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教育這個詞兒,到底用得對不對
批評教育,是對犯錯者採取的一種處理方式。
那麼,沒犯錯能不能批評教育呢,當然不能,這是最淺顯的人所共知的常識。
7月2日20.28分—23。27分,一列客車因脫線,在一個叫東孝的四等小站滯留三小時,全車處於斷電狀態。
當時車外溫度37度,車內據通報是31度左右。
車內旅客高溫難捱,一個小夥子砸破車窗通風。被鐵路公安批評教育後放行。
也就是說,對砸窗的小夥子沒拘留,沒罰款,只是口頭批評教育。
於是,批評教育這個詞兒頓時在網上吵成一鍋滾燙的粥——砸窗的小夥子到底應不應該批評教育,有說應該,有說不應該,七嘴八舌衆說紛紜。
要理清這個頭緒,當然要回到事發現場。
當時是夜間。
東孝這個只有三個工作人員的四等小站,不辦客運不辦貨運,沒有候車室沒有乘降站臺。
車門距地面高度超過1.5米。在缺乏照明的條件下如果有人跳車,極易發生事故。
此時車內雖然悶熱,但還沒有達到啓動緊急預案的程度。
所以按照鐵路規定,沒有打開旅客車廂的門窗。
以上這段話不是我說的,而是《人民日報》說的。
同時還說,
鐵路方面當時並不是沒采取措施,已經把乘務室,洗臉間,廁所共計80多個通氣窗打開通風降溫。
還送來900多罐八寶粥,1300多瓶礦泉水。
列車工作人員把自己帶的40餘瓶礦泉水也分發給旅客。
有一位50多歲的女性反應頭暈,立即被送往乘務間休息。
還調來10輛救護車在東孝站待命。
由此可見,鐵路方面的措施是人性化的,是符合規範要求的,更是爲了保障旅客生命安全的避險行爲。
這時有個小夥子砸破車窗玻璃,由於並非出於破壞公物的初衷,而是爲了大家安危,所以纔沒有拘留罰款,僅給予口頭批評教育,顯然也是合情合理的。
有人可能會說,別飽漢子不知餓漢飢,你要是當時車上的旅客,恐怕就不這麼想了。
難道非要等到中暑昏厥後才能開門開窗嗎?
這話就看怎麼說了。
一個人在緊急情況下,勢必會有各種各樣的反應。我們現在探討的不是人的忍耐程度,而是面對這種特殊情況,什麼樣的反應才更恰當,更合理。
反之,如果把砸窗小夥的行爲定義爲見義勇爲,是爲民除險的壯舉。那鐵路方面成什麼啦,豈不成了危害人民羣衆安全的肇事者——這可能嗎,說得通嗎!
所以,同樣一件事,感情歸感情,理智歸理智,輕重緩急是有區別的。處理方式也是有講究的。
如果此時把門窗全部打開,有人在黑夜中跳出車外,僅靠幾個列車員根本難以控制,摔傷人又該怎麼辦,在鐵路線上滯留又極度危險。
此時可能又會有人說,誰說的打開門窗就必然有人跳車,誰說的跳車就必然發生事故。
這就屬於擡槓了。
是不一定有人跳車,跳車也不一定百分之百發生事故,但避除措施還是必須做在前面。
是出現人身事故好還是熱一點難受一點好,孰輕孰重,想必都能分得清楚。
事怕顛倒理怕清。
冷靜地想一想,砸窗小夥的行爲顯然是魯莽的,是不合適宜的。是一時衝動的錯誤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