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生打胎醫生報警找出男同學欲結案,警察一句話找到真兇
文|菁媽
01
家有女兒,有一種教育不能缺少,那就是性教育!
浙江杭州的韓律師提到了一個讓人心酸的未成年保護的案件。
15歲的女孩小花上初二,她發現到自己該來月經的時候沒有來月經,而且隱隱覺得不太對勁,於是她悄悄進行了驗孕檢查,發現自己真的懷孕了,她不敢告訴媽媽,只偷偷的借了錢要去醫院去打胎,她以爲這樣子就能夠瞞天過海,把孩子打下來就能萬事大吉。
萬萬沒有想到她去醫院打胎的時候,醫生髮現她沒有家長帶來,趕緊打電話報警,因爲根據《未成年保護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醫生在遇到未成年流產的時候,如果認爲涉及違法犯罪行爲,要選擇報警,這是醫生的責任。
02
所以這個負責任的醫生報警之後,警察也立刻打電話給小花的媽媽,小花的媽媽來到之後,警察就對小花進行審問,在詢問的過程中發現小花早戀,有一個男朋友是她的同學,跟她一樣是15歲。
這個15歲的男孩以及對方的家長叫到了警察局,對雙方進行審問,對口徑之後發現都是統一口徑,兩個人早戀而且也屢次發生了關係,考慮到有可能有些時候在發生關係的時候,沒有做好避孕措施。
在法律上小花年滿14歲具有性同意權,所以她交男朋友的話,那麼她如果同意的話,男方就不算是強姦,剛好她的男朋友也是15歲,兩個人的年齡是一樣的,所以這樣的情況法律上對男方有沒有相應的處罰,可能只是雙方家長私下協商。
比如說打胎的時候費用要由男方來支付,或者是男方可以支付一定的營養費。
查到這裏警察就覺得應該結案了,畢竟雙方的口徑都是一致的,而警察根據自己多年破案的經歷覺得最好證據鏈要更全面一些,於是就跟醫生說:這個女孩打胎之後,要把這個胚胎的組織留下來跟男孩進行DNA的鑑定。
萬萬沒有想到,小花打胎後取下來的胚胎組織跟男孩子進行DNA鑑定的時候,發現是沒有親子關係,也就是這個女孩子肚子裏面的孩子並不是她男朋友的,這樣的一個發現就讓這個案件又重新進入了撲朔迷離的階段。
03
要知道小花在交代的時候,自己就只有這個男朋友,沒有提到過其他的男性。
警察就根據小花和母親平時的人際關係進行排查,經過一輪又一輪的排查,終於排查到了一個非常關鍵的疑似人物,就是一個49歲的中年男子二狗子,在一家汽車維修廠做修理工。
爲什麼這個男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呢?因爲小花的媽媽是在外地打工,所以把女兒放在家裏面上學,因爲自己在外地打工,平時沒有時間看女兒,所以就委託二狗子平時幫助照顧自己的女兒,比如說給女兒送點喫的,或者是女兒學校需要家長出面的時候他出面,比如說開家長會的時候。
公安機關就把胚胎提取物和二狗子進行親子鑑定,發現這個孩子就是二狗子的。
再繼續詢問小花才知道,原來二狗子經常用錢或者是零食或者是玩具、衣服等來誘騙小花跟他發生關係。
在誘騙小花跟他發生關係的時候,也一直在給小花洗腦,不要告訴她的媽媽,也不要告訴其他的人,甚至二狗子還引導小花在班裏面找一個男朋友早戀跟他沒有發生關係,這樣萬一出現什麼事情,二狗子也有一個甩鍋的對象。
如果是警察沒有讓醫生把胚胎提取物留下來跟男同學進行親子鑑定,可能二狗子的這個甩鍋行爲就真的甩成功了。
而二狗子這樣的情況是按《刑法》第236條的強姦罪來進行定罪的。
強姦罪的基本處罰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但是二狗子每次都是用錢或者是其他的零食來誘騙小花,也沒有算得上是強迫。
而2020年發生的一起鮑毓明律師包養幼女猥褻案,在2021年3月份《刑法》236條增加了一條特殊人員的規定,對已年滿14歲或者未滿16歲的未成年少女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二狗子這樣算是情節惡劣的,首先他還引誘小花去跟同學談戀愛早戀,其次還導致小花懷孕,最後不得不打胎。
所以他至少要判三年以上,但是警察在案件的審查過程中就發現了一個問題,小花媽媽是在她14歲之前已經出去打工了,而且在14歲之前已經把小花委託給二狗子了,這裏就涉及到二狗子會不會在小花沒到14歲的時候就已經跟小花發生關係。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他的處罰會更加重,因爲14歲之前無論女孩同不同意都是屬於強姦,而且在《刑法》236條中,姦淫不滿14歲的幼女以強姦論,而且是從重處罰。
警察在詢問小花的時候,小花就提到二狗子確實是在她沒滿14歲的時候就跟她發生過關係,但是詢問二狗子的時候,二狗子作爲一個成年人,他是懂得跟14歲之下的女孩發生性關係是非常嚴重的,他也會被判得非常重,就一口咬定沒有跟小花發生過性關係,而且一口咬定是小花記錯了。
而小花自己也不能提出非常有力的證據證明二狗子在她14歲之前跟她發生過關係,如果案件只能到這裏的話,那麼二狗子被判的時間也不會很長。
警察不甘心,法官也不甘心,在繼續的查的時候就查到,二狗子的手機曾經查過“和14歲以下女生髮生性關係違法嗎”?於是警察就把二狗子手機瀏覽器查詢過的內容擺在二狗子面前,二狗子這時候才承認自己確實在小花沒滿14歲的時候跟小花發生過關係,而且是不止一次。
所以二狗子最後被判了15年!
04
這樣的一起案件,我們可以說警察確實是費心費力,但是小花受的傷,到底責任在誰?二狗子確實喪心病狂,但是給二狗子機會的是小花的媽媽。
小花的媽媽和二狗子沒有親戚關係,小花的媽媽是在某音上附近的人中認識二狗子的,然後自己出去打工的時候,就把小花托付給了二狗子。
託付給二狗子之後,媽媽就變成了甩手掌櫃,小花之所以聽信二狗子的哄騙,也就是希望二狗子幫她掩飾自己平時在學校裏面逃課,早戀的一些不好行爲,希望二狗子不要報告給她的媽媽,所以纔在二狗子的哄騙之下,一次又一次地委身於這個年齡大的噁心的老男人。
而小花的媽媽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也沒有對孩子進行相關的性教育,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更是沒有關注過孩子。
這樣一起悲哀的案件告訴我們:孩子未成年的時候,還是要有父母在身邊,否則就容易讓壞人有可乘之機,不僅父母要在孩子身邊,而且要在適當的時機對孩子進行性教育,而且是實時關注孩子身體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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