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物品受損,如何妥善處理?
事由: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客人打破酒店杯子被索賠158元。該客人在網絡上發佈視頻稱,其入住湖北省的某酒店期間打碎了酒店裏的杯子,被索賠158元,還在酒店喝到了過期的瓶裝飲用水。這一事件引發了衆多網友關注。
記者此前從涉事酒店瞭解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介入調查。被打碎的杯子是從深圳定製的“真空杯”,價格是148元,有購物憑證。客人上傳視頻中顯示過期的飲用水具體是酒店提供還是客人自帶,目前正在調查中。
4月15日,記者致電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針對該事件的工作專班正在對飲用水進行溯源調查,瞭解該飲用水到底是通過何種渠道進入酒店,以及飲用水經銷商的相關信息。如有進一步調查結果,會第一時間向公衆反饋。
這起事件涉及的問題,一是客人損壞酒店物品是否需要賠償,二是客房內的飲用水如果過期應當如何處理——
分析:
1.物品被損壞酒店可以向客人索賠嗎?
對於客人損壞酒店物品,酒店是否有權向其索賠的問題,需要分情況討論。
北京中倫文德(杭州)律師事務所主任傅林放認爲,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設施,屬於侵權行爲,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賠償損失。從責任分配層面來說,要看酒店物品、設施被客人損壞,酒店本身是否有責任?比如物品擺放位置不合理,客人正常活動過程中稍不留意就會碰撞,或者擺放不穩定,稍一觸碰就會傾倒而損壞。如有這種情況,就要判斷酒店自身應承擔何種比例的責任。
一種情況是客人不慎損壞酒店用品或相關設施。“如果損壞物品非客人故意所爲,酒店可以視情況向客人要求合理賠償,於法客人應當賠償,於情如果情節比較輕微,酒店也可以以提醒爲主,體現人性化服務的一面。”南京旅遊職業學院教授印偉說。
另一種情況是損毀物品是客人惡意爲之,包括一些高危行爲以及惡意行爲,比如牀上抽菸燙壞牀單等。
江西贛江綠地鉑驪酒店總經理朱磊認爲,對於惡意損壞,酒店要有相關賠償制度,有理有據地維護自身利益。
印偉分析,如果酒店能夠證明是客人故意損害物品,可以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追究客人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報警,由公安機關實施治安處罰。
“這類情況應當主張賠償責任,這是對此類客人的安全教育。在處理酒店物件損壞事故中,最難的還是缺少證據。不少損壞事件發生在房間內,酒店往往缺乏直接證據,對於酒店來說是一個難題。”傅林放說。
2.賠償金額怎樣確定?
在此案例中,按照客人的說法,目前這家酒店要求其賠償的金額超過了杯子成本價,這樣是否合理?賠償金額的確定應當考慮哪些因素?
印偉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84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因此,賠償金額應當按照市場價格計算,而非成本價格,同時也應考慮物品的損壞程度和折舊情況進行合理計算。
對此傅林放表示認同。“賠償價格與購買價格的關係,要看具體損壞的物品情況。”傅林放分析,根據侵權責任賠償的填補性原則,賠償金額以酒店實際損失爲限,該實際損失要考慮物品的購買價格或者當前的市場價格。是否存在折舊的問題需要具體分析,比如收藏品或者一些客觀上不發生折舊的物品,就不存在折舊的問題。在一些高檔酒店或主題特色酒店,還會有部分貴重的裝飾藝術品或收藏品。由此可見,如果是貴重物品、收藏品,造成的損失按照當前價值評估,完全有可能超過當初購買的價格。
此外,還有業者提到,要根據損壞物品的價值與實際支付的房價相比較。“總的來說,賠償價格不應高於成本價,本身酒店不是依靠售賣物品來提高營業收入的,損壞只是偶然發生事件,依照成本或是折舊後價格賠償,客人接受度會高一些。”朱磊說。
3.客人拒絕賠償怎麼辦?
如果客人拒絕賠償,酒店應當主動協商,及時與客人溝通和解釋。
“就本事件而言,酒店應該第一時間與客人溝通,瞭解物品損壞的緣由,如確實因爲客人原因損壞,可以協商賠償。如是其他原因,比如酒店地滑或物品擺放位置不妥等原因,應酌情考慮免予賠償甚至向客人致歉。”朱磊說。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印偉建議,可以考慮通過第三方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要求客人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但也應考慮到,在這類事件中,消費者損害物品在主觀上往往並非故意,而且酒店本身可能也並未提供相應安全使用物品的提示。訴訟存在一定的成本,因此酒店適宜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積極與客人溝通,以協商爲主、以第三人調解爲輔,以達到酒店和消費者都滿意的結果。
還有業者提到,雖然法律上的責任容易釐定,但實際操作仍存在困難。往往會有客人不認可賠償責任,拒絕賠償。“因此,考慮到追究賠償的投入成本,對於小額的損失,建議放棄追究;大額的損失,酒店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處理,或走相關法律程序。”傅林放說。
4.酒店貴重物品要“明碼標價”嗎?
在這一案例中還有一點值得關注,那就是客人打碎的真空杯價格不菲。“類似貴重物品難道不應該明碼標價嗎?不然會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記者翻閱相關報道時,看到有消費者對此提出質疑。酒店是否可以通過適當的方式進行提醒?
印偉建議,酒店可以根據信息告知成本,選擇相對溫和的告知方式,比如在前臺以發放小卡片形式告知,還可以在客房另附告知書等。
“酒店內有較多貴重物品,應當以適當的方式提示住客,比如辦理入住手續時委婉提醒客人查看客房相關信息等,還可以在辦理入住時收取押金,有助於處理此類賠償糾紛。酒店房費較高的,可以容忍的損壞金額也會相對高一些。”傅林放說。
“但酒店也要注意顧及客人感受,提醒方式要適當,處處標價反而會拉低客人對酒店的體驗分。”朱磊提醒。(作者:中國旅遊報記者 唐伯儂;編輯: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