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醫院發“喜報”慶門診人數“佳績”,法理情均不妥
近日,某地一醫院發“喜報”:熱烈祝賀醫院“再創佳績”,9月份門診人數7577人、住院及門診手術檯數426臺,10月份開診第一天門診人數451人、手術25臺。該院是一所綜合性“二級”醫院,也是當地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
醫者仁心,醫院的天職是救死扶傷,按照商業邏輯衝KPI發“喜報”,實爲不妥。
今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發佈《醫療廣告認定指南》,明確界定醫療廣告與醫療信息公開的界限,嚴禁任何形式的變相醫療廣告。該醫院的“喜報”雖稱爲內部信息,但進入朋友圈這一公共場域,就已產生廣告效應。法律法規爲醫療廣告劃定紅線,正是要防止醫療機構陷入“流量至上”的惡性競爭。
作爲醫保定點醫院,其核心職責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保資金的公益屬性決定了診療量絕非“業績”,而是反映民生健康狀況的晴雨表。診療數據可體現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但“喜報”卻模糊了公共醫療與商業機構的邊界。
從醫療倫理角度看,醫院本該以治病救人爲己任,若以患者的病痛爲“佳績”,於理不合,更可能助長過度醫療等亂象,侵蝕醫患信任的基石。
就普通人的情感而言,“喜報”的刺眼之處在於,將患者的痛苦異化爲冰冷的KPI數據、醫院創收的砝碼。孰不知,那些門診數字背後是一個個被病痛折磨的患者及其焦慮不安的家庭。治癒率高、併發症率低、患者滿意,才值得發喜報;怎能以攀升的門診量、手術量爲“喜報”!
醫院真正的“喜報” 應是患者康復後的笑臉,是危重病例的成功救治,是醫療技術的突破創新。但願世間人無病,何惜架上藥生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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