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楊穎帶娃出遊,穿情侶裝疑似複合!一切爲了孩子

來源: 更新:

文|瑩媽

01

夫妻離婚只是代表兩個人不在一起生活了,但是如果兩個人有孩子的話,肯定還會有其他的一些聯繫和互動。#頭條創作挑戰賽#

黃曉明和Angelababy當年那場世紀大婚讓人津津樂道了好久,萬萬沒有想到,Angelababy在跟黃曉明結婚之後得到了資源,從默默無聞變成了赫赫有名的明星,而黃曉明結婚之後事業卻是每況愈下,夫妻倆事業的差距拉開,最終兩人分道揚鑣。

雖然兩人離婚了,但是離婚官宣上也說共同的撫養兒子小海綿,而時不時也看到要麼就是黃曉明帶着兒子,要麼就是Angelababy帶着孩子,黃曉明的兒子小海綿也得到非常細緻的照顧。

本來Angelababy在跟黃曉明結婚之後,得到了蠻多的資源,自己事業也是蒸蒸日上,萬萬沒有想到,自從瘋馬秀風波之後,Angelababy就受到了封殺,事業連連受挫。

而黃曉明雖然之前事業下滑,但是畢竟也在娛樂圈深耕了這麼多年,資源還是有不少的。

所以在他們離婚後首次一同出遊,穿的還像情侶服一樣,很多網友就懷疑兩個人是複合了。但我卻覺得有可能是黃曉明發現自己兒子的媽媽現在事業不順,希望通過自己的名聲可以帶火這個前妻,畢竟也是自己兒子的媽,也希望自己兒子的媽能夠過得更好一些。

02

從這一點可以看得出黃曉明黃教主他人品確實還不錯,我們說的離婚見人品離婚之後他也從來沒有說過一句Angelababy的壞話,而且現在Angelababy事業滑坡,黃曉明還跟她一起出現在公共場合帶着兒子,其實就是告訴大家,他們兩個人雖然離婚了,但是感情還是挺好的。

明星也是人,而爲人父母愛孩子那就是一種天性,但是很多父母愛孩子的時候,因爲不懂反而還傷害了孩子,我們說“會愛才是愛,不會愛是傷害”。

爲人父母有4種愛的暴力,很可能會讓父母付出的很多,孩子卻是很痛苦

第1種:過度的愛

也就是溺愛,360度無死角的愛,給孩子100分的愛,讓孩子有一種窒息感。

父母愛孩子,但是也要跟孩子有一點點界限,讓孩子有一點獨立的空間。

第2種:自我犧牲的愛

買一個榴蓮,媽媽不捨得喫,全部留給孩子喫,結果都壞了還沒喫完。喫魚的時候媽媽只喫魚頭不喫魚肉媽媽買的衣服那是十幾二十塊的地攤貨,孩子的都是名牌店幾百上千的高檔貨。

這種自我犧牲的愛,其實媽媽的內心是很沒有能量的,而且還會養出白眼狼的孩子。

第3種:寵溺的愛

無限制的寵愛孩子,沒有規則地寵愛孩子,很容易導致孩子不懂得珍惜,不懂得感恩,特別是到了老年之後,這些孩子壓根就不懂得感恩自己的父母,甚至只會啃老,不會孝順。

第4種:控制的愛

“你是我生的”“我都是爲你好”“你一切都要聽我的”,我要你向東你不能往西,上什麼學校?學文科還是理科?找什麼樣的工作跟什麼樣的人結婚?買哪裏的房子?一切都給孩子安排好了,這樣的孩子就像一個提線木偶,就像一個傀儡,也很難活出自己的精彩。

爲人父母,一定要懂孩子,懂比愛更重要,特別是以上4種愛,其實對於孩子來說是傷害,養不出有成就的幸福的孩子。

父母之愛子則爲之計謀深遠,愛孩子首先要懂孩子,所以每一個媽媽都應該要多瞭解孩子,多學習一些跟孩子教育有關的知識,避免坑孩子。

(圖片均來源於網絡,侵權立刪)

相關推薦
請使用下列任何一種瀏覽器瀏覽以達至最佳的用戶體驗:Google Chrome、Mozilla Firefox、Microsoft Edge 或 Safari。為避免使用網頁時發生問題,請確保你的網頁瀏覽器已更新至最新版本。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