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前說得天花亂墜,被抓後說得亂墜天花,到底應該相信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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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們被抓前,個個在臺上慷慨激昂,說得比唱得都好聽。

一旦被抓後,都擺出一副追悔莫及的樣子,說的同樣比唱的好聽。

於是問題來了,

他們哪個是真的,哪個是假的。我們到底應該相信哪一個呢?

一個人,尤其是受黨培養教育多年已成爲高級幹部的人,他們的世界觀和價值觀已基本定型。

而一旦放棄初心,丟掉使命,貪贓枉法五毒俱全,就說明他們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爲都是反動的。不管是被判死刑還是無期有期徒刑,事實上都已成爲人民的公敵。

這樣的公敵一旦被抓後,不經過長期思想改造,是不可能脫胎換骨立地成佛的。

有一種觀念認爲,一個人從養尊處優衆星捧月,突然身陷囹圄失去自由,思想上必然會有震撼和醒悟,或許就會良心發現,也就能真心悔過。

這顯然是天真爛漫的認知。

因爲此時的震撼醒悟只是表層上的,對於貪官充其量是感到沮喪,覺得倒黴而已。

因爲他們對自己的罪行,在作案前就己有了清醒的認識。也就是說,在被抓前他們並不糊塗,而是清醒得很。

僅舉兩例,即可說明這個問題。

第一例: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郭繼承老師,曾講過一個真實的故事。

他有個學生辦案時,遇到一個貪官家裏書架上擺滿了法律書籍。

學生問:你放了這麼多法律書,咋還幹這事呢。

貪官說,我每收一筆錢,就按書上說的算一算自己能判多少年。

又問:現在你算了嗎。

貪官答:算了,能判18年。

結果這個貪官被判15年,原因是他賣掉了北京的一處房產,積極退贓,確有按照法條減輕處罰的依據。

這就再直接不過地說明,貪官們在事發前是清清楚楚自己所犯罪行的,根本不存在一時糊塗走錯路的情況。

第二例:

近日貴州紀委反腐專題片,披露一個叫楊慧的女貪官,她是原省衛建委書記,一把手,在任上被查。

她花4000萬買了一個大別墅,花850萬進行豪華裝修,僅游泳池就花了230萬。

一個公務員怎麼會有這麼多錢呢,這不是明擺着引火上身嗎。作爲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的利害,楊慧作爲一個正廳級幹部,當然也清楚的很。

於是她便絞盡腦汁,想方設法地把危險降到最低。

楊慧先是通過攀附時任省委書記孫志剛的夫人黃某某,很快就當上了省衛健委書記。

有了靠山和權力以後,就和不法商人朱某開始了隱祕的權錢交易。楊慧利用職權爲朱某撈錢,朱某也不斷地給楊慧送錢。

朱某的錢並不是直接送給楊慧,而是把20多筆錢都轉到外省,先後在五六個城市輾轉,用兩年多時間,再陸續把錢轉回省內私人帳戶,再安排多人去取。

這樣一來,楊慧在表面上始終就沒有出現。

平時,楊慧和朱某極少見面,電話微信也極少通話。外人根本無法察覺她和失某的關係。

朱某公司裏的人也不知道有楊慧這個人。甚至楊慧的家人也只有她丈夫認識朱某,其他人一概不知。

這就再清楚不過地說明,貪官在貪腐之前,對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心知肚明,也是想方設法絞盡腦汁地逃避罪責。

通過以上兩個事例足以說明,

那種以爲貪官痛哭流涕就是真心悔改表現的認知,顯然是天真的,因爲人不可能瞬間改變他的世界觀,而是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比如最近幾年被執行的鉅貪賴小明和李建平,當宣佈死刑立即執行的時候,他們並沒有崩潰。說明他們早就有了足夠的思想準備,只是沒有僥倖逃過去而已。

如今,提拔楊慧的原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已因貪腐8.13億被判死緩

在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爲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等待楊慧的也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這又足以說明,貪官們在臺上冠冕堂皇的表現,和身陷囹圄追悔莫及的敘說,說穿了都是一種表演。都不值得相信。

當然,儘管是表演,但這種表演還是有作用的,對仍在貪腐和即將貪腐的貪官,終歸是一場精神和思想上的震懾。

在這個前提下,製作反腐專題片,讓貪官們出鏡來表演一番,還是有益無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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