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簾聽政》和《垂簾聽審》,二者哪個危害更大
近日,繼“指鼠爲鴨”和“提燈定損”等新時代成語之後,青海省某法院又創造了一個新成語——“垂簾聽審”。
作爲州一級的中級法院,竟然通過微信指揮縣級法院庭審,而且是被髮回重審的案件。
這就好比戲臺上的雙簧。
前面的人不過是個幌子,一切全是後面的人在操縱。
後面的人讓前面人說什麼他就說什麼,讓他唱什麼他就唱什麼。
把獨立審判的法庭,搞成了走過場的戲碼。活生生把審判長弄成了提線木偶,使法律的尊嚴碎了一地。
這種能驚掉人下巴的倒行逆施,如果不是被律師當場抓了現行,打死也不敢相信在社會主義中國的法治進程中,竟然還會出現這種曠世奇葩。
清朝末年有個慈禧太后,上朝時,她躲在一道簾子後面。表面上是皇帝在執政,實際上是由慈禧說了算。所以纔有了《垂簾聽政》的典故。
一個國家把皇帝搞成了擺設,這還有好嗎——所以清朝滅亡已是註定的事。
如今有了互聯網,有了微信,遠在千里之外就能察看庭審實況,也就省去了掛簾子這道程序,照樣能達到垂簾聽審的效果。
但莊嚴的法庭也這樣搞,神聖的法律也這樣玩弄,還怎麼保證公平正義!
因此《垂簾聽審》這個成語的誕生,可謂惟妙惟肖,鮮活生動,逼真準確,入木三分。比指鼠爲鴨和提燈定損還要貼切。
於是問題來了。
垂簾聽政和垂簾聽審二者比較,究竟哪個危害更大呢?
清朝末年,朝綱混亂,糜爛不堪,國家已瀕臨崩潰的邊緣。《垂簾聽政》無疑加速了崩潰的速度,使其很快土崩瓦解了。
這叫自作孽,不可活,等於自己把自己送進了萬劫不復的深淵。
但這裏有一個邏輯,清朝是封建社會,國家是皇家個人的,與老百姓沒多大關係。不管誰當皇帝,老百姓都是被壓榨奴役的對象。
從這個角度上講,垂簾聽政對老百姓未必是件壞事。
但新社會則不同。
我們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與封建社會有着本質上的區別。
社會主義的法律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法律神聖不可侵犯。
如果把法律當成可以隨意捏弄的橡皮糖,想怎麼捏就怎麼捏,其結果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
更令人費解的是,當事情被抓了現行之後,這個中級法院不僅不承認事實,反而發佈《情況通報》倒打一耙。
更沒想到,他們遇到了堅持真理不甘受辱的律師,立即寫出《情況說明》,對中級法院的通報進行回應,與法院展開了針鋒相對的較量。
於是,一場建國以來罕見的,事關法律尊嚴大是大非的交鋒開始了。
(1)
法院說:
律師不遵守法庭紀律,擅自進入審判區拍攝電腦屏幕,擾亂正常的工作秩序。
律師說:
當時已經休庭,審判長和合議庭人員已經離場。沒聽過休庭以後還有法庭紀律。
另外,
律師作爲辯護人就處在審判區,根本不存在擅自進入審判區的情況。
而法院人員擋屏幕,拔電源,要搬走電腦,企圖轉移毀滅證據。律師只能阻止並拍照取證同時報警,協助警方固定證據。
由此可見,這個州的中級法院連法庭紀律和審判區都說錯了。而如果沒有拍照取證,沒有警方固定證據,法院必然會死不認帳。
已經休庭,相關人員已經離場,還怎麼擾亂工作秩序,這簡直是在胡說亂說。
(2)
法院說,
新聞媒體報道引發輿情,干擾了訴訟活動正常進行。
接着又說,衷心感謝媒體朋友和廣大網友對法院工作的關心和監督。
律師說,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媒體報道此事,網友們轉發此事,你說是干擾了訴訟。
接着又衷心感謝關心監督。
玩這種自相矛盾的文字遊戲,你的衷心何在,感謝何在,太假了!
(3)
法院說,
上級法院指導下級法院庭審,符合相關規定,只是操作方式不夠規範。
律師說,
指導下級庭審是在開庭前指導。這和當庭指導(垂簾聽審)是兩碼事,不能混爲一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垂簾聽審已經涉嫌嚴重違法。
更奇葩的是,當律師向出庭的公訴人(檢察官)要求,對法院違法行爲進行法律監督時,檢察官竟然放棄了監督職能,迴避了。
鑑於此案並不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律師團已向青海省高級法院和檢察院彙報,要求當事縣法院和州中級法院迴避此案。
並要求向社會公佈錄音錄像和垂簾聽審的微信聊天記錄證據,讓真相大白於天下。
同時,知名律師李莊,從專業的角度,寫出20條意見,對這種奇葩現象進行了犀利點評。
事已至此,咱們回到原題。
垂簾聽政促進了清朝的滅亡,顯然對中國老百姓未必是件壞事。
但垂簾聽審顯然違背了公平正義,扭曲了法律,使法律蒙羞,法律受辱。尤其事發後還百般狡辯。
如此下去,勢必對社會主義法制進程造成極大破壞,使執法機關公平公正的聲譽產生極大影響。
兩相對照,
垂簾聽審顯然要比垂簾聽政的危害大得多,不嚴肅處理,勢必遺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