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走街串巷
是個肌理,是個現象,是一種表現,是畫面的構成;表現沒有固有的模式與思維,繪畫需要創造性的語言語境。可能就是粗糙,可能就是不走常規路,尋找表現形式的突破與改變,使得其有些“怪異”,有些不適應,我想太習慣了你我都會覺得不適應,尤其是在藝術表現上。
我喜歡耐人尋味的表現而非什麼都交代的清清楚楚,一點沒有想象的空間,彷彿別人都是傻子,理解上都有嚴重的障礙似得,就像個展覽館的講解員一樣喋喋不休。視覺藝術是用感官來感受的,而非是需要解讀的方式,這是我們的繪畫藝術發展的思想性造成的所謂的欣賞藝術表現的習慣,所謂的只有繪畫作品的內容與思想纔有形式存在的意義這樣帶有強烈的宣傳色彩及功能性的表現,積重難返。
我倒是希望用感官感受(欣賞)我的畫,完全可以抽象的看待,傳遞的是一種情緒化的表達,如此我足以慰藉了。
四尺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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