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都是名牌,送你家娃穿,寶媽假意收下舊衣服,轉手就扔了!
莎士比亞曾說:“服裝往往可以表現人的性格,它是一種語言,也是一種文化。”
我們大人都愛美,孩子也不例外,童裝的價錢,並不比大人的衣服便宜。
楠楠有一個10歲的男孩,小名叫臭臭。爸爸媽媽都是醫院的醫生,工作很忙,而爺爺奶奶自從臭臭上小學以後,就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平時,楠楠都是讓孩子放學直接去託管班,等到爸爸媽媽其中的一個下班,就去接孩子回家。
但是,也總有不湊巧的時候,爸爸媽媽都沒有時間接送孩子,幸好鄰居家程程和他一個學校。同在一個託管班,程程媽媽就很熱心地把臭臭接回自己家裏,等到爸爸媽媽下班再回家。
臭臭10歲,程程7歲,兩家人感情很好,臭臭媽媽也很感激程程媽媽,就經常把兒子穿得小的衣服送給程程媽媽。
她每次都是把衣服洗得很乾淨,疊得整整齊齊地交到程程媽媽的手裏,還跟程程媽媽說:“都是名牌,不要浪費了,我都整得很乾淨了,給你家娃穿吧?”
程程媽經常是很開心地收下,並且表示感謝。
可是時間長了,臭臭媽媽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就是她從來都沒有在程程身上,看到過臭臭送給他的衣服。
她和臭臭爸爸聊天的時候,就擔心地說:“是不是,我們給人家舊的衣服,人家嫌棄,所以根本就不穿,看來以後還是不要送了”。
小孩子說話不忌諱,臭臭在一起玩的時候問程程:“你怎麼不穿我送給你的衣服?我媽媽說,我的衣服可都是牌子的,很貴的……”
程程眨眨漂亮的大眼睛說:“我新衣服都多得很,幹嘛要穿你的舊衣服?我媽媽一般收到後,轉手就都扔掉了……”
莎士比亞曾深情地說:“善良的心,它就是那最閃耀的黃金”。臭臭媽媽本以爲是一番好意,但是,卻被人家嫌棄,這估計會讓人心寒了。
但是,站在程程媽媽的角度來考慮,也許這份好意她並不想接受,也不願意給孩子穿別人穿過的衣服。
應該不應該把孩子穿過的舊衣服送人?這大概是很多父母曾經考慮過的問題。
很多孩子的衣服都是很新的,穿不了那麼多,穿幾次就小了,也是資源浪費了。扔掉可惜,不扔掉又在家裏霸佔衣櫃,看着心煩。
我覺得把孩子穿過的舊衣服送人也是可以的,我也經常這樣做。但是,這件事情應該處理得比較恰當,不然就會弄巧成拙,有幾個問題媽媽們要考慮清楚。
第一,把你的舊衣服送給最需要的人,才能收穫別人的善意。
我們家兩個孩子的舊衣服,一般都不會浪費的!
我兒子穿過的衣服,不太好的就直接扔掉了,或者當抹布。好一點的,顏色中和一點的,就給妹妹穿了。
剩下的好的衣服,我一般都是送給妹妹家的孩子,因爲她的兒子比我兒子好幾歲呢,而且我妹還經常問我要舊衣服,她不嫌棄。
首先,這是我最親近的人,我們之間沒有什麼是不能說的,如果她不喜歡這些衣服,會直接說。
而我女兒的衣服很多,也都是很新很新的,我並沒有什麼人可以送,於是就找了舊衣服捐助站,我們小區樓下就有。
他們會組織把收到的衣服送去山區,送給那些有需要的孩子。
我覺得也很好,算是物盡其用了,相信那些孩子收到以後也是會驚喜的。
我們處理這些孩子穿過的衣服可以有很多的方式,唯有一條就是不要把自己的好意強加到別人的身上,一定要別人能接受。
我們送給最需要的人,才能收穫滿滿的善意。
第二,選擇性地把孩子的舊衣服送出去,纔是最合適的。
孩子的舊衣服有很多,有的是可以送人的,有些是不可以送人的。
比如,孩子貼身穿的衣服,我從來都不會送給別人。小孩的肌膚是比較嬌嫩的,貼身的衣物最好是質地純棉的,經過清洗消毒的。
而我們的孩子穿過的舊衣服,時間都比較長了,難免會容易滋生細菌,並不適合太多的孩子穿。
另外,貼身衣服對孩子來說,也是一種隱私問題,我們不把孩子的貼身衣服送人,也是對他們隱私的一種保護。
孩子的鞋子,最好不要送給別人,每個孩子的腳型不一樣,走路姿勢都不一樣。
孩子的鞋子穿過以後,基本都是變形了的,不適合再給別的孩子穿,會影響別家娃走路的平穩,影響走路的姿勢,甚至是腳部發育等等。
性別不符合的衣服,最好不要送出去,自己的孩子也是一樣。
男孩最好不要穿女孩衣服(當然不分男女那種是可以的哈),女孩也不要穿得太像男孩,不然不利於孩子的性別意識建立。
送給別人的衣服,最好是比較新的外套,不要有洗不掉的污漬,穿起來比較舒服的那種。
衣服太多也是資源浪費的一種,所以,我一直覺得小孩子沒有必要買太多衣服,夠穿就可以了。
別人給的舊衣服,只要符合我們的審美,給孩子穿也是很好的。如果你不需要,也可以直接跟送衣服的人說!
互動話題:你送過別人家孩子舊衣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