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鐵泄密玩家被判賠全額50萬;拉踩《陰陽師》被判賠百萬|一週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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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網易《陰陽師》維權成功,“拉踩”廣告構成商業詆譭

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百鬼物語》與《陰陽師》遊戲之間的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作出二審判決。

《陰陽師》是網易公司於2016年由研發的遊戲,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某某物語》是2018年由友某公司研發、鯨某公司運營,並在愛某公司平臺發佈的遊戲。二者同爲日式和風手遊產品。

經查,《某某物語》中使用了與《陰陽師》高度相似的86幅美術作品和11個角色形象。鯨某公司在愛某公司的遊戲平臺上發佈文章,通過詆譭《陰陽師》“太肝了”“卡池有毒”等,以提高《某某物語》形象。

法院認爲:

1. 三被告共同運營《某某物語》,擅自使用涉案86幅《陰陽師》的美術作品,侵犯了網易公司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2. 《某某物語》使用了與《陰陽師》知名角色高度相似的角色形象,該行爲構成仿冒混淆的不正當競爭。

3. 鯨某公司發佈文章,使用褒義詞介紹己方遊戲,使用貶義詞評價競品遊戲,明顯具有誤導性,該行爲構成商業詆譭的不正當競爭行爲。

綜上,二審法院判決維持原判,按照侵權事實的參與度,鯨某公司賠償網易公司100萬元,友某公司對其中的9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愛某公司對其中的3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諾誠評論:

遊戲公司在推廣遊戲時,應注意比較廣告的合規問題,以防範產生虛假宣傳、商業詆譭的法律風險。

具體而言,應避免與特定競品遊戲作對比,不要展示競品遊戲的名稱或知名圖標,或使用其他具有明確指向性的表述;

遊戲對比內容應真實、客觀、全面,不得歪曲、篡改事實,避免誤導玩家的選擇;

在評價競品遊戲時,應當避免使用貶義性詞彙,以防範產生虛假宣傳、商業詆譭的法律風險。

02 崩鐵測試玩家泄密遊戲內容,被全額判賠米哈遊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內測玩家泄密未公開遊戲內容的案件。

本案中,原告米哈遊公司於2024年3月申請訴前行爲保全並獲得法院支持,4月正式起訴。

法院認爲,以遊戲角色實機形象、角色施放技能效果等要素組合而成的連續動態遊戲畫面以及技能數據等內容,屬於商業祕密,具有極高的商業價值。

米哈遊公司與陳某簽訂《保密協議》,並在遊戲內測時指定線下測試機房、記錄到訪信息、安裝監控設備,配備存放手機等設備的指定區域,上述措施應當視爲權利人對涉案信息採取了相應保密措施。陳某的行爲屬於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並披露原告商業祕密。

最終,法院判決陳某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爲;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50萬元;在“米遊社”APP上發佈聲明消除影響。

諾誠評論:

米哈遊再次針對測試玩家泄密維權成功,且該案成爲了首個賠償訴求全額支持的案例。

在開展遊戲測試時,遊戲公司應注重採取保密措施,如通過合同條款等形式約束內部員工和警示外部合作方及其員工,明確各方的保密義務及相應的違約和侵權責任;

遊戲內測前與玩家簽訂《遊戲測試用戶協議》,以顯著方式引導玩家閱讀保密條款、違約責任等重點條款;

遊戲內測時指定測試機房、安裝監控設備、記錄人員到訪信息等。

發生泄密事件後,遊戲公司應及時對泄密視頻或圖文、泄密人賬號信息等相關內容進行取證;並及時向侵權人及發佈平臺等發函警告,或向法院申請訴前行爲保全,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爲,以防止泄密內容的進一步傳播。

03 推廣方刷量,被判賠550萬

近日,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就一起涉及作弊刷量的推廣合同糾紛案件作出判決。

某流量公司(推廣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某金融類APP運營公司(購買方)支付拖欠服務費及利息約120萬元。

隨後,購買方提起反訴,主張推廣方在營銷過程中存在數據作弊行爲,嚴重違反協議約定,應當退還服務費約320萬元,並賠償違約金620萬元。

法院認爲,即使雙方已經實際結算營銷推廣費用,也並不當然免除推廣方保證推廣數據真實性的義務,流量購買方隨時有權對數據進行覈查,並主張相關權利。

流量推廣方營銷推廣過程中,存在諸如短期內廣告鏈接點擊量激增、同一IP地址當天多次訪問同一廣告鏈接等多項數據異常表現,法院據此認定其實施了數據作弊行爲。

最終,法院認定推廣方虛假刷量的行爲構成違約,判決其退還無效數據對應的服務費200餘萬元,支付違約金約350萬元。購買方在推廣方違約的情形下,拒絕支付服務費,不構成違約。

諾誠評論:

在買量推廣合同中,推廣方常試圖通過約定數據覈對的異議期,或對賬後簽署結算單即視爲對數據結算無異議,以保證前期結算的服務費不受後期數據爭議的影響。

本判決爲購買方提供了有力的權益保障,即購買方的數據覈查權利和數據造假後的退款請求,不受數據覈對異議期的限制。

此外,本案對異常數據的認定標準,也可爲購買方日後在合同中明確數據覈驗標準提供參考。但如採用此類標準,可能將來更多的推廣方將採取預付款的方式以防範結算風險。

04 盾兵科技計劃赴美上市,員工僅有63名

近期,香港遊戲廠商盾兵科技(Pyro Entertainment)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遞交港股書,申請納斯達克上市。

招股書顯示,盾兵科技成立於2020年,核心產品包括自有遊戲開發、第三方遊戲授權及軟件遊戲開發服務。截至2023年底公司僅有63名員工,遊戲開發者數量卻在香港排名前五。三年內已經推出了兩款營收超過千萬元的手遊。

據悉,該公司靠代理遊戲發家,在中國港澳臺地區代理發行的足球模擬手遊《Barcode Footballer(創造球會)》,曾一度支撐了公司90%的營收。雖然後續《Abyss(深淵)》等自研產品的成功推出,逐漸將公司自研業務的營收佔比提高,但授權遊戲仍然是盾兵科技的營收支柱,直到2023年末,授權遊戲仍佔公司近六成營收。

從招股書來看,進一步擴展海外市場以及支撐持續攀升的研發成本或許是其選擇赴美上市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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