內。這一原則是戰後日本和平憲法精神的核心體現。
觀察近年日本政府的言行,不得不說“專守防衛”已然名存實亡。2015年,日本政府強行推動國會通過新安保法案,規定如與日本“關係密切的他國”遭受武力攻擊,並被認定爲構成“存亡危機事態”,日本便可行使集體自衛權。2022年底,日本政府通過新版《國家安全保障戰略》等三份安保文件,明確將“對敵基地攻擊能力”寫入國家防衛戰略,賦予自衛隊先發制人的打擊權。高市早苗首相一上臺,就醞釀解禁武器出口限制,甚至公然暗示可能武力介入臺灣問題。
日本掏空“專守防衛”原則,意味着擺脫戰後體制,加速軍事鬆綁,在擴軍強武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需要弄清楚的是,日本動不動就把“存亡危機”掛在嘴邊,日本究竟面臨什麼生存威脅?二戰結束80年,曾經窮兵黷武的日本再次成爲能打仗、要打仗的國家,將給人類帶來什麼?
八、日本真的是“和平國家”嗎?
日本憲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永遠放棄發動戰爭、武力威脅或以武力作爲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這是日本對國際社會的莊嚴承諾,也是其重返國際社會的政治與法律基石。
近年來,日本當政者通過“解釋修憲”、解禁集體自衛權、發展遠程進攻性打擊能力等一系列“切香腸”式操作,不斷架空憲法的和平內核。執政黨公開推動修憲議程,企圖最終取消第九條。高市首相揚言要將自衛隊明確寫入憲法,爲自衛隊“正名”,使日本擁有“正式軍隊”,從法理上徹底告別“戰後體制”。與此同時,日本軍事開支已連續14年增長,近5年激增約60%。2025年人均防衛費高居亞洲第一,達到中國的3倍。這些資金正被大量用於研發進攻性武器,首相官邸高官甚至宣稱“日本應當擁有核武器”。我們不明白的是,一個標榜和平的國家爲何如此排斥“和平憲法”?爲何如此沉迷於發展超出自身防衛需求的進攻能力?
八十多年前,日本曾以“大東亞共榮”的虛假口號粉飾侵略。今天,日本是否又要以“和平國家”的面具,掩蓋重走軍事擴張老路的野心?如果日方在背離和平的道路上一意孤行,最終只會自食惡果。
九、日本人權記錄真的好嗎?
日本長期以“人權優等生”自居,時常借“人權牌”干涉他國內政。但從歷史到現在,日本在人權領域的實際表現,與其自我標榜的形象之間存在顯著差距。
歷史上,日本軍國主義製造了大屠殺、活體實驗、細菌戰、隨軍“慰安婦”等大量人權災難,其殘忍程度在人類史上都極爲罕見。日本還長期侵犯阿伊努人、琉球人等少數族羣權利,對他們進行欺凌掠奪和強制同化,實施歧視行爲和差別待遇。戰後日本發展過程中,基本人權也屢遭漠視。水俁病、痛痛病、四日市哮喘等公害病發生後,相關企業和政府部門隱瞞事實、延誤處置,給民衆留下難以磨滅的傷痛。經濟繁榮的表象之下,貧困與歧視問題不容忽視,日本相對貧困率達15.4%,超過六分之一人口生活遠低於社會普遍水平,每七名兒童中就有一人面臨食物不足、營養失衡的困境。性別不平等問題依然頑固,女性平均年收入僅爲男性的56%,非正式僱傭崗位中女性佔比超過70%。作爲社會公平的最後防線,司法機關多次被曝出現逼供、僞造證據等行爲,製造了“足利事件”“布川事件”等轟動全國的冤案。駐日美軍基地周邊居民長期承受安全事故、刑事犯罪、噪音與污染之苦,政府對民衆抗議置若罔聞,甚至還動用警力鎮壓。一個連本國老百姓權利都無法保障的政府,沒有資格對他國評頭論足。
來源丨中國駐日本大使館
編輯丨吳澤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