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超市喝完飲料再結賬被要求10倍賠償,媽媽一番話讓老闆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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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菁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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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帶着兒子去超市買東西,因爲這次需要買的東西比較多,所以她需要逛得比較久一些,特別是有一些東西還要挑選一下。兒子剛剛在超市外面的遊樂場玩了很久,剛好也沒有帶水出來,非常的口渴,到了超市之後就嚷嚷着說讓媽媽給他喝水喝飲料。

媽媽想着去收銀臺買單太遠了,自己這邊還要趕着時間選東西,於是就打開了一瓶飲料給兒子喝,說:你先喝,喝完待會我們拿空瓶子到前臺去結賬就行了。

兒子聽了媽媽這麼一說也非常放心的大口大口地喝完了飲料,終於選完了東西,到超市的收銀臺準備結賬,剛好今天自動收銀的地方人特別的多,媽媽也想着剛好拿的是一個空瓶,那麼就到人工收銀這裏結一下賬。

萬萬沒有想到,兒子在拿着空瓶子給收銀員說要掃碼買單的時候,收銀員就說:這怎麼是一個空瓶子?孩子就說:剛纔我太口渴了,我就喝完了,我現在纔來結賬。收銀員臉色一變,指着旁邊寫着“偷一罰十”的標誌說:你這樣子還沒有買單,就喝算是偷東西,按照我們的超市規定是要罰款10倍的。

媽媽還在手機上回客戶的一個問題,萬萬沒有想到兒子在買單的時候卻出現了一些小問題,趕緊上來問怎麼回事兒?收銀員就說:你這個飲料都喝完了,按照我們超市的規定偷一罰十,所以你這個飲料要付10倍的賠償。

02

媽媽瞬間火冒三丈:啥?你說我兒子偷東西,偷東西會主動給你買單?

收銀員一看媽媽氣勢洶洶的樣子就趕緊叫來了主管,主管就把媽媽拉到了老闆的辦公室裏面。媽媽雖然很生氣,但是也非常理性地跟老闆說:

首先偷東西是偷偷把東西拿走了沒有給錢,我的兒子要買單的,他並沒有主觀意識上想要把你的飲料喝完就逃單,你把我兒子這樣的行爲定性爲偷東西,你這樣的方式對我的兒子造成了身心傷害,你還得賠償我精神損失費。

老闆看了陳女士這樣一副非常精明的樣子,瞬間氣勢就弱了下來,他跟陳女士說:不好意思,是這樣子的,我們超市經常掉東西,所以我們就在各個地方放了“偷一罰十”的一個牌子,也跟服務員說了如果東西被偷了,服務員也要承擔責任,所以他們可能就矯枉過正了……

陳女士大聲地說:在法律上說你們超市有沒有權利制定偷一罰十這樣的規定,你們的東西被偷了,是你們的監控沒做好,是你們的員工沒有看好,是你們的東西沒擺好,你開超市你就要有這樣的防範意識。我兒子是非常主動的要買單的,你竟然說我兒子偷東西,這讓讓我非常的生氣和憤怒,這個事情上哪裏說理我都不怕。

老闆其實自己也懂得只是說寫個牌子,希望能夠讓那些真正的小偷能夠怕一點,而也跟員工嚴厲的說了,一定要看緊,萬一是被偷東西了,員工得自己掏錢,所以這個員工剛剛是新來沒多久的,性格也比較軸,所以看到小朋友拿着一個空瓶子來結賬,就想着說是“偷一罰十”,讓他10倍的付賬。

陳女士一番理直氣壯的話,讓老闆也知道今天是碰到個硬茬了,也覺得非常的羞愧,後來就給陳女士送了一些禮品,而且老闆還跟陳女士的兒子道歉了,說他今天口渴了在超市裏面喝東西但是主動去買單了不是偷東西,是前面收銀員搞錯了,還把收銀員叫過來跟孩子道歉……

陳女士帶着兒子回家了,但是以後再也不想去這個超市了。

(圖片均來源於網絡,侵權立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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