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塔天王晁蓋沒上梁山前究竟是什麼人?你根本猜不到他的真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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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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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水滸傳》真相第19期

托塔天王晁蓋沒上梁山之前,究竟是什麼人?爲什麼劉唐、公孫勝知道生辰綱的信息後,會第一時間找到晁蓋,邀請他一同去犯罪?晁蓋的名氣不是特別大,又只是一個鄉下小財主,爲什麼江湖好漢作案時都來找他?你根本猜不到他的真實身份。

聽薩沙說一說吧。

因爲晁蓋的真實身份,竟是一個地下犯罪團伙的頭子。

我們一點點來看。

書中說:原來那東溪村保正,姓晁名蓋,祖是本縣本鄉富戶,平生仗義疏財,專愛結識天下好漢。但有人來投奔他的,不論好歹,便留在莊上住。若要去時,又將銀兩齎助他起身。最愛刺槍使棒,亦自身強力壯,不娶妻室,終日只是打熬筋骨。鄆城縣管下東門外有兩個村坊,一個東溪村,一個西溪村,只隔着一條大溪。當初這西溪村常常有鬼,白日迷人下水在溪裏,無可奈何。

忽一日,有個僧人經過,村中人備細說知此事。僧人指個去處,教用青石鑿個寶塔,放於所在,鎮住溪邊。其時西溪村的鬼,都趕過東溪村來。那時晁蓋得知了大怒,從溪裏走將過去,把青石寶塔獨自奪了過來東溪邊放下。因此人皆稱他做托塔天王。晁蓋獨霸在那村坊,江湖上都聞他名字。

單單從這段描寫來看,晁蓋沒有什麼了不起。

他不過是鄉下的小地主,是鄆城縣東溪村的保正,也就是村長。鄆城縣貧窮且落後的,連閻婆惜這樣表演水平一流的女藝人,流落到這裏竟無法維持生計:王婆攔住,指着閻婆對宋江說道“押司不知,這一家兒從東京來,不是這裏人家。嫡親三口兒,夫主閻公,有個女兒婆惜。他那閻公,平昔是個好唱的人,自小教得他那女兒婆惜也會唱諸般耍令。年方一十八歲,頗有些顏色。三口兒因來山東投奔一個官人不着,流落在此鄆城縣。不想這裏的人不喜風流宴樂,因此不能過活,在這縣後一個僻淨巷內權住。”

其實,哪裏是鄆城縣老百姓不喜歡看錶演,導致閻婆惜無法賣藝賺錢。

短短几年後,首都開封的過期女明星白秀英,跟隨縣令到鄆城縣,就引得全縣人都來觀看錶演:李小二道“都頭出去了許多時,不知此處近日有個東京新來打踅的行院,色藝雙絕,叫做白秀英。那妮子來參都頭,卻值公差出外不在。如今見在勾欄裏,說唱諸般品調。每日有那一般打散,或有戲舞,或有吹彈,或有歌唱,賺得那人山人海價看。

可見,並非鄆城縣人不喜歡娛樂,而是此地貧窮落後,從未有過像樣的娛樂事業。

當地人眼界有限,不捨得在娛樂上花錢,閻婆惜這才無法生存下去。

有縣令撐腰的白秀英不惜重金,自行投資舉辦大型舞臺表演,鄆城縣的老百姓便蜂擁而至,熱鬧非凡。

《水滸傳》中,稍微大一些的城池都有三街六市、勾欄瓦舍,肯定會有娛樂場所。

就連小地方孟州(今天的河南焦作)的一個市鎮快活林,也不斷有妓女、歌伎來這裏做生意。

魯智深服役的渭州,就是今天的甘肅平涼,在古代是個非常偏僻的前線戰區,仍然有金翠蓮這樣的歌女四處賣唱。

堂堂富裕省份山東,鄆城縣卻沒有這種娛樂事業,客觀說明這裏很不發達。

而晁蓋在不發達地區的鄉下做個小地主和村長,顯然沒什麼了不起。大家別以爲古代的小地主有什麼厲害,他們的生活比老百姓強不了多少。

遠的不提,明清時代擁有幾十畝到一二百畝土地被認定小地主。表面上,這種小地主的經濟條件大大高於貧農、中農。然而,他們通常家裏人口較多,還是國家賦稅和徭役的主要承擔者,開銷遠遠大於普通農民。

所以,即便是這種小地主家庭,一年大部分時候也需要喫粗糧,大米、白麪這些細糧和酒肉只能用於節日和待客。

歷史資料記載:山西的小地主家庭,也只能過年的時候用幾斤肉去包幾頓餃子,平時根本不能喫肉。即便是富裕的江南地區,小地主家庭很少喫魚、肉、蛋,在平時一般用於待客。過年的時候,江南小地主爲了顯示家庭寬裕,通常會煮上幾大碗魚、雞、鴨、豬、蛋,用於待客宴上的撐場面。懂事的客人,不會隨便懂這些葷菜。有些拜客的小孩子不懂事,將肉菜喫了一些,就給主人家造成很大的麻煩,因爲明天就沒有肉菜擺臺宴客了。等待春節快要結束時,小地主家庭纔會將幾大碗肉菜喫掉,當然優先給老人和孩子。

顯然,晁蓋的地位和財富同柴進大官人之流差了十萬八千里。

相比打過老虎的武松、三拳打死鎮關西的魯智深,晁蓋在江湖上沒什麼壯舉,只是一個托塔天王而已。

託塔事件只能說明晁蓋的力氣大,還願意爲本村出力。這根本不是江湖上的輝煌事情,不足爲奇。

如此看來,晁蓋似乎只是默默無聞的江湖小人物,事實卻截然相反。

書中這麼寫:知縣把一干拿到的鄰舍當廳勘問。衆鄰舍告道“小人等雖在晁保正鄰近住居,遠者三二里田地,近者也隔着些村坊。他莊上如常有搠槍使棒的人來,如何知他做這般的事?”

鄰居們講得很清楚,晁蓋家裏經常有江湖人士進進出出。

在北宋時期,政府對於民間實施嚴格的管理,對於盲流、遊俠之類的武人進行嚴密的監控。北宋的老百姓不能在家中,私藏長槍之類的長柄兵器,違者要坐牢一年半。如果攜帶長槍出門,更是要坐牢兩到三年。

在這樣的背景下,晁蓋家裏有搠槍的人進出。這些人帶着長槍本身就是違法行爲,顯然都是些膽大包天的法外狂徒。

從前文中提到的“但有人來投奔他的,不論好歹,便留在莊上住。若要去時,又將銀兩齎助他起身” ,我們可以推斷出,那些投奔晁蓋的人,大部分是負案在逃的罪犯。

這些人根本就是犯罪後在江湖上逃亡,纔敢堂而皇之地攜帶長武器四處流竄。

反正,這些人被抓住通常也是重判甚至判死刑,不在乎因爲攜帶長槍而額外增加的一兩年刑期。

北宋的法律是連坐制度,晁蓋窩藏這些人同樣是犯罪,而且罪行不輕。

要知道,晁蓋可不像柴進有可以免罪或者減罪的御賜丹書鐵券。他的這種窩藏行爲是非常危險的,一旦敗露,極有可能家破人亡。

相比之下,及時雨宋江在江湖上名氣比晁蓋大得多,以仗義疏財聞名全國。

然而,如此講義氣的宋江,卻從不敢在家裏窩藏任何一個通緝犯,最多是資助他們一些錢財罷了。

那麼,晁蓋爲何要甘冒如此大的風險呢?這背後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寫到這裏,我們又發現了一個蹊蹺之處。

古人普遍早婚,尤其鄉紳家庭的男丁,年滿15歲就可以結婚,絕大多數20歲之前就已經娶妻生子。

小說《紅樓夢》賈寶玉的父親賈政,不到40歲就做了爺爺,有了孫子賈蘭。而賈寶玉於十八歲成婚,在家族眼中已是“年歲不輕”。

同樣出身鄆城縣的小地主宋江,雖沒有正式娶妻,卻養着小妾閻婆惜。

那麼,接近40歲的富戶晁蓋竟然沒結婚,真是不可思議。

書中解釋是晁蓋喜愛練武,纔不願意娶妻,這根本說不通。

武藝高強的大地主盧俊義,就有老婆賈氏。地主或者富戶出身的梁山好漢,諸如李應、柴進、基本都有家室,他們的武藝同樣很高明。

只有很年輕的小夥子,比如地主少爺穆弘、穆春兄弟,孔明、孔亮兄弟以及史進,才暫時沒有成親。

那麼,晁蓋爲什麼如此古怪的選擇單身?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晁蓋是刻意不願意娶妻生子。

古代的社會有一種特殊的階層,被稱爲光棍,也就是無妻無子的單身漢。

從古至今都認爲,這種光棍等同於亂民、流氓,是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這類沒有家庭牽掛的男人,將心一橫就什麼都敢做,就連殺人放火、聚衆造反也不在話下。

換句話說,晁蓋這麼做不是不喜女色,而是爲了成爲那種無牽無掛的光棍。

他爲什麼要做光棍漢?我們等會再揭露真相。

再說晁蓋的財富,確實相當可觀。

在搶劫生辰綱之前,晁蓋曾經多次出手撒錢。

除了給阮氏三雄30兩銀子以外,晁蓋爲了營救劉唐,行賄給都頭雷橫10兩銀子。

如果這是爲了爭取這些好漢,而不得不花的錢,但晁蓋平時的出手也很大方。

遇到僧道上門化緣,晁蓋少則給三升米,多則給三鬥。如此出手,足以顯示其家底之殷實:六籌好漢正在後堂散福飲酒,只見一個莊客報說“門前有個先生要見保正化齋糧。”晁蓋“你好不曉事!見我管待客人在此喫酒,你便與他三五升米便了,何須直來問我?”莊客道“小人把米與他,他又不要,只要面見保正。”晁蓋道“以定是嫌少,你便再與他三二斗米去。你說與他,保正今日在莊上請人喫酒,沒工夫相見。”

宋代的糧食價格較高,宋徽宗時期一石米要二三千銅錢,一石是十鬥,三鬥米等於六百到一千銅錢,也就是半貫錢或者一貫錢,等於半兩多銀子。

大家知道,一兩銀子的消費力有多高?

書中這麼寫:吳用取出一兩銀子,付與阮小七,就問主人家沽了一甕酒,借個大甕盛了,買了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阮小二道“我的酒錢一發還你。”店主人道“最好,最好。”

吳用買了這麼多酒牛肉,還用不到1兩銀子,剩下的可以幫助阮家兄弟還賒欠的舊賬。別的不提,這20斤牛肉非同小可,在當年絕對屬於頂級飲食,相當於今天進口高檔牛排,價格非常昂貴。

北宋後期的1兩銀子,大體相當於今天的2000元人民幣。

晁蓋對於上門化緣的陌生僧道如此慷慨,能夠給一次半兩銀子,也就是1000元人民幣,顯然他頗有財富。

這就怪了。

作爲一個貧窮縣城下面村子的小地主,晁蓋應該財力非常有限,爲什麼能夠出手如此闊氣?

寫到這裏,我們又要回到文章最早提出的問題。

爲什麼劉唐、公孫勝同晁蓋素不相識,卻千里上門尋找他一起犯罪?

以上這些怪異之處,似乎都不符合情理。

其實,大家知道搞清楚晁蓋的真實身份,一切疑問也就瞬間水落石出!

晁蓋就是地下犯罪組織的頭目,之前肯定做過多起搶劫或者偷盜的大案。

他之所以如此富裕又如此慷慨,是因爲晁蓋的財富根本不是合法的,而是犯罪所得。

那麼,富裕的晁蓋,爲什麼快40歲也不娶妻生子?

他深知私下做了不少違法犯罪的事情,一旦東窗事發,極可能殃及家人,因此選擇了不婚不育的道路。

在古代,罪犯的妻兒多會受到牽連,輕則坐牢或者做奴僕,重則被殺頭處死。

就像霹靂火秦明,被誤認爲聚衆謀反,他的妻兒都被青州慕容知府殺了:知府喝道“你如今指望賺開城門取老小,你的妻子今早已都殺了。你若不信,與你頭看。”軍士把槍將秦明妻子首級挑起在槍上,教秦明看。秦明是個性急的人,看了渾家首級,氣破胸脯,分說不得,只叫得苦屈。

晁蓋的智囊吳用也是如此,是孤零零的一個人,這不是偶然現象。

爲什麼劉唐、公孫勝都來找晁蓋一起搶劫生辰綱?他們知道晁蓋是隱藏的犯罪團伙頭子。

官府雖不知道這些真相,江湖中人卻心知肚明。

劉唐、公孫勝應該是江湖上的獨腳大盜,也就是單人作案的犯罪分子。

劉唐的武藝超羣,江湖經驗也非常豐富。後來梁山經常派遣劉唐潛入危險的敵後,負責打探情報,可見他的精明強幹。

劉唐還擅長演戲,在雷橫面前巧妙的演了一出認舅舅的好戲,藉此脫離了官府的抓捕,可見此人非常機靈。

那麼,劉唐絕對可以獨自做一些案件,如搶劫人數較少的富商、即便對方有三四個人,也未必是劉唐的對手,公孫勝應該也差不多。

可惜,這次搶劫的目標非同小可,是梁中書派人護送的生辰綱。

對方至少有十幾二十個軍人,還肯定有一個武藝高超的軍官負責指揮。

這就不是劉唐或者公孫勝能夠獨自做的案件,必須尋找其他幫手共同作案。

因爲晁蓋在江湖上名聲顯赫,傳聞他做了很多大案,爲人仗義疏財,完全符合劉唐、公孫勝的需求,他們這才找上門來。

自然,劉唐和公孫勝不是空手而來,他們帶來了非常重要的情報。

劉唐告知了生辰綱通過的具體時間,公孫勝更是厲害,連楊志他們的運輸路線都摸得一清二楚。這些情報的珍貴程度,簡直難以用金錢衡量。

揭開晁蓋的真實身份之謎,另一件令人費解的疑問就迎刃而解:爲什麼晁蓋要費盡心機地拉攏都頭雷橫、朱仝以及押司宋江?

這三人與晁蓋並非泛泛之交,而是情同手足的鐵哥們。

生辰綱事件案發後,宋江竟然趕在縣衙派出士兵抓捕晁蓋之前,冒險騎馬趕來通風報信。

根據北宋法律,宋江的此種行爲一定會被連坐,被視爲晁蓋犯罪集團成員,十有八九會人頭落地。

更誇張的是,負責抓捕晁蓋的刑警大隊長雷橫和朱仝,居然故意放水,令晁蓋得以逃脫:朱仝撇了土兵,挺着刀去趕晁蓋。晁蓋一面走,口裏說道“朱都頭,你只管追我做什麼?我須沒歹處。”朱仝見後面沒人,方纔敢說道“保正,你兀自不見我好處。我怕雷橫執迷,不會做人情,被我賺他打你前門,我在後面等你出來放你。你見我閃開條路讓你過去。你不可投別處去,只除梁山泊可以安身。”晁蓋道“深感救命之恩,異日必報。”

雷橫也趕了一直回來,心內尋思道“朱仝和晁蓋最好,多敢是放了他去,我沒來由做甚麼惡人。我也有心亦要放他,今已去了,只是不見了人情。晁蓋那人也不是好惹的。”回來說道“那裏趕得上,這夥賊端的了得!”

朱仝和雷橫故意放走了晁蓋。如果此事敗露,他們二人也難逃法網,甚至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晁蓋與他們三人之間有着如此深厚的關係,這絕非一朝一夕之功。

通過晁蓋平時巴結雷橫的行爲,不難看出,他一直在努力與雷橫和朱仝保持良好的關係,最終結爲了鐵哥們。

爲什麼會這樣?

晁蓋是在鄆城縣隱藏的犯罪分子,爲了自身的安全,他必須在當地警方尋找保護傘。

因爲作案這種事,就是“上得山多終遇虎”,說不定哪天就會穿幫而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而晁蓋要想逃脫法網,就必須依賴警方保護傘的庇護。

那麼,晁蓋同宋江又是什麼關係?

雷橫、朱仝並不知道晁蓋是罪犯,也不是他的同夥,最多是拿着黑錢提供幫助的保護傘。

宋江則完全是晁蓋犯罪集團的一分子,是這個團體在政府內部的臥底。

即便晁蓋同雷橫、朱仝關係很好,對他們卻不太信任,沒有向他們透露自己犯罪分子的真實身份。

一旦案發,身爲保護傘的雷橫和朱仝是否會冒險保護晁蓋,就是難以預料的。

因此,從安全的角度考慮,晁蓋必須派遣一個更加可靠的臥底來爲他通風報信,這個人就是宋江。

宋江出身於比晁蓋更窮的小地主家庭,工作也只是地位不高的縣委小祕書,卻擁有大量資金用於籠絡江湖好漢。

放在今天,宋江就屬於“公務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實際上,這些錢財是他作爲晁蓋犯罪集團臥底的分贓款。

同雷橫和朱仝不一樣,宋江知道晁蓋的真實身份,他的工作就是監督縣衙的警方信息。因爲無論哪一級政府偵破了晁蓋犯罪集團,最終都需要來到鄆城縣讓縣令協助抓捕。

而宋江是處理縣令文件的祕書,自然可以第一時間掌握縣衙的所有消息,是通風報信的最好人選。

一旦發現晁蓋有危險,宋江就必須第一時間趕來通報,類似於電影《無間道》劉德華所扮演的臥底角色。

那麼,劉唐、公孫勝爲什麼敢於得罪權傾朝野的太師蔡京,去冒險搶劫生辰綱呢?

這也不是什麼“劫富濟貧”,純粹是因爲金錢的誘惑太大了。

劉唐和公孫勝接近於江湖流浪漢,生活極爲貧困。

劉唐獨自一人尚且好說,公孫勝在老家還有個老母親需要贍養。

後來李逵和戴宗找到公孫勝老家時,發現他的母親住在一間簡陋的草屋裏。

在古代,只有最窮的人才會住在草屋內,因爲草屋的建築費用最低。但是,草屋是最差的房屋。屋頂茅草非常容易腐爛和損壞,常常導致漏雨甚至屋內四處透風,因此每年都需要更換和維護。如果一直不管它,最多二三年以後,草屋的屋頂就會徹底崩塌。

關鍵在於,就算每年都進行維護,也不能保證草屋平時不會漏雨、透風。

而人類建造房屋,就是爲了遮風避雨,只有窮人才會迫不得已居住草屋。

由此可見,公孫家的生活極爲貧困,李逵甚至不屑的罵他爲“乞丐道人”!

而梁中書的生辰綱非同小可,價值高達十萬貫,這相當於至少三五萬兩銀子。即便多人作案後分贓,每人也能分到近萬兩銀子。

劉唐、公孫勝這類社會邊緣人羣來說,一輩子都未必能夠賺到三五百兩銀子,更別提近萬兩白銀了。只要這次犯罪成功,他們的餘生可以享受逍遙和富裕。

劉唐和公孫勝受到巨大財富的誘惑,阮氏三雄也是如此:吳用道“你們三位弟兄在這裏,不是我壞心術來誘你們。這件事,非同小可的勾當。目今朝內蔡太師是六月十五日生辰,他的女婿是北京大名府梁中書,即目起解十萬貫金珠寶貝與他丈人慶生辰。今有一個好漢姓劉名唐,特來報知。

如今欲要請你們去商議,聚幾個好漢,向山凹僻靜去處,取此一套富貴,不義之財,大家圖個一世快活。因此特教小生只做買魚,來請你們三個計較,成此一事。不知你們心意如何?”阮小五聽了道“罷,罷!”叫道“七哥,我和你說甚麼來?”阮小跳起來道“一世的指望,今日還了願心,正是搔着我癢處。我們幾時去?”吳用道“請三位即便去來。明日起個五更,一齊都去晁天王莊上去。”阮家三弟兄大喜。

對於貧窮的劉唐、公孫勝、阮氏三雄、白勝甚至鄉下教書先生吳用而言,這個大案絕對是百年難遇的好機會,就算豁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這夥人就是一個犯罪團伙,也很容易變爲土匪集團。

從古至今,土匪多由社會底層的老百姓組成。他們缺乏社會地位,生活貧苦,難以維持生計,飽受歧視的煎熬,又無法通過正當途徑改善生活。他們沒有任何合法的社會資源,只剩下敢打敢拼的決心,只好通過犯罪來獲取財富。

退一步說,就算犯罪的事情穿幫了,他們大可一同上山爲匪,這也不算太糟糕的結局。

而土匪山寨是一個小型的共產主義社會,搶來的財物會平均的分給每一個匪首。做土匪後同樣能夠享受一段時間的富裕生活,甚至還能享用搶來美女佳人。

這是劉唐、白勝、阮氏三雄等人,沒上山爲匪之前做夢也想不到的境遇!

他們的代價是,從此揹負着天大的罪行,一旦被捕就要判處死刑。

話說回來,人窮困潦倒的時候,一條命值幾個錢呢?九十年代,大陸私人煤礦砸死一個礦工,往往就賠償幾千元。而在一海之隔的香港,一條寵物狗也能賣幾千元。

北宋時期一個鄉民被人打死,按照法律只要賠償50兩燒埋銀子,相當於人民幣10萬元。

然而,搶劫生辰綱對於晁蓋來說,意義就完全不同。

同其他七人不一樣,晁蓋可是一個頗有財富的地主。

晁蓋的合法財產和之前的犯罪所得,最少有數千兩銀子。

對晁蓋來說,他已經不缺錢,就算犯罪也應該選擇比較安全的案子,首先要保住自己的安全。

那麼,搶劫當朝百官之首、太師蔡京的生辰綱,對於晁蓋來說就是極其不明智的舉動。

生日禮物被搶劫,還是第二次被搶劫,蔡京一定會不惜代價壓迫麾下官員偵破此案:趕到濟州府衙門的府幹道“小人是蔡太師府裏心腹人。今奉太師鈞旨,特差來這裏要這一干人。臨行時,太師親自分付,教小人到本府,只就州衙裏宿歇,立等相公要拿這七個販棗子的並賣酒一人、在逃軍官楊志各賊正身,限在十日捉拿完備,差人解赴東京。若十日不獲得這件公事時,怕不先來請相公去沙門島走一遭!小人也難回太師府裏去,性命亦不知如何。相公不信,請看太師府裏行來的鈞帖。”

果然,蔡京派人恐嚇濟州府尹,十日內不能破案就直接發配到,條件最惡劣的沙門島坐牢。而沙門島犯人的死亡率,高達94%,是標準的人間地獄。

這種情況下,濟州府尹只能拼了命去破案,甚至在負責案件的觀察何濤臉上刺下“迭配某州”的字,比蔡京還要狠得多。

這麼重大的案件,必然導致上一級逼迫下一級,纔會更容易破案。

就晁蓋來說,他並不是劉唐、公孫勝、阮氏三雄那種性命不值錢的江湖窮漢,而是已經有了不少財富。那麼,晁蓋何苦冒險去搶劫蔡京的生辰綱?劫掠那些無權無勢的富商,豈不是更加安全且划算?

那麼,晁蓋爲何要背棄原則,涉足此案?

這背後是由他的身份與性格所決定的。

上面說了,晁蓋真正的身份,是隱居在鄆城縣的地下犯罪團伙頭子,以小地主身份作爲掩護。

此時如此絕佳的作案時機浮現,江湖上的劉唐、公孫勝等人才會來投奔他,將這麼重大的祕密泄露給他。

如果晁蓋推辭不做這個案子,劉唐和公孫勝一定會轉而找其他人作案,那麼就等於白白將重大祕密泄露給晁蓋。

江湖好漢做這些大案,完全是刀口上舔血,一定要謹慎再謹慎,隨便泄露祕密是絕對不行的。

俗話說,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多一個人知道祕密,就多一分殺頭的危險。

劉唐和公孫勝就是判斷晁蓋極有可能去作案,纔會將祕密冒險告訴他。

那麼,只要晁蓋畏懼蔡京而拒絕搶劫生辰綱的名聲傳出去,未來江湖好漢唯恐泄密連累自己,恐怕就不會再找他做什麼大案,等於斷了晁蓋的財路。

自然,如果這是宋江處於此境,而不是晁蓋,權衡輕重仍然會選擇放棄搶劫生辰綱,畢竟個人利益和性命更重要。

而晁蓋的性格,決定了他的選擇和命運。

他是個真正的黑社會大哥,而不是宋江這種政治家。

晁蓋有着濃重的義氣思想和大哥風範,膽量很大,很有擔當,非常重視江湖聲譽。

他認爲既然有江湖兄弟來投奔自己,隨便拒絕就是不講義氣和膽小怕事的表現。

以晁蓋的個性,寧可冒險去作案,也不願意揹負這種不良的名聲,讓江湖好漢們瞧不起自己。

反正他是個光棍漢,就算死了也無牽無掛,大不了賠上自己的一條性命。

所以,晁蓋就違背原則去搶劫了生辰綱,案發後被迫上了梁山,又在曾頭市不明不白的中箭身亡。

在我們看來,晁蓋此舉不就是“自作自受”嗎?簡直是自尋死路。

但晁蓋就是這樣的性格,後來纔會帶着一二百個嘍囉,千里迢迢跑去江州,面對數千政府兵馬去劫法場救宋江,完全相當於“飛蛾撲火”。對於晁蓋來說,宋江之前拼死救過自己,自己就算一定會死在江州城下,也要不惜代價營救恩人宋江。

相反,宋江什麼都可以犧牲,就是不能犧牲自己的性命。

可以這麼說,晁蓋就是,江湖最後一個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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