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禁止商拍” 不如分類管理
雖然“商拍”有可能會對遊覽環境造成一定影響,但是也可以爲景區、公園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知名度。與其一味禁止“商拍”,不如採取柔性化管理,平衡好遊客的拍攝需求和景區的遊覽秩序
近日,多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稱,在北京北海公園看到“謝絕商拍”的告示牌,上面還附有投訴電話。對此,不少網友表示支持,認爲日漸增多的“商拍”活動,嚴重影響了遊客的遊覽體驗。對此,公園方面回應稱,他們一直禁止在公園內進行商業拍攝,對於未報備的商業拍攝行爲,公園有權進行制止。這次管理確實“下了重錘”,遇到商業拍攝行爲,遊客有權進行投訴。
近年來,“商拍”日漸風行,一些拍攝團隊爲了追求獨特的視覺效果,往往選擇在熱門景區點進行長時間、大規模的拍攝活動。然而,此類“商拍”活動往往過度佔用公共資源,對其他遊客的遊覽體驗造成一定影響。例如,拍攝團隊可能會封鎖部分區域,長時間“卡位”、佔用場地,限制其他遊客進入;或者攜帶大量器材入場,拍攝過程中產生噪聲、燈光等干擾因素,讓遊客的遊覽體驗大打折扣。
此前,故宮博物院、頤和園、天壇等景區均已明令禁止未經允許的“商拍”。這既是爲了防控風險,保護景區內的古建文物、自然景觀,又可以杜絕“商拍”干擾,保證其他遊客獲得良好的旅遊體驗。去年12月底,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曾明確表示:“對商業拍攝行爲,市屬公園始終禁止。”因此,北海公園、景山公園等加強管理工作,實施“禁止商拍”規定有理有據。
景區屬於公共場所,需要照顧社會大衆的利益,對“商拍擾民”現象進行必要約束,乃是情理之中。不過,需要看到的是,目前,旅遊已成爲公衆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們愈發重視個人體驗,旅遊途中很多遊客熱衷於拍照打卡。雖然“商拍”有可能會對遊覽環境造成一定影響,但是也可以爲景區、公園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知名度。因此,不能一概否定。
同時,一些商拍具有一定的隱祕性,比如個體化跟拍、小衆化“商拍”等,有時候無法辨識,不僅查證難度大、管理成本高,如果景區管理方強行攔阻,還可能誘發糾紛。
可見,景區與其一味禁止“商拍”,不如採取柔性化管理,平衡好遊客的拍攝需求和景區的遊覽秩序。在這方面,已經有一些景區進行了嘗試。例如,福建泉州大開元寺要求“商拍”從業人員統一登記,經統一培訓獲得許可證後,方可進行商業性拍攝;杭州西溪溼地景區設置免費商拍區域和收費“商拍”區域,並規定收費區每天僅接受10個以下的“商拍”團隊申請。如此,既可以滿足部分遊客的“商拍”需求,又能夠對“商拍”機構、從業人員進行有效管理、約束。
各地景區不妨借鑑類似做法,對“商拍”實施分類管理。人數較少的個體化“商拍”不必報備,只要不擾民即可自由拍攝。至於“商拍”機構、團隊則必須報備,並採取淡旺季彈性管理制度,旺季時嚴格限制大型設備入場,且只能在規定時間、場地進行“商拍”;淡季時可以攜帶大型設備,但不得長時間佔用場地,影響景區的遊覽秩序。(作者:江德斌;編輯: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