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粒子都錯了?百年物理術語何以成爲“語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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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術語體系中充斥着看似熟悉實則陌生的詞彙,這些術語可能只是一些常見詞彙,但在日常用語中卻有着不同的含義。例如,conserve這個單詞既可表示“節約”“防止浪費”,也可作爲物理學術語,表示“守恆”;energy既能表示“能量”,也能表示“能源”。所以,當這兩個單詞組合在一起時就會產生歧義:詞組conserve energy表示“節約能源”,而energy is always conserved則表示“能量永遠守恆”。

這些沿用百年的基礎概念,是人類探索宇宙認知軌跡的鮮活載體,其演變歷史正是物理學突破認知邊界的縮影。

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是,迄今爲止諸如“力”(force)、“質量”(mass)等基本概念,已經偏離了物理學家對其命名時的本義。這導致我們用來闡釋物理的語言,反而掩蓋了宇宙運行規律中最精妙迷人的發現。

或許有些科學家認爲,詞語終究只是表象,即使它們表意不夠清晰準確也無傷大雅,畢竟物理學的根基是實驗和數學,這些纔是關鍵所在。不過,雖然數據和方程式確實至關重要,但物理學家需要通過語言向同行及非專業人士傳遞思想——當措辭含糊晦澀時,他們關於宇宙的根本認知便可能被誤解。

爲此,理論物理學家馬特·斯特拉瑟決定對物理學術語進行深入剖析,探究3個看似簡單的物理學術語的演化歷史,看它們是如何成爲容易讓人一不小心就上當的“語言陷阱”的。他指出,此類具有欺騙性的術語和隱喻在物理學家的話語體系中比比皆是——停下腳步審視它們,能夠讓人獲得一幅更清晰、更深刻且更貼切的現實世界圖景。

原子:從“不可分割”到“可以分割”

需要重點剖析的第一個詞是“原子”(atom),因爲這個詞的詞義演變歷程尤具啓發性。

“原子”的詞源可追溯至古希臘哲學家留基伯及其弟子德謨克利特,他們提出“物質由不可破壞的微小基本粒子構成”——在任何情況下,粒子都被認爲完全相同且不可分割,故被命名爲atom,這個詞源自古希臘語atomos,意爲“不可分割的”。

直到19世紀初,化學實驗才證實所有物質確實由氫、氧、碳等基本元素構成,且每種元素都由微小而相同的實體組成。當時,歐洲科學家熟知古希臘哲學思想,因此約翰·道爾頓等化學家自然而然就沿用了atom之名。歷經初期定義混亂後,到了19世紀中葉,atom概念終獲確立,其含義與今日所指“化學元素的基本單位”相同。

原子概念圖(圖/Pixabay)

然而,隨着物理學的發展,“原子”本身所包含的“不可分割”的含義被逐漸打破。20世紀初發現電子後,人們很快意識到,電子身處原子的外緣,在化學反應中被剝離並轉移至其他原子。而在原子內部,電子所帶的負電荷與原子核所帶的正電荷相互中和,而原子核本身同樣可被分割——所謂原子不可分割的說法就此破產。

但是,此時的atom一詞已深入人心,數十年的學術論文與學術討論都依賴這個術語,無論從實際操作還是心理認知出發,更換術語都非易事。正因如此,儘管科學家們已知原子可被分割,但仍保留atom之名,只是調整了它的定義。詞彙在語言中具有的持久生命力,由此可見一斑。

力:從“推拉”到“相互作用”

原子與自身名稱的矛盾雖令人莞爾,卻無傷大雅。因爲,除非你恰巧學過古希臘語,否則極少會對atom的詞源本義產生共鳴。但物理學中的其他一些表述,卻暗藏更大玄機。

我們來探究一下“力”(force)這個詞所引發的矛盾。它在日常英語中既可作動詞,表示“用力”;也可作名詞,表示“力量”。17世紀末,當牛頓建立運動定律時,這個詞就獲得了精確的科學含義——他用這個術語指代某物體推拉另一物體所用的力量大小與方向,這種“力”會改變被其作用物體的運動狀態。牛頓常以拉丁文寫作,所以使用vis一詞,但在用英文表述時將其譯爲force。此後的兩個世紀內,物理學中“力”的定義始終清晰,因爲該定義與英語中“力”的標準直觀含義相吻合。

但矛盾正在醞釀。19世紀,科學家發現靜電吸引源於所謂的“電場”。與之相對應,磁場則是磁鐵吸附金屬物體的能力源頭。然而,人們很快又發現了這些場域中與推拉無關的其他作用。最重要的是,這些場中的波動以被我們稱作“光”的形式顯現。這兩種場還參與原子對光的發射與吸收,以及其他多種奇異效應。

物理學家需要爲整個“電磁現象”的類別命名——既要涵蓋推拉作用,也得包含光及其與物質的相互作用。他們面臨兩種選擇:要麼創造新術語來統合所有過程,將“電磁力”限定爲推拉作用;要麼擴展舊術語的定義,使其囊括所有現象。物理學家們最終選擇了兩種方案並行。

物理學家在討論電磁效應時常使用“相互作用”(interaction)一詞,例如“激光、火光、化學反應和電子碰撞皆由電磁相互作用引發”。物理學中,這個詞的含義接近其在日常英語中的本義,指人與人或物與物之間引發行爲變化的互動或接觸。這個詞特別貼切,可惜並未得到更廣泛使用。

科學家們也常以“力”(force)替代“相互作用”,將電磁力視爲所有電磁過程的根源。這種用法存在問題。例如,科學家們用force來指稱4種“基本力”:引力、電磁力、強相互作用力、弱相互作用力。在此過程中,他們將引力的牽引效應與時空漣漪(即引力波)混爲一談,統稱其爲“由引力所致”。

物理學家有時還會說,“弱相互作用力驅動着太陽和超新星,並導致某些原子核衰變。”但這種表述極易被誤解,讓人以爲這些重要效應是通過推力或拉力實現的,但實際上它們涉及的遠遠不止傳統意義上的“力”,而是粒子從一種形態向另一種形態的轉化。

粒子:從“盒中沙粒”到“波的擴散”

對“力”的詞義理解,問題尚且可控,但“粒子”(particle)一詞則將問題推向更高維度。

“粒子”作爲物理學術語,同樣具有多重定義。其中一種保留了標準英語中的原始含義,但另一種定義卻與我們慣用的概念存在部分衝突。這種歧義可能引發嚴重誤解,有時甚至連科學家都難以避免。

粒子概念圖(圖/Pixabay)

在日常用語中,典型的“粒子”就像一粒沙子。它很簡單,看起來像個小點。若被拋出,它會沿着狹窄的軌跡移動;若置於盒中,它便靜止不動。當聽說電子是基本“粒子”時,我們自然會想象它是個更小的點,或許小到不可分割。這種對粒子的直觀認知,塑造了我們對電子行爲模式的預設。我們會想象運動中的電子如同“沿着狹窄路徑行進的點狀物”。若將電子置於盒中,無論箱體大小,我們便會設想它靜止不動地棲居其中。

這確實是科學家在電子發現後數十年內的認知。但如今我們知道,電子完全不是這樣。不同於沙粒,電子是一種微小的波——這一性質會以多種方式顯現,在此僅舉兩例說明。首先,盒中的電子並非靜止不動,而是每秒振動一萬億(10²⁰)次。而這正是波的特性:吉他弦被撥動時形成的“駐波”,便是自然振動卻不移動的典型例子。其次,波的擴散方式與粒子截然不同,這使其對容器極爲敏感。電子會對所處空間的形狀與尺寸產生反應。例如,當裝載電子的盒子縮小時,電子能量便隨之增加。

然而電子也非普通波,因其不可分割的特性而區別於聲波或水波。正因如此,自1920年代起,部分物理學家便提出“波粒”(wavicle)這一概念,用以表示波的最小不可分割單元。這個術語比較貼切,因爲它在英語中毫無歷史包袱,避免了既有含義引發的認知混淆。其新鮮程度能夠解放思維,讓人得以構建起一個同時區別於粒子和波的新概念。遺憾的是,particle一詞在物理學術語中的根基,如同20世紀初的atom那般深厚,試圖用wavicle來取代它,恐怕很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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