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劍光:“事死如事生”,清明時節的兩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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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數字技術開始深度參與“身後事”。網絡祭祀、AI還原逝者影像、“數字遺產師”這些新事物相繼出現,延續“慎終追遠”的精神內核。清明時節,本報採訪了上海師範大學人文學院教授張劍光,在唐史研究、上海地方文獻研究之外,他還著有《入土爲安:中國古代喪葬文化》一書,近日增訂再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25)。張劍光教授告訴我們,雖然喪葬禮儀與追思形式不斷變革,但歷經二三千年,傳統習俗中的基本流程還是保留下來,如今的新技術也將與傳統習俗相互補充。在採訪中,他爲我們介紹了清明節的由來,以及江南地區吳文化中的清明與喪葬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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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子愷《落紅不是無情物 化作春泥更護花》

張劍光

寒食、清明合一,和唐玄宗的詔敕及連續放假有重要關係

文匯報:清明節其實是寒食節、上巳節和清明節氣三者融合而成的。能否請您給我們講講這個融合過程?

張劍光:準確地說,三節並非融合,而是存在消長。

今天我們的清明節,在歷史上又被稱爲踏青節、三月節等。清明應該源自上古時代的春祭禮俗,是個祭拜自然的節氣,一般處於仲春與暮春之交。

傳統的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即黃道)上的位置來劃分的。從太陽在春分點算起,每前進15度爲一個節氣。上一年冬至的108天后是清明,或者說,春分後15天就是清明,這個時候“萬物皆潔齊而清明”,是春季最好的一天,萬物生長茂盛的時刻。清明的更多含義是提醒農民春耕春種,《淮南子·天文訓》說是“清明風至”。春暖花開,一片綠色,有身份地位的人、居住在城裏的人習慣到城市四郊看看景色,就稱爲踏青。

寒食節的來源一般認爲是爲了紀念春秋時晉國人介子推。晉文公下令全國禁止生火做飯,以表達對介子推忠孝的尊重。後來寒食被定爲冬至後105或106天,實際上是在清明前二天,“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到了魏晉時期,民間的主要活動據《荊楚歲時記》說是“折柳插門”,之後開始加入祭墳習俗,就成了“插柳於墳”。從此祭掃墳墓慢慢成爲寒食節一項最重要的活動。

上巳節一般是三月第一個“巳”日,後來乾脆定於三月三日。這是根據農曆確定的,所以有時會和寒食、清明碰巧湊在一起,但更多的年份是沒有碰上,或在前,或在後。上巳節主要的活動是祓禊除災,東晉後改成曲水流觴,因爲處於春天,是以沐浴在春天的美好時光中作爲主要活動。

直至唐朝,寒食與清明都是兩個不同的日子,而且在時人眼裏是以寒食爲重。唐初著名的類書《藝文類聚》卷四《歲時中》談節日,有寒食、三月三日,沒有列清明。玄宗初年編成的《初學記》,在卷四《歲時部下》也是有寒食、三月三,但沒列清明。書中說寒食:“據歷合在清明前二日,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又引前人的說法:“今寒食準節氣是仲春之末,清明是三月之初,然則禁火蓋周之舊制。”

唐代,寒食節仍是禁火以紀念介子推。沈佺期《寒食》曰:“普天皆滅焰,匝地盡藏煙。”《嶺表寒食詩》說:“嶺外逢寒食,春來不見餳。洛中新甲子,明日是清明。”節日到來,出現的情景就是時人所說的:“處處無煙火,人家似暫空。”(許棠《奉天寒食書事》)不過,在這個節日裏,唐代人主要的活動變成了掃墓。

開元二十二年,唐玄宗頒敕:“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代相傳,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廟享者,何以表其孝思?宜許上墓,編入五禮。”上墓祭祀早就有,到了唐玄宗,順應民風習俗的變化,編入禮中,用政府的命令加以合法化,符合了人們盡孝的需求。由於寒食和清明相連,如《唐會要》就記載玄宗開元二十四年下敕“寒食清明,四日爲假”,連放四天假。之後,有時會休假三日,有時會五日,最長的至七日。連續放假,將寒食和清明連稱,使清明和寒食的功能相混在一起,人們將這幾天都視爲應該是返本追宗的掃墓日子。顯然,寒食和清明合在一起,和唐玄宗的詔敕及連續放假是有重要關係的。

文匯報:此後這兩個節日就合一了嗎?

張劍光:宋代人還是分別提到寒食、清明這兩個節日的。如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列有《清明節》,說到“寒食前一日,謂之炊熟”,用麪粉捏出個飛燕的樣子,“柳條貫之,插於門楣,謂之子推燕”。范成大《吳郡志》說:“寒食則拜掃墳墓,競渡也用清明、寒食。”但從上墳、春遊的活動上來說是結合了,講到寒食的時候也有春遊。如梅堯臣《湖州寒食陪太守南園宴》:“遊人春服靚妝出,笑踏俚歌相與嘲。”

到了元代,禁火冷食的習俗不斷淡化,清明節就從附屬於寒食節的地位上升到取代寒食節。明清時期大體承接前代舊制,清明節祭拜祖先、悼念已逝親人的習俗盛行,而寒食只是在書面記錄上仍然存在,主要活動也是祭掃,與清明節完全重疊,所以提到的次數越來越少。

的確有一部分學者認爲上巳節和清明節後來是合在一起的,所以上巳節漸漸淡出人們的視野。其實它們時間並不完全重疊,只是開展的活動如踏青、野宴、遊玩,有很大的相似性。上巳節到河濱沐浴洗濯,洗去身上的污垢以祛除晦氣和病魔的修禊儀式在魏晉以後漸漸消失,人們發現沒有多少必要再過一個基本相同的節日。再加上有些人認爲上巳、清明有時時間重合,兩節相撞年景不好,最後就造成了普遍重清明節而輕上巳節的現象。說到底,上巳節不是被清明節合併,而是自身在漸漸衰落,最後慢慢消亡。

豐子愷《誰家寒食歸寧女》

上海歷代方誌中記載的清明與喪葬習俗

文匯報:您是上海嘉定人,也長期研究江南地區的歷史與文化。可以給我們談談吳文化中有哪些獨特的喪葬傳統嗎?

張劍光:作爲世世代代土生土長的嘉定人,我熟悉的是江南的生活場景。歷史上的嘉定,一直屬於蘇州府管轄,浸潤在吳文化之中。

早在有文字記載之前,在今江蘇、浙江、上海就有人類活動。一萬年前,人類死後的葬俗比較簡單,也沒有墓坑。五千年前的崧澤文化中,見到的墓葬一般是仰身直肢葬,有隨葬品。四千多年前的良渚文化,及之後的吳地許多遺址中有稻穀、農具等陪葬品。

自商末周太王之子泰伯、仲雍等從黃河流域南奔荊蠻,帶來了先進的北方的思想文明,吳文化就融合進了北方文化,成爲中華文化的一部分。中國傳統的喪葬觀,也就是孔子的“慎終追遠”對喪葬的提倡,令南方的民風習俗產生了巨大改變。國家以禮制建設爲核心,勢必會在喪葬上有一整套的規定,養生、送死、祭祀都要符合禮儀的規範。這類規範,大約在西周至春秋戰國之際,在《儀禮》中成熟,並得到南、北方的普遍遵守。

喪、葬、祭的各類規定,在傳播的過程中有簡有略,有些會出現些變化,但吳地對傳統文化的核心,一直是尊重傳承的。比如喪事禮儀上,送終、招魂、弔唁、入殮、出殯、落葬等程序,即使到今天,仍能見其大概。《正德華亭縣誌》卷三說:“吉凶多沿俗禮……喪事尚佛老,用聲樂,祭多以俗節,而婚喪之費尤侈。頃來士大夫間行古禮,閭里亦多慕之,然循習既久,未能悉變也。”說的就是即使到明代,吳地都是按着中原北方的文化傳統舉辦喪事。

其次,吳文化的傳統是信鬼神、好祭祀,因而在喪葬習俗上大多是做得更鋪張繁瑣。自道教建立、佛教傳入,佛教的輪迴果報和中國傳統的靈魂不滅結合起來,事死如生,喪葬就變得繁複起來,而吳文化引入了這些因素。

張劍光《入土爲安:中國古代喪葬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25)

文匯報:上海各區縣的老方誌裏面,有沒有讓您印象特別深刻的關於清明以及喪葬習俗的記載?

張劍光:方誌的編纂者對寒食、清明兩節具體活動的記錄,就讓我們看到這兩個節日之間越來越難區分。嘉定現存最早的方誌《練川圖紀》捲上談到“寒食,上墓;清明插柳於門,寒食不上墓都多以是日”,上墓是在寒食這天,清明上墓是寒食沒上墓的人拾遺補漏。稍後的《嘉靖嘉定縣誌》卷一說“寒食,上新葬者之墓。清明,插柳於門,上祖墓”,分成寒食上新墳,清明上祖墳,這種說法多少是令人有點喫驚的。

《萬曆嘉定縣誌》卷二說“寒食,祀先。祭新葬者之墓,縣紙錢於樹芟薙宿草。清明,插柳於門伐,柳枝藏之,以爲釀醋之用”,似乎和祖先相關的祭祀、上墳活動都是寒食這天完成,清明是喫喫玩玩就行。《乾隆青浦縣誌》卷一說“寒食,祀先”“清明節,折柳插檐,拜掃先塋,懸紙錢曰標墓”,意謂青浦地區寒食只要在家祭祀祖先,到了清明才上墳拜掃。但不管怎樣,寒食和清明祭祖、上墳是兩大活動。時間上應該是祭祖在先,上墳在後。

方誌中關於喪葬習俗的記載很多。比如談到明代人厚葬祖先,《嘉靖嘉定縣誌》卷一說“父母死,送葬音樂、文繡擬諸五侯,甚至傾產”,子女送葬要送窮家。《萬曆嘉定縣誌》卷二:“喪葬之家,置酒留客。若有嘉容喪車之前,綵亭繡帷,炫耀道途,聊誇市童,不顧雅道。”方誌作者認爲這種厚葬實在太過分。不過進入清朝,情況發生變化,厚葬越來越少,葬不起先人的事例多起來了。如《康熙嘉定縣誌》卷四談到:“喪葬之禮,嘉俗久廢。三十年前,銘旌綵亭,步障巨廠,繪素彌山,名家富室,時或見之。今則累世淺土,十室而五,間有葬者,或累喪而並出,或乘暮而宵行,掩諸溝壑,名曰偷葬,皆由風俗貧瘠所致也。”

方誌中也記錄了具體的喪葬過程。如《乾隆嘉定縣誌》卷一二談到上海的喪葬“未能如古者,不用樂,不作佛事”“迨及葬時,富家或虛文糜費,中下之戶率昏夜偷葬。若夫鄉村惡少,藉口風水關礙,聚衆攔喪,婪詐酒食銀錢,不饜不止。此濱海惡習,尤宜痛懲”。今天只有一些地區存在攔婚,卻不知道清代還有攔喪的做法。

清末外銷畫《送葬圖》卷(局部),描繪了清代官紳家喪禮、送葬場景。現藏牛津大學博德利圖書館

文匯報:近代以來經歷了從“入土爲安”到火葬的過程,有意思的是,傳統喪禮的基本流程——小殮、守靈、大殮、豆腐飯、做七、落葬——大部分保留了下來。這是爲什麼呢?

張劍光:中國人講究傳統,對老祖宗好的思想和制度是想盡一切辦法留傳、繼承下來,但中國人又很能接受新事物新觀念,當比較後發現西方在喪葬上有合理的一面,就馬上接受,並且和中國的傳統相中和,進行改良。這是一百多年前我們的先人聰明的地方,他們不墨守成規,有創造,爲今天的社會建立了新的良好文化習俗。

傳統的喪葬禮儀裏,人初終,家人要打掃庭院,將死者遷到房子正中廳堂。“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婦人哭踊”,當聽到家裏有女人的號啕聲,就意味着有人死了。然後,家裏人要舉行招魂儀式,來到河邊,插上幾支香,將死者的靈魂勸回來,這在上海郊區至今仍然保存着。人死後,要清潔身體,梳理頭髮,向親朋好友報喪。親朋好友知道後要來弔喪,並慰問死者家屬。接着是小殮,給死者穿上壽衣。家屬要在死者身旁守靈、點香,讓死者的靈魂留在身體裏。小殮的次日是大殮,也就是入棺儀式。入棺時,後輩要在旁邊大哭,作最後的告別。棺材落葬,普通人一般是三日,但也有三月或數月,甚至是數年。下葬的地點和時間一般是要請專門看風水的人來挑選的。下葬後要對着死者的牌位虞祭,七天後是卒哭。佛教傳入後,對死者要進行誦經祈禱及設齋供奉,有七七齋、水陸法會等。民間將七七齋引入,有的喪家是延請僧人從頭至尾參與喪事,有的依財力在三七、五七、七七請僧人唸經造功德,一般的只是遇七家人自己點香紀念。

魏晉時有送燒的習俗,就是將死者活着的時候使用的物品全部燒給死者,這原是北方少數民族的做法,後來傳播了開來,雖然歷史上有不少人反對送燒,但這一習俗至今流傳。唐代出現的燒紙錢,是給死者在陰間黃泉路上使用的,也是流傳至今。

上述列舉的只是一小部分古代習俗,在上海周圍地區至今都保存着。《儀禮》中古代的喪禮很複雜很具體,今天肯定不可能全部照單收下。而簡化後的重要步驟能保存下來,可能和中國人“事死如事生”觀念下重視養死、祭禮的民族心理有關。儒家的孝道根深蒂固地植根於中國人的心目中,怎樣讓自己的父母在風風光光中走完一生,怎樣讓自己內心永遠記着祖先的恩惠,很多人看得很重,因此在社會安定的情況下,傳統有益的禮儀對社會的規範,大家還是能夠接受的,甚至擁護的。歷二三千年,傳統文化對民間的影響仍然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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