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上交工資被拒後,八旬老太把兒子告上法庭,搞得兒子妻離子散
親情是風雨中的一把傘,爲人遮風擋雨;親情是黑夜裏的一盞燈,爲人照亮前程;親情是寒冷中的一爐火,給人帶來溫暖。
可在廣東佛山,一位八旬老太太卻在除夕夜張貼大字報,細數兒子、兒媳的不是,而後還三次把兒女告上法庭。
但是,老太太第三次勝訴後,拿着判決書並沒有一絲的高興,反而嚎啕痛哭。
法律雖然能定勝負,卻無法挽回逝去的親情。
1
餘老太夫妻共有四個小孩,年輕是靠給人做衣服維持生計,生活雖然過得艱苦,但所幸大兒子阿明從小很懂事,不僅幫忙照顧弟妹,還力所能及地承擔家務活。
後來,阿明進入工廠打工,除了留給自己一些零花錢,大多數的工資收入都盡數交給餘老太保管。
不過,由於阿明性格比較內向,一直遲遲找不到對象。
直到三十歲,在朋友的介紹下,阿明纔好不容易相親成功,結婚生孩子,並把小家安與父母同一個小區。
按理說,對餘老太來說,是件值得開心的事。
誰知事與願違,阿明婚後,他們就爆發了不可調和的矛盾。
一次,阿明與太太衛紅回家喫飯,餘老太提出,讓兒媳婦衛紅把工資收入交給她保管。
衛紅愣了一下,還是很有禮貌地表示自己能管好自己的工資。
可餘老太不依不饒,堅決要衛紅上交工資,雙方當時並沒談攏,之後餘老太就三天兩頭打電話給阿明,要求他們夫妻上交收入。
阿明拗不過母親,給自己留了一點生活費,就把工資又交給母親保管。
可餘老太並不滿足,還是態度強硬,要兒媳婦上交工資,一來二去,阿明有一次終於失去了耐心,與母親吵了幾句。
餘老太馬上暴跳如雷,覺得是兒媳婦衛紅在背後攛掇,纔會讓原來千依百順的阿明忤逆她。
於是,餘老太在小區門口攔下衛紅,對着她破口大罵。
衛紅氣不過,就和餘老太吵了起來。後來雖然在阿明的阻攔下,叫停了這場鬧劇,但婆媳之間的裂縫卻是難以修補了。
有一位心理學家說了一句話,人們之所以遠離懸崖,那是因爲邊界很清晰,而水的邊界很模糊,所以經常淹死很多人。
一個沒有邊界感的父母,通常害了孩子,還把孩子變成“仇人”。
兒子既然成了家,就意味着他要以小家爲先。可惜餘老太好像不明白這個道理,不僅要求兒子繼續上交收入,還荒唐到連兒媳婦的收入也想抓在手裏。
不得不說,這樣的控制慾讓人窒息。
2
2013年年底,餘老太在小區不小心摔了一跤。
經醫院診斷,餘老太患有嚴重的骨質疏鬆,需要臥牀休息。
阿明因爲有事耽擱,沒有及時趕到醫院。
餘老太心生不滿,就給了深圳的小女兒打電話。
後來,小女兒與阿明商量,她每個月支付2300給他照顧母親。這樣阿明可以辭職照顧母親,又有經濟來源。
這不失一個好辦法,一切也好像往好的方向發展,每天阿明給父母做飯,陪他們散步。可僅僅過了兩個月,餘老太又不樂意了。
她認爲,每次阿明都是要她電話叫纔過來,而且從來不知道買營養品給她喫,沒有孝心。
餘老太又一次認爲,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衛紅,於是一個電話就把衛紅喊到家裏,接着就是劈頭蓋臉一頓輸出。
衛紅沒做過的事,當然不肯認,當場就反駁回去。
這一次,阿明也沒忍住,埋怨母親不知足,他說:“我是辭職照顧你,妹妹每個月是給了我2300塊,但我都用來買菜照顧你們了,你還要我貼錢買營養品,我哪裏來的錢?我一家三口就靠衛紅一個人的工資,日子也是過得緊巴巴的。”
殊不知,餘老太聽了,不僅沒有心疼兒子的不容易,還覺得自己養了個“白眼狼”,不知孝順父母,她把阿明夫妻趕出家門後,就埋頭寫起大字報,列出兒媳數十條“罪狀”。
隔天一早,餘老太夫妻在小區貼了十幾張大字報,以此丟盡兒子、兒媳的臉。
這還不算,餘老太還跑到當地教局、兒媳的學校告狀,讓兒媳不得安寧。
阿明夫妻爲此走到哪裏,都被人指指點點。
學校爲了不受影響,也讓衛紅暫時回家休息。
阿明多次打電話懇請母親不要鬧事,可餘老太根本不聽。
無奈之下,阿明主動提出離婚,希望還妻子一個清淨。
社區工作人員也多次介入調解,可工作人員說:“我們經常調解,接觸過很多人,就沒見過像餘老太這麼固執的人。”
直到社區工作人員告訴她,阿明夫妻離婚了,餘老太才消停了幾個月。
心理學家埃裏克·埃裏克森曾說,成年人主要任務就是發展親密關係。
而這裏所說的親密關係恰恰就是夫妻關係,而不是母子關係。
如果子女組建自己的家庭後,父母沒有調整好心態,強行要把原生家庭的母子(或父子)關係凌駕於子女夫妻關係之上,必定會引發衝突和矛盾,破壞家庭和諧。
孝順父母是子女應該做的,但需要父母用慈愛來換取孝順,而不是一味的指責和索取。
3
任誰也想不到,2014年,消停了半年的餘老太突然把阿明告上了法庭,訴求有兩個,一是每個月支付600贍養費,二是每個月阿明上門探望父母兩次。
在法庭上,餘老太聲淚俱下地控訴阿明如何不孝,她決意要個公道。
可阿明也表示,被母親搞到身心俱疲,妻離子散。
最後法庭判決,阿明每個月支付撫養費五百塊,每週探望母親一次。
但阿明只是直接把一年的贍養費一次性打到母親的卡上,卻一次也不願意上門看母親。
餘老太原本想通過起訴,重拾母子親情,可最後卻把兒子推得更遠。
可惜她沒相通這個道理,2015年餘老太又把大女兒告上法庭,說她在深圳開商場賺了很多錢,卻對父母不聞不問,從來沒有盡過對父母的贍養義務。
對此,餘老太的女兒沒有出庭應訴,她表示法庭怎麼判就怎麼執行。
最後,法庭同樣判決大女兒每月支付餘老太五百塊贍養費。
但餘老太還是不滿意,一年後,她再次把大兒子和大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大女兒每月支付3800塊贍養費,大兒子則支付1300塊贍養費,並且要求兒女要回家探望。
這一次,母子、母女終於在法庭上相見,對於母親的獅子開大口,兒女再也按捺不住內心的悲憤,與母親吵了起來。
法庭最後考慮到孩子們的經濟條件,只是把贍養費提高到每月六百塊。
拿判決書的那天,阿明走進法庭時,看到餘老太轉身就離開了......
餘老太拿着判決書,和老伴相互攙扶着離開法庭,沒走幾步就嚎啕痛哭起來。
她說:“我沒有贏,兒子輸了。”
也許,此時餘老太終於明白,雖然贏了訴訟,但輸了兒女,那冰冷的1200塊贍養費,還不及兒女一聲親熱“媽媽”的呼喚。
世上所有美好的感情都是雙向奔赴的,愛唯有通過愛來換取,母慈纔會有子孝。
父母用慈愛關懷子女,方能喚醒子女對父母的關愛之情,這樣才能營造出溫馨和諧、充滿愛意的家庭氛圍。
參考素材:央視網:《今日說法》:20170516 尋找愛的法則:母親的第三次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