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價選座”爭議不斷!航司與消費者能否“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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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暑運拉開序幕以來,民航市場出行熱度持續攀升。記者注意到,吐槽“加價選座” 的聲音仍然存在。有消費者反映,買了機票在線上值機選座時,前排、靠窗這些“比較舒服”的座位被“鎖住”,沒辦法免費選。今年1月,中國消費者協會曾發文指出,民航“加價選座”不應該成爲“行業慣例”,這種加價選座的行爲不僅增加了消費者的經濟負擔,也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從記者目前的調查來看,“加價選座”的現象仍然存在。

“加價選座”爲何讓消費者不滿,這一做法是否合規,航司與消費者是否有可能達成“和解”?記者日前就這些問題進行了採訪。

旅客有人不滿有人理解

6月28日,消費者陳女士通過中國消費者協會315平臺投訴某航司。陳女士稱, 2月24日其通過第三方平臺購買某航司經濟艙機票,購票過程中,航司未在頁面顯著提示經濟艙選座需額外付費。網上值機時發現,該航班115個座位中有39個設爲付費座位,鎖座比例達33.9%,選座費用在50—300元不等。

在陳女士看來,經濟艙提供的服務是相同的,卻要求消費者“加價選座”,這種做法本身缺乏定價基礎。航司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將原本免費的基本服務變爲自行創收的手段,侵犯了旅客的公平交易權。陳女士還發現該航司將選座加價條款藏於60頁運輸條件文件裏,只有在購票後值機選座才能看到《關於“優選座位”產品》規則。陳女士投訴要求航司全額退還50元選座費用,認爲航司應公開鎖座比例、收費標準、定價依據及服務差異說明,並在購票頁面顯著提示選座收費情況。希望監管部門規範航司選座收費行爲,保護消費者權益。

“加價選座”給一些帶未成年子女出行的家長造成了困擾。張先生反映,他們一家預訂了國航上海飛東京的機票,因爲是一家三口出行,最初在航司官網進行了3張連座的值機。後來,航司發短信告知張先生髮生機型變更,機型座位排布是2—4—2。張先生聯繫客服,希望其幫忙確認往返座位,選擇靠窗兩個座,另一個座在前一排或後一排。但航司明確答覆,目前免費座位已經沒有能夠滿足需求的,要麼付費,要麼等乘機當天提前去機場選座。付費選座的話,一個座位需多付200元,三個人往返則需多付1200元。張先生不滿:“我不太能理解爲何要額外支付費用。”

在消費者趙女士看來,如果是低成本的廉航因基礎票價低,像餐飲服務、行李託運等需要另付費,或者將選座作爲附加服務收費我們是可以理解的。但對於全服務航司來說,經濟艙的票價理應包含標準舒適度座位的選擇權,在票價本就不低的情況下,再收取選座的費用,是對消費者基礎權益的“變相剝奪”。“舒適座位理應是全服務航司基礎服務的一部分,不是增值服務。”

不過,另一位經常出差的“高卡會員”韓女士卻有不同的看法。“我是某航司的金卡會員,一般能選到自己比較心儀的座位,當然我也願意付費或用里程兌換‘舒適空間’,靠窗的可以看風景,靠過道方便上下機和去衛生間。尤其是較遠的行程多付點錢能少些‘疲憊’,有更大的伸腿空間,挺合理的。就像聽演唱會和看電影一樣,不同的位置理應有不同的價格。”韓女士說,不過,對於不太瞭解情況的旅客來說,等到值機時才發現想選的座位都需要付費,很容易產生不滿情緒。

記者還發現,部分緊急出口、靠窗或第一排的座位在第三方平臺上以“代選服務”的名義被轉售。某平臺上提供代選服務的商家稱,只要有足夠的預約時間,就可以選到。“比如東航上海飛洛杉磯的座位,官網上需要選座費900元,我們只用600元。”有消費者質疑,這到底是航司的增值服務還是隱形消費陷阱?

是否合規各方看法不一

航司對於“加價選座”到底有無明確規則,有多少座位是加價纔可選的?

“國際航線會開放大概一半的座位供旅客免費選擇,剩下的只能付費或者到現場值機時選。飛機在臨近起飛的1至2天,會陸續開放前排的部分座位讓旅客免費選擇,而在此之前釋放的免費座位則主要是後面幾排。”記者諮詢海航客服時工作人員這樣說。

東航客服介紹,國際航線提供付費選座服務,經濟艙收費座位約佔30%,主要集中在31至41排。根據東航官網信息,以歐美澳非、中東及部分南亞航線爲例,經濟艙第一排及緊急出口排座位需支付900元或9000積分。

一位民航業內人士介紹,選座費本身作爲航空運輸市場成熟與旅客個性化需求催生的產物,是航司進行服務差異化、拓展輔營收入的正當手段。站在航司的角度,這是其市場自主定價權範疇。

不過,對於消費者來說,如果選座的“時機”不對或是不想付費的話,可選擇的空間還是比較有限的。那麼,被消費者質疑的“加價選座”現象到底合規嗎?

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劉衛告訴記者,“加價選座”沒有法律上的禁止性規定。因爲法無禁止皆可行,從法律上看,航司“加價選座”的行爲並不違反法律規定,因此應當是合規行爲。

消費者之所以覺得不合理,是因爲航司沒有履行告知義務,即消費者在購買機票時,航司應當告知消費者選座的規則。如果消費者在購買機票時不知道選座還要花錢,等到選座位時才知道要花錢選座,是航司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劉衛進一步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如果航司沒有告知消費者選座花錢事項,就違反了上述規定。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航司預留一部分座位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消費者購買了機票,實際上建立了乘務的消費合同,航司有責任提供相應的座位,不能把選座專門作爲盈利的買賣,尤其是不能故意製造信息差,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今年年初,中國消費者協會就民航領域“加價選座”問題公開發聲,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中國消費者協會認爲,航空運輸屬於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在購票時即與航司建立了運輸合同關係,航司理應提供必要且公平的乘坐服務。座位選擇作爲航空旅程中基本服務內容,若被強行附加收費,不僅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也損害了其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如果任由這種行爲蔓延,可能會影響整個消費市場風氣,破壞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形成對消費者不利的負面效應。

對於同樣引起消費者不滿的二手平臺上“代選座”服務,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曹安迪認爲,這暴露出航司在技術層面和權限管理層面的漏洞,“代選座”看似便捷,實則隱患重重,二手平臺利用航司規則漏洞轉售資源,既無法保障消費者的隱私與權利,還可能讓旅客付出更高成本。航司應及時聯繫平臺整治違規代選亂象,並通過技術防控手段杜絕此類行爲。

“和解”的關鍵是規則透明

在“加價選座”的問題上,航司與消費者最終是否有可能實現“和解”?

“‘加價選座’最重要的是建立公開透明的規則。”這是多位民航業者的共識。有專業人士介紹,“加價選座”早期在國外航司,尤其在低成本航司中非常普遍,後來逐漸被大型全服務航司採用。國外航司的付費選座體系做得相對成熟,選座付費實際上是作爲一種附加服務存在,也得益於其已經形成的國外旅客消費習慣以及完善的自主附加服務。值得注意的是,國際上“加價選座”正在朝更透明的方向發展,目前,已經出現座位和票價捆綁銷售的趨勢,即不同座位不同票價。

採訪中,多位業者建議,航司必須建立公開透明的“加價選座”規則。就職於國內某航司的郭飛認爲,航司應依據座位類型、航線、航班等因素制定並公開合理標準,杜絕隨意定價。制定明確且一視同仁的選座規則,清晰劃分免費座位、積分兌換座位、高卡會員專享座位及付費座位的範圍。無論是廉航還是全服務航司,都應該做到這一點。

曹安迪認爲,航司應保障基礎座位供應,將付費座位的範圍、價格標準、解鎖條件等關鍵信息透明化,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不少人士認爲,航司還要做好區分,保障基礎權益,提供合理的增值服務。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授翟向坤提出,經濟艙常規座位(靠窗/過道)堅持免費+先到先得,保障公共服務屬性。付費座位需對應可量化權益。

對此,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國文化和旅遊產業研究院教授吳麗雲建議,未來飛機選座,可以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則,或是按照票價的區域來選擇。不同價格對應不同的產品和服務(包括座位區域),這或許更符合市場邏輯和消費者預期。

記者注意到,政策層面已有相關指引。去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的交通運輸市場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健全統一、公開、透明的價格體系。有業者認爲,這有利於解決現有民航價格體系中信息不對稱、規則不清晰等問題,規範航司定價調價行爲,尤其是規範“加價選座”行爲,提高價格透明度,便利消費者比較選擇,促進民航業健康發展。

有關人士還紛紛呼籲要加強行業監管。劉衛建議,關於“加價選座”的現象,民航管理部門應當發揮作用,首先對航司的“加價選座”行爲進行規範,例如明確哪類航班可以“加價選座”,並要求航司必須提前告知消費者“加價選座”的規則,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其次,對航司“加價選座”的座位比例進行規範,例如規定航司“加價選座”的座位不得超過總座位數的佔比;最後,對於特殊旅客,必須滿足其特殊需求,例如必須保證有照看關係的旅客座位是相連的等。

中國消費者協會建議,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民航票務經營行爲的監管力度,明確界定可收費與應免費服務項目。中國消費者協會將堅持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繼續在消費者保護工作中發揮社會監督、橋樑紐帶作用,推動形成公平、透明、有序的民航消費環境。

今後民航“加價選座”做法將如何演變,本報將持續關注。(作者:中國旅遊報記者 唐伯儂;編輯:楊碩)

原題:《面對“加價選座” 消費者該與航司“和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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