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要妻子淨身出戶被殺,15年後妻子落網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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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軌要與妻子離婚,並且還讓妻子淨身出戶,妻子憤怒花錢聯合侄女將丈夫殺害後拋屍江中。15年後妻子落網,被判無期徒刑。


事情發生在雲南怒江,2005年時,丈夫高明出軌了,之後他向妻子李珍提出了離婚,並且還想讓李珍淨身出戶。


李珍心中有怨:憑什麼你是出軌的人,反而還讓我淨身出戶。李珍不同意,伴隨着夫妻的感情徹底決裂,李珍心中的怨氣越來越深,竟然萌生了要殺害高明的想法。


這個想法在心中愈演愈烈,到了2006年2月時李珍開始實施計劃,她先去貢山縣購買了安定藥片,以及尼龍繩和頭套。

聯合侄女李雲以及僱傭了三名幫兇,欲對高明進行殺害。


2月20日晚上,高明服用了李珍替換的帶有安定粉末的膠囊,之後昏睡過去。李雲帶着三名幫兇聯同李珍將高明殺害後裝進事先準備好的布袋裏。


之後他們又將高明的屍體丟進了怒江裏,李珍給了三名幫兇一萬元報酬,各自逃離了現場。


一直到2006年3月中旬時,高明的屍體漂出江面被發現後報了警,經查,死者高明是先被殺害後再拋入江中的。


2021年4月1日, 貢山縣公安局將兩位被告人李珍和李雲逮捕。在庭審期間,李珍和李雲得到了高明與李珍孩子的刑事諒解。


之後經過審理,一審法院以原告李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雲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之後兩位被告選擇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則認爲,原判根據原告的犯罪事實、性質,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對兩位原告的判處量刑合理,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件事情在網上傳開之後,引起了人們的深思。


婚姻中,丈夫出軌對妻子造成了很深的傷害,是丈夫有錯在先。但案件中的高明並沒有悔意,他要求與妻子離婚,並且還讓其淨身出戶,這是導致這起案件的主要原因。

婚姻是神聖的,要求夫妻雙方絕對忠誠,高明的做法違背了婚姻忠誠的法則,任何一個妻子都不可能接受。


而妻子李珍作爲受害者,她不甘心離婚,更恨丈夫的無情,最終想到了用殺害他的方式了結。


原本的受害者變成了兇手,倫理人情上再同情弱者,可李珍還是觸犯了法律。法律是一條底線,任何人碰不得。


如果說李珍在遭遇了丈夫出軌,以及無理的要求之後,她沒有選擇這種極端的方式,而是通過合法的途徑保護自己,那麼結局將會截然不同。


而侄女李雲也是盲目地聽從了姑姑的吩咐,成爲了幫兇,如果當時她能勸誡一下李珍,等待她們的便不會是牢獄之災。


若愛,請深愛,如果不愛,也別傷害。如果李珍當時能有這種豁達的心情該有多好,不愛了,一腳踹開,各生歡喜!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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