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壓歲錢上交的孩子們,長大之後難逃兩種結局,和幸福快樂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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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過了幾天,該走的親戚也走完了,該拿的壓歲錢紅包也拿了。

很多父母摸了摸自己乾癟的錢包,看了看自己微信餘額空空的賬戶,於是把魔掌伸到了孩子的壓歲錢。

年後第一批孩子的壓歲錢也該上交了。

孩子們愁眉苦臉,一副深受打擊的樣子,生無可戀地把自己壓歲錢交到了媽媽的手中。

而媽媽喜笑顏開,好像比自己給出去的還要多。

哎呀,自己的荷包終於回血了,而且回的還要比給出去的多,這個年實在是發大了,發大了。


前兩天有一個孩子自己壓歲錢收了2萬塊錢,媽媽讓他把紅包上交,並美其名曰這是禮尚往來。

也就是媽媽也給了別的孩子的錢,這個錢事實上是媽媽給出去的,所以要還給媽媽。

而孩子理直氣壯地說:“這是我的錢,我做主!”

最後法官來判了這一個家務事,提到:

紅包在民法典中是屬於長輩贈予孩子的,當長輩把錢給到了孩子的手上,就是屬於孩子的。

這是孩子的個人財產,可以由家長代爲保管,但是家長不能收爲己用。

要使用的話,也只能使用在孩子身上,比如說孩子的學費、孩子的醫療費、孩子需要買什麼玩具之類的。

不能說用在家用上面,比如說媽媽拿來買菜、媽媽拿來買化妝品、媽媽拿來買包包,這些都是不可以的。


紅包錢上交對於父母來說,似乎是名正言順。

而很多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每年的壓歲錢也確實上交了。

那些從小的壓歲錢不得不上交的孩子,其實也慢慢長大了。

這些孩子長大之後很難逃脫兩個結局。

這兩個結局,無論哪一個,其實背後都藏着孩子的痛苦、無助。

這個孩子在錢方面就很難能做到幸福和知足。


第一個結局:孩子變得特別摳門

有個朋友叫阿旺,從小家裏麪條件不是特別好,父母也非常的節儉。

上小學的時候,同學每週的零花錢是5塊錢,而他沒有,或者是偶爾媽媽會給他一塊錢。

每年的壓歲錢從幾十塊到幾百塊甚至到上千塊,但都只是在他手裏面焐了幾天,最後都被父母收去了。

媽媽說,家裏面養他也要花很多錢的,這些壓歲錢也是父母要給出去的。

所以他從小對於金錢就特別的渴望。

初中畢業之後,他還差幾分沒有考上理想的高中。

他知道如果要去讀中專的話,家裏面需要花很多的錢,於是他就收拾起行囊到深圳打工。

剛開始就在工廠的流水線工作,但是他人聰明,又比較勤勞,後來直接做到了組長,後來做到了技術員。

再後來他自己就開了一個小工廠,又勤勞技術又好,慢慢的一年也能賺上百萬。

在深圳有了房子,有了車子。

房子買的是步梯房,他說步梯房好啊,又可以鍛鍊,而且公攤面積很小。

車子也買的是非常普通的代步車。

他基本很少請客戶喫飯,跟朋友一起喫飯的時候他都搶着算賬——不是爲了買單,而是爲了AA制,看每個人付多少錢,精確到角。

有一次去他家裏,發現他家的陽臺全部是各種紙盒子,而且家裏面亂糟糟的。

我說:“你這個盒子留着幹嘛?幹嘛不扔?”

他說:“這個盒子還能賣錢呢。”

然後家裏面亂糟糟的,我問他怎麼不請個鐘點工來搞一搞。

唉呀,他說:“花那錢幹嘛?我自己能收拾……”

我特別不能理解:“你現在一個小時賺的錢,都相當於鐘點工幾個月做的錢了。你爲什麼還去省那個錢呢?”

大家也比較熟了,他就回憶起小的時候。

從小到大都沒有自己的錢,壓歲錢每年都被媽媽收走。

上學的時候看到別人買各種好喫的,看到同村的孩子拿壓歲錢去買鞭炮。

有一年他跟媽媽說,自己的壓歲錢想自己拿着,想買一雙鞋子。

媽媽卻跟他說:“你這個白眼狼,壓歲錢媽媽也給了別人的,媽媽還得給你交學費……”

從此他再也不跟爸爸媽媽搶這個壓歲錢了。

工作之後第一次發工資,他就去商場買了一雙1000多塊錢的鞋子。

但是他卻發現穿到腳上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好,而且花完錢之後,心裏面覺得特別的恐懼。

於是他開始攢錢,不該花的錢一分錢都捨不得花。

只有銀行卡上面的數字一直往上漲,他心裏面才踏實。

在心理學上有個概念叫做“心理剝奪感”。

也就是孩子在小的時候,別人都有錢花,他自己沒有。

在小的時候缺乏錢,長大之後就拼命地補償。

有一些人就是特別的摳門,有錢捨不得花。

這讓我想起電視劇《人民的名義》裏面那個貪官。

雖然貪了很多的錢,但是穿着非常樸素的衣服,每天騎着那輛破自行車,所有的錢都放在家裏,一分都捨不得花。

其實就真真正正變成了錢的奴隸。


第二個結局:孩子窮大方

麗麗從小的壓歲錢每年都上交,長大之後考了一所不錯的學校,後來也在公司裏面做白領。

每個月月薪2萬,可以說已經是很不錯的工資。

但是她每個月都存不下錢,不要說月光了,半月都光了。

下半個月要麼就是刷信用卡,要麼就是啃饅頭、喫白粥過日子。

她也覺得很不得勁,自己明明想要攢錢,爲什麼就攢不出來呢?

有一個朋友就讓她記一下賬。

結果她發現:每次跟朋友出去喫飯的時候,都是她買單;每次去逛商場的時候,她都會買那件自己覺得很漂亮的而且很貴的衣服。

回到家裏面也沒有怎麼穿這個衣服,但是她就得買,壓根忍不住剁手。

工作了幾年,啥也沒有。

後來是狠下心貸款買了一輛車。

結果貸款買下了車,她的日子依然是這樣子:前半個月把錢花光,後半個月還是窮途潦倒,要麼靠朋友接濟,要麼就是自己煮點麪條。

有一次聚會的時候,參加了一個心理學的聚會,她才明白:

原來她是“對童年的自己進行匱乏補償”。

在童年,她所有的壓歲錢都要上交,零花錢也幾乎是微乎其微。

所以她現在花錢,是在填補童年那個想要卻得不到的窟窿。

童年沒被滿足的慾望,往往要用一輩子去追,可追的方向常常跑偏。

教孩子管錢,不是教他怎麼省,而是教他怎麼和慾望相處。


寫在最後

壓歲錢沒多少錢,可它能影響一個人對待錢的態度,甚至影響他一輩子的幸福感。

小時候被強行收走的孩子,長大後要麼摳到極致,成爲守財奴;要麼揮霍無度,永遠填補內心的空洞。

這兩種活法,都談不上幸福。

真正聰明的父母,不會沒收壓歲錢,而是和孩子一起商量:存多少、花多少、捐多少。

讓孩子在錢上學會等待、學會選擇、學會感恩。


當一個人能心平氣和地對待錢,他就不會被錢牽着鼻子走。

願每個孩子的壓歲錢,都變成成長的禮物,而不是童年的一道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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