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歷史上五大死刑疑案是什麼?2024年9月26日袴田巖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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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沙歷史上的今天。

作者: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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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歷史上五大死刑疑案是什麼?2024年9月26日,靜岡地方裁判所判決謀殺嫌疑人袴田無罪

我們首先看看日本歷史上五大死刑疑案中,排列第一的島田事件。

島田事件是日本歷史上五大死刑疑案之一,直到今天也不能確定赤堀政夫是否爲真兇。

1954年3月10日,靜岡縣島田市幼兒園舉行畢業儀式。

儀式中發現,水果蔬菜商人的佐野照夫的長女,年僅6歲的女童久子不知去向。

幼兒園立即報警,警方搜索了3天,終於在3月13日找到了女童屍體。

屍體躺在距離幼兒園不遠的一個山林中,身上有明顯外傷,不是因意外事故死亡。

經過警方屍檢,發現久子死於被人勒頸和重擊胸部,死前還被殘忍的強姦。

這起姦殺女童案件引起日本社會巨大的憤怒,民衆一致要求警方儘快破案,嚴懲無人性的兇手。

日本警方對現場仔細檢查,發現現場附近除了女童的木屐以外,還有一行清晰的男性膠鞋腳印,應該就是兇手留下的。警方追蹤腳印,發現此人曾去一個小賣部。而這個小賣部是專門銷售酒水的,也就是說只有成年男性纔會光顧。

通過小賣部店員回憶,案發前後二三天,至少有100多人在這裏買酒。小店的位置較爲閉塞,顧客基本都是熟客。在店員的回憶下,警方列出了上百人的嫌疑名單。

隨後,警方又將案發附近10多公里內進行篩查,將有前科的居民、吸毒者、性變態者、流浪者和精神病患也列入名單,最終搞出高達200多人的名單。

50年代沒有DNA檢測技術,所以警方只能挨個調查排除嫌疑人。

經過長達2個月的調查,名單上絕大部分的嫌疑人都被證明不是兇手,尤其當地居民都被證明是清白的。於是,警方高度懷疑還沒有找到的幾個流浪者,認爲他們的嫌疑最大。

這幾個人在附近城市流浪,警方一時間無法找到他們。

直到5月28日,岐阜縣警方找到了2個流浪漢,其中一人就是名單上重要嫌疑人,赤堀政夫。

案發當天,赤堀政夫曾經去過店鋪買酒,店員依稀記得他穿着膠鞋。

而赤堀政夫不僅僅是周圍有名的流浪漢,還是衆所周知的精神病人。

赤堀政夫生於日本平民家庭,上面有哥哥姐姐,都是正常人。赤堀政夫出生後就出現精神異常,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始終沒有治癒。

此時25歲的赤堀政夫一直瘋瘋癲癲,經常趁着家人不注意逃出去流浪。

警方認爲赤堀政夫非常可疑,畢竟姦殺6歲幼童不像是正常人能夠做出來的事情。

5月28日被捕當天,警方就對赤堀政夫嚴厲審訊,逼問事情真相。

赤堀政夫後來介紹,他遭到了警方的虐待,驚恐之下才決定認罪。赤堀政夫承認他的腦子不太清楚,經常感到腦袋一團亂,但記憶力沒有問題。他自稱沒有殺害過久子,甚至被捕前沒有聽說過這個案件,也沒有聽過久子的名字。

刑警們自然不相信,開始嚴厲的訓斥他做了人神共憤的獸行。刑警們將案件整個情況講述了一遍,指出兇手是個變態的惡魔,必遭法律的嚴懲。而赤堀政夫被認定爲真兇,到了這個地步只能認罪以換取較輕的處罰,也藉此贖罪。

赤堀政夫介紹,在警方几小時的怒罵下,他的腦袋又亂了起來,失去了思維能力。

此時,有個刑警將一支鋼筆塞入他的手中,讓他將犯罪過程寫下來。赤堀政夫拒絕了,刑警從背後用力推了他一下(赤堀政夫認爲是被重擊了一拳)。

被打後赤堀政夫,腦子就更亂了,只得將剛剛警察說的案件情況寫了一遍,又簽名和按手印。

而這份認罪書的關鍵之處在於,赤堀政夫承認將久子騙到山林中掐暈,隨後進行了性侵。事後,赤堀政夫發現久子還沒斷氣,就撿起一塊石頭猛砸她的胸部,將其徹底殺死。

用石頭砸胸部是警方從沒有向社會公佈的,新聞媒體也沒有報道過。

因此,赤堀政夫的認罪書被認爲是可靠的,因爲說出了別人不知道的作案細節。

隨後,警方在案發現場仔細尋找,找到了一塊同赤堀政夫說法接近的石頭,認爲這就是作案兇器。

時間相隔2個月,石頭上無法提取到赤堀政夫的指紋。而久子是被石頭隔着衣服砸死,石頭上當然沒有血跡之類。

7月2日,法庭以幼女誘拐殺人、殺人遺體遺棄審判赤堀政夫。在律師的幫助下,赤堀政夫在法庭上拒絕認罪,表示自己有精神方面問題。

法庭只能讓東京的精神病專科醫院,對赤堀政夫進行鑑定。

醫院認爲赤堀政夫雖有精神方面問題,卻不嚴重,不是完全沒有判斷力和自控力,應該對自己的暴行負責。

醫院給赤堀政夫注射了一些藥物後進行詢問,後者再次認罪,說自己就是真兇。

赤堀政夫事後辯解,他被注射藥物以後就像喝醉了一樣,根本不知道說過了什麼。

話雖如此,醫院鑑定沒有幫助赤堀政夫脫罪,反而做實了姦殺女童的罪名。

但赤堀政夫終究是有精神問題的,法院一直在斟酌怎麼判決。

到了案發4年後的1958年,靜岡縣地方法院終於判處赤堀政夫死刑。赤堀政夫表示自己無罪,立即上訴。

在2年後的1960年2月,東京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赤堀政夫再次向最高裁判所上訴。

1960年12月,最高裁判所駁回上訴,維持赤堀政夫的死刑判決。

根據日本法律,赤堀政夫將要被處以死刑,死刑執行可能在10年之後。

也許是赤堀政夫畢竟有精神問題,加上案件證據不夠充分,在長達26年內,赤堀政夫沒有被處決,一直在監獄中服刑。

而赤堀政夫的家人,一直都在爲親人喊冤。

赤堀政夫的大哥,堅信弟弟沒有做過這種事。他認爲弟弟確實有精神問題,卻從沒有任何暴力傾向,怎麼可能突然姦殺女童呢?

在監獄中第一次見到赤堀政夫時,大哥直接問他有沒有姦殺久子。赤堀政夫哭着說從沒有做過這種事,他是被人冤枉的。

大哥選擇相信弟弟,從此開始長達幾十年的伸冤工作。

自然,大哥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必須證明弟弟的清白。赤堀政夫姦殺女童案件,爲赤堀家帶來了巨大的麻煩。

如此惡劣的案件發生以後,社會上的人對赤堀家頗爲厭惡反感。鄰居、同事、同學甚至親友都不願意接觸這家人,因爲他們很有可能是變態狂。赤堀家成員的上學、求職、交友甚至婚姻,都有很大的麻煩。連赤堀家的幼童在幼兒園中,都遭到小朋友的指指點點:他的叔叔是個瘋子殺人犯。

所以,大哥頂住壓力不斷上訴,甚至聯絡政客們發動社會運動,也要爲赤堀政夫伸冤。

大哥的觀點是,案發時赤堀政夫正在外地流浪,店員看到的人不是赤堀政夫,兩人長相存在差異。大哥沒有直接的證據,但認爲案發前後證人們對赤堀政夫相貌的描述,同那個店員描述不一樣。另外就是,屍檢證明所謂的兇器石頭,未必能夠留下久子胸口上的傷痕。

一些醫生認爲,使用石頭重擊6歲兒童的胸部,雖有可能造成這種傷害,但僅在動物身上做過實驗,沒有人體實驗。

警方的理論是指推論,缺乏排他的唯一性,該證據就是可疑的。

此案的關鍵就是沒有直接證據,只有赤堀政夫的認罪書以及不少側面證據。側面證據數量少且存在瑕疵,存在被質疑的空間。

這樣持續折騰了33年,到1987年法院認可了此案證據的不充分,讓靜岡縣地方法院重審該案。

到了1989年,地方法院宣佈赤堀政夫無罪,將其釋放。至此,赤堀政夫已經被關押了34年,此時已59歲。

2024年,赤堀政夫在名古屋一家養老院去世,時年94歲。

赤堀政夫被判無罪,然而受害者久子的親友以及案發地很多居民都認爲,此人就是真兇。

只是赤堀政夫的大哥爲了家族名譽,律師爲了自己的名氣,利用50年代刑偵技術的落後逃脫了法網。之所以此事搞得這麼大,主要是精神疾病的人權分子藉此搞政治運動罷了。

如果50年代就有DNA檢測技術,或者當年能夠保留下真兇的精液、毛髮證據,就可以證明赤堀政夫是殺童惡魔。自然,赤堀說自己沒有做過案子,未必是編造的。

他的腦子有病,很可能案發後真的不記得姦殺過女童。

除了赤堀政夫案件以外,日本還有四個著名的死刑疑案。

第一個是免田案件。

案發地在熊本縣人吉市,時間是1948年12月。

當地神職人員一家四口(老夫妻和一對未成年的女兒),被歹徒入室殺害,家中財物遭到洗劫。當地警方認爲,案件真兇爲熊本縣球磨郡免田町(朝霧町)的男子免田榮,此人有着盜竊的前科。警方抓捕了免田榮,用了高強度審訊方法逼他招供,找到了帶血的作案工具、兇器和衣物等證據,在1949年將其判處死刑。

此案後來出現了反轉,關鍵是免田榮聲稱案發時他在一家色情場所玩樂,有不在場的證明。

警方調查以後,認爲所謂的不在場證明是僞造的,但免田榮和證人都說是真的。

這樣到了1983年,因案件存在疑點,免田榮被無罪釋放,同樣服刑了34年之久。

第二個是財田川案件,1950年香川縣三豐郡財田村(現在的三豐市),一名獨居老年男子被人亂刀捅死,家裏大量現金被搶走。警方抓住了19歲的谷口繁義,認定有着累累前科谷口和一個不知名的同夥,一起搶劫殺害了老人。

谷口繁義在1952年被判處死刑,他自稱無罪,是被警方強迫認罪。

谷口繁義案件的一些證據,被認爲是不可靠的。如關鍵證據,也就是谷口繁義家中發現了一條帶血的褲子,被警方認定爲行兇時穿着的作案服裝。

谷口繁義身爲警察的哥哥後來表示,這條褲子是自己的,血跡是被生理期時的女友不慎染上的。

當時的技術通常無法進行DNA鑑定,無法確定哥哥說的是不是事實,終究讓關鍵證據出現漏洞。

最終,谷口繁義在1984年無罪釋放,同樣關押34年,他從19歲的少年變爲53歲的老翁。

剩下兩個案件也差不多。

我們看一看袴田案件!

1966年靜岡縣清水市味精工廠的41歲老闆,同妻子以及兩個孩子被歹徒入室殺死。殺人犯逃走前放火燒燬房屋,試圖毀滅證據。

案發4天后,發現蛛絲馬跡的警方在味精工廠宿舍進行搜索。在員工袴田巖的臥室中,警方找到一件帶着微量血跡的血衣。大概1年後,警方又在工廠浸泡了味精水的水槽中,找到5件血衣。

經過鑑定,這些血衣上有汽油痕跡。最關鍵的是,很多工廠員工證實5件血衣中的綠色內褲,肯定是員工袴田巖的。

當時社會上幾乎沒有男人會穿綠色內衣褲,粗魯的工人們更不會這麼做,從而鎖定了袴田巖。

而袴田巖是一個退役的拳擊手,身手非常了得,一個能打十個普通男人。

由此,警方認定他就是真兇。因爲遇害的41歲老闆是身強力壯的大漢,又擅長柔道,他的14歲長子也是柔道高手。歹徒卻在沒有驚動鄰居的情況下,連續將這家四人全部殺死,受害者沒有明顯抵抗的跡象。

換句話說,兇手應該比受害者更強壯,更擅長搏鬥。

兇手對作案的房屋頗爲熟悉,很可能是受害老闆的熟人。

而袴田巖完全符合警方的定義,加上又有血衣和汽油痕跡,就被認定爲兇手。

後來袴田巖介紹,警方對他進行了輪番高強度審訊,前後持續了1個半月。每天審訊時間有時候高達12小時甚至16小時以上,搞得他疲憊不堪,被迫前後寫下45份認罪書。

雖然袴田巖很快翻供自稱無罪,仍然在1968年被判處死刑,到1980年被確定死刑判決。

隨着科技的進步,在2014年對血衣進行DNA進步,結果發現唯一可以做鑑定的那件血衣採到的血液樣本不屬於袴田巖,也不是受害者的。

於是,袴田巖當年就被無罪釋放,前後坐牢已經48年之久。

不過,日本學術界對鑑定結果不太認可。他們認爲物證超過40年又被味精液體長期浸泡,是難以做出準確結論的,不能排除袴田巖是真兇。

日本法律的原則是疑罪從無,寧可錯放不能錯抓,袴田巖還是被認爲無罪。

2024年9月26日,靜岡地方裁判所判決袴田無罪。10月21日,靜岡縣警總部長登門袴田家,向其鞠躬致歉。

2025年1月29日:袴田家族正式就此案向日本政府索賠2.17億日元,約1000萬人民幣。

不過,當年辦案的刑警則認爲袴田巖就是真兇,有很多細節可以證明這點。

袴田巖曾主動交代,他搶劫目的是取悅一個沒追到手的美女,此女剛剛遭遇了經濟困難。袴田巖搶劫成功後,將搶到的4萬多日元交給了的美女(在60年代是不小的數字),不過他拒絕說出女人的名字。

袴田巖被捕後,警方收到一個匿名的郵件,裏面就裝着4萬多日元的現鈔。刑警們認爲,不知情的美女發現這筆錢可能涉及犯罪,嚇得將贓款直接寄給警方。

袴田巖同樣是利用早期DNA檢測技術的漏洞,才最終被無罪釋放。話說回來,袴田巖被關押47年也算得到懲罰。袴田巖的律師則認爲,4萬日元的郵件和那些血衣,都是警方栽贓陷害的產物,根本不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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