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肚子疼”住院,醫生一查嚇得馬上報警,無知父母崩潰
文|菁媽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山東泰安一個12歲的女孩最近總覺得肚子隱隱作疼,又不是來例假,也不是喫壞肚子,總覺得肚子不舒服,於是媽媽就帶着12歲的女孩到醫院去檢查。
醫生詳細的檢查之後把自己嚇了一大跳,原來這個女孩子是得了盆腔炎,而且感染了HPV,這可把醫生嚇了一跳,趕緊詳細的詢問,原來這個女孩已經有過半年的性生活史。
在《刑法》中女孩沒有超過14歲就屬於幼女,強姦不滿14歲的幼女要從重處罰,會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或者是死刑。而且也要求老師或者是醫生,如果發現有幼女被強姦的話要及時上報,而且這個上報是強制上報的,所以這個醫生就趕緊上報相關的部門,然後報警了!
警察來到了醫院來諮詢,而父母這時候也非常的崩潰,開始知道這樣的一件事,對孩子的負面影響非常的大,於是父母就要求不要把這個事情過多的透露給外界!
一個12歲的女孩應該是在父母的監護下成長的,平時孩子上學放學回家跟哪個小朋友去玩,父母應該都大概有一定的認知,爲什麼這個孩子被強姦了將近半年的時間,父母也不知道?
根據醫生曝光,這個女孩在半年前就因爲陰道炎就醫,當時女醫生上報醫務科還被反問,怎麼就確定她被性侵了?
醫務科失職可能影響的只是他的前程,但是父母的失職影響的是孩子一輩子啊,如果在半年前父母就知道孩子被性侵的話,就趕緊保護孩子報警抓住歹徒,那麼孩子是不是後面的罪就不用受了呢?畢竟對於孩子來說,這不僅僅是身體的傷害,更是心靈的傷害!
除了父母在照看上失職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沒有對孩子進行性相關的教育。
心理學家胡佳威把孩子0~15歲分爲4個階段,提醒家長們不同的階段該如何對孩子進行性教育
第一階段:5歲以下的孩子
要教孩子上廁所,教孩子認識男女之別,也要教孩子認識自己身上的各個器官,包括性別的器官,給孩子看一些關於自己從哪裏來的出生教育,到了孩子脫下尿不溼之後,要及時的給孩子穿內褲。
給孩子穿內褲的時候也要告訴孩子:內褲內衣蓋住的地方不能給別人看,不能給別人摸,如果有異性跟你討論內衣內褲蓋住的地方,你要趕緊跑告訴媽媽。除了爸爸、媽媽、奶奶不要給別人脫你的內衣內褲,如果說是去看醫生的話,也要爸爸和媽媽陪同纔可以。
第二階段:5~8歲的孩子
告訴孩子家庭是什麼樣的,有爸爸有媽媽有孩子,也要幫助孩子明白什麼是朋友,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幫助,幫助孩子辨別什麼樣的朋友是好的朋友,什麼樣的朋友是壞朋友。
幫助孩子區分男性和女性身體的區別,要幫助孩子理解身體權的意義,也就是你的身體你做主,你不想別人碰的話就可以不讓別人碰,也要幫助孩子理解身體隱私的意義。
第三階段:9~12歲的孩子
要讓孩子知道不同家庭成員的家庭角色、權利和責任,幫助孩子給偏見、成見、羞辱、不寬容、騷擾,排斥下定義。
幫助孩子理解生殖器官的結構和功能。也要讓孩子知道懷孕是如何發生的?如何才能預防懷孕,要知道基本的避孕手段。
幫助孩子區分影視作品或者是小說,或者說是文章裏面的理想形象和現實生活中的區別,比如說小說裏面的都是霸道總裁,都是有錢又好看的,那麼現實生活中其實並不是這樣子,是有極大的差異的。
第四階段:12~15歲的孩子
能夠理解男孩和女孩在青春發育期,生理、情感和社會等方面的變化的相似之處和不同之處,要教會孩子保護自己不受到性傷害。
其實就是父母在不同的年齡段要慢慢的教會孩子知識,只有孩子懂得知識了,在碰到事情的時候纔不會懵懂,才能更好的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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