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警惕網購“先用後付”變成“先用後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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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電商平臺買個東西,“先下單後付款”已成了一種消費模式。這種不用先花錢就能享受到商品和服務的體驗,讓不少人感受到了網絡消費的便捷。然而,在這層“絲滑”體驗的背後,隱藏的風險卻讓很多消費者猝不及防。

據媒體報道,有消費者投訴,在某網購平臺購買了一塊磁吸白板牆,平臺自動默認勾選“先用後付”,待自動扣款時,她卻發現被莫名多扣了100多元。更有甚者,有消費者在訂購機票或酒店時選擇了“先用後付”,事後才發現扣款竟被定性爲“借款”,到頭來不僅要還本金,還得支付一筆利息。

“先買後付”作爲一種超前消費模式,本質上是將金融槓桿錢前置到了消費端。雖然能提升用戶體驗,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商品銷量,但其背後往往捆綁了消費貸款和一些並不顯眼的隱形付費。不同於信用卡、線上借貸等擺在明面上的金融業務,部分平臺的“先用後付”屬於“默認開通”,讓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背上了消費貸,會增加逾期利息、超期滯納金等額外成本。一旦沒能按時還款,還對個人徵信造成不良影響。

此類“先買後付”卻暗“埋”貸款的做法,首先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有專家指出,“先買後付”的關鍵在於商家或平臺是否盡到了充分的告知義務。應當以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支付方式、違約後果及信用風險,杜絕“靜默開通”,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能讓人隨隨便便就被開通了各種名目的信貸業務。

此外,“先買後付”極易誘導消費者的非理性消費,導致個人債務累積。當“買買買”變得沒有痛感,“還還還”就會變得沉重。這種模式不僅加劇了個人的財務風險,從宏觀層面看,還可能累積系統性的金融風險,存在監管套利和法律空白等隱患。

對於監管部門而言,一方面要督促平臺和商家履行提示義務,特別是針對那些利率已處於較高水平的產品;另一方面要加強與相關金融機構的協同監管,設定合理的利率上限,防止“利滾利”吞噬消費者權益。

與此同時,消費者也應在支付環節多留個心眼。在支付前,務必看清是否默認勾選了信貸支付方式,避免在“零首付”的錯覺中,背上債務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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