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啥兒大要避母?兩個負面案例告訴你,男孩和媽媽太親密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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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菁媽

“男女有別”這句話不僅僅是存在於普通的男女之間,更存在於異性父母和孩子之間。

特別是兒大避母這個特別的重要,在很多家庭中,媽媽都是照顧孩子的重要角色,孩子的成長中離不開媽媽的陪伴,這個過程中就很容易會忽視界限,長期跟孩子過於親密。

殊不知,在合適的時間沒有跟孩子進行適當的分離,沒有和孩子有一定的界限會害了孩子。

孩子長大了和媽媽還很親密,後果真的很嚴重,看看着兩個案例就知道了

第一個案例

臺灣明星狄鶯,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確實費盡了心思,但是這種費盡心思卻是毫無界限,據說她的孩子在10歲之前都是跟跟媽媽一起睡的,甚至晚上睡覺之前可能還要摸着媽媽的胸部才睡覺,她卻非常的自豪。殊不知,這種就是母子之間過於親密導致的。

而她的兒子孫安佐因爲媽媽的過於溺愛,導致他在學校裏面沒有辦法適應學校的生活,在2018年的時候,因爲涉嫌恐嚇被美國警方逮捕,還在他寄宿的地方查獲了槍支和子彈,後來被判刑,。而2024年5月份在泰國又涉毒還私闖民宅。

2024年8月份,在參加《拳願明星格鬥門》時和導師發生肢體衝突,導致節目錄制中斷,這也跟兒大不避母大有關係。

第二個案例

一個心理諮詢師接待的一個初二的孩子,孩子已經14歲了但是還是跟媽媽一起睡,而媽媽發現自己的兒子似乎越來越娘氣了,就覺得有點不太對勁就帶着孩子來看心理醫生。

心理醫生在跟孩子進行深入的交流,而且給孩子催眠之後就發現,這個孩子其實是有同性戀的傾向的。

爲什麼會有同性戀傾向?其實就跟媽媽大有關係。原來這個媽媽是在孩子三歲的時候跟他爸爸離婚,跟爸爸離婚之後,媽媽的心情也非常鬱悶,也就是因爲帶着自己的兒子,才讓自己從離婚的這種鬱悶走了出來。

離婚之後,兒子就是媽媽唯一的依靠,所以我們母子關係非常的親近,晚上都是一起睡的。

這兩個方面的案例告訴我們:兒子大了真的要避開媽媽。

作爲媽媽,怎麼樣監督自己的兒子做好兒大避母呢?這幾點很重要

第一點:學會用孩子

男孩子寵大的是寵物,用大的纔是人物

所以作爲媽媽,要在孩子面前學會示弱,只有媽媽學會示弱,孩子纔會變得強大。

孩子和媽媽之間其實是你強我弱的關係,比如說媽媽帶着兒子出去買菜的時候可以跟兒子說:哎呀,太重了兒子,幫媽媽拎一些東西吧。孩子拎着東西往前走的時候媽媽就說:唉呀,媽媽能輕鬆一些了。

儘可能讓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千萬不要過於寵溺孩子。

第二點:在孩子面前要有界限感

比如說不要隨便進男孩子的房間,也不要翻看男孩子的日記,給孩子一個獨立的空間

兒子在三歲之後儘量就不要讓媽媽洗澡了,也不要跟媽媽一起進女廁所,因爲孩子到了三歲已經有性別意識,知道男女的區別,當知道男女區別的時候,就應該讓男孩子知道男女有別,也代表着男女有各自的隱私。

第三點:媽媽在行爲上要指導孩子隱私意識

當孩子三歲之後,媽媽在家裏面就不要穿過於暴露的衣服,衣服也要整潔,不要穿個吊帶或者是穿個內褲就在家裏面走來走去。

第四點:媽媽上廁所的時候也一定要關門

一家三口出門的時候就讓爸爸帶孩子到男性的廁所去,如果是媽媽帶着兒子出門的話,上廁所時可以看看附近哪裏有第三廁所,或者是帶孩子出門的時候拿上防走失手鍊,讓孩子戴着手鍊進廁所。

兒大避母才能讓孩子成爲頂天立地的男孩!

(圖片均來源於網絡,侵權立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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