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結婚當天兩男性朋友留宿,兩天後離婚不退彩禮,叫囂:去告我
文|瑩媽
01
都說“人生最得意的事情就是金榜題名時和洞房花燭夜。”
肖明自己學習成績不是很好,所以也沒有了金榜題名的快樂,就一心盼望着能夠有洞房花燭這樣的樂趣。
他們家剛好準備拆遷,於是就火急火燎地希望找一個女孩子結婚,不僅可以讓自己有家,到時拆遷分房子的時候還可以多得一份子的錢。
於是很快相中了一個叫劉婷的女孩,女孩知書達理,而且外表還長得不錯,肖明非常的滿意。
但是劉婷卻說:結婚可以,14.8萬的彩禮一分都不能少,彩禮再加上房間的裝修以及婚禮需要的一些首飾,各種婚宴等等就耗盡了肖明家的家產,30萬的結婚資金裏面只有10萬是家裏面的,另外的20萬是借的,借了錢娶媳婦就希望兒子兒媳婦能夠好好的過日子。
02
讓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肖明在跟劉婷結婚的時候,因爲兩人認識不是很久,其實感情也不是很深,但如果決定結婚,應該就希望能夠好好過日子。
結婚當天的時候,新娘就把自己的幾個朋友叫過來打牌,在打牌的時候新郎肖明連牌桌都上不了,這都還好了,更過分的是當天晚上也就是新婚夜,劉婷居然讓自己來打牌的兩個男性朋友在新房睡,而肖明只能睡在外面的客房,也就是洞房花燭夜都沒有。
到了第2天肖明想跟老婆一起睡,又被劉婷一腳踹到了沙發上去睡,第2天起牀的時候,劉婷就收拾東西回了自己的家,而且發了一個信息給肖明,跟肖明說離婚。
肖明當時就懵了,自己耗盡資金而且還借了錢,結了婚就想着能夠好好的過日子,剛好家裏面拆遷還能有一些錢分,希望自己成家立業,日子越過越紅火,結果彩禮花去了,婚禮也辦了,新娘也娶進來了,自己連新娘都沒有碰到,一下就被離婚了。
03
當下非常的憤怒和氣憤,於是要求劉婷把之前過給她的14.8萬彩禮給退回來,劉婷卻非常囂張地說:不退,你可以去告我,你告上法庭也可以,告上法庭你們肯定是勝訴,即使勝訴我也只需要賠你們部分彩禮,也就是14.8萬元她是不會全退的。
如果去告的話,她可能按照法院的規定會退一部分,這是妥妥的騙婚了。
這個新娘一直叫囂着我是懂法律的,你們去告我呀,但她的所謂懂法律其實還涉及到一個問題,彩禮的歸還確實是有要求的。
比如說男女雙方已經結婚或者是沒有拿結婚證,但是在一起生活那也算是結婚,在一起生活一年之內的話,彩禮要返還70%,兩年之內彩禮返還40%,三年之內返還30%,超過三年產品不予返還,這樣確實是合理的。
但是這個新娘跟新郎結婚才兩天,而且是結了婚也沒有住在一起,這其實就涉及了騙婚,如果是騙婚或者說是騙彩禮的話,彩禮需要100%的返還的。
每個人都希望能夠順利的找到合適的另一半,如果在結婚的時候遇到金錢上的糾紛,建議要儘快尋求法律上的幫助。
而關於結婚彩禮這個有地方特色的風俗,其實也看雙方的建議,彩禮是符合當地的民情,如果彩禮虛高的話,也建議要慎重,畢竟一個家庭爲了孩子結婚傾家蕩產的話,對家庭的和諧,對家庭以後的生活也是造成不良影響的。
話題:你們當地的彩禮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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