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掉200件衣服後,我總結出冬天不該買的8類衣服,純屬浪費錢!
冬天買衣服真的得擦亮眼睛,不然花大價錢買的衣服穿一次就壓箱底,比喫了變質的糖還窩心。
就說皮褲吧,之前看模特穿得又辣又顯腿型,腦子一熱買了條緊身款,結果穿上瞬間“原形畢露”——腿上的肉擠得一道一道,膝蓋坐半小時就鼓個大包,像塞了個小枕頭,更尷尬的是被桌角剮了道印子,掉皮掉得沒法出門。

後來不死心又試了闊腿皮褲,想着能遮肚子,結果腰那裏鬆鬆垮垮,肚子反而凸得更明顯,關鍵材質冰得要命,冬天穿跟沒穿褲子似的,冷得直搓腿。
還有冬季穿短褲短裙的,模特光腿穿是好看,可咱普通人誰能扛住零下幾度的風啊?

底下套個光腿神器,要麼假白得像假肢,要麼皺巴巴的顯腿粗,明明想裝時髦,結果穿出“精緻土”,走在街上都覺得別人在偷偷笑——你說這錢花得冤不冤?
再說說那“慵懶風”毛衣,模特穿是鬆鬆垮垮的高級感,到自己身上就成了“麻袋套人”,肩膀垮下來像縮了水,裏面塞件保暖衣就更鼓,活像個行走的棉包。

想搭件外套?
根本塞不進去,冬天穿它要麼凍得發抖,要麼裹得像糉子,實用性低到離譜。

掉毛的毛衣更坑,之前買過一件一千多的,試的時候就沾了一肚子毛,商家說“浮毛洗洗就好”,結果洗了三次還是掉,穿深色內搭全是白毛,跟剛從貓窩鑽出來似的,出門前得粘十分鐘毛,煩都煩死了。
流行色也別亂跟風,什麼“安哥拉紅”“美拉德風”,名字聽着洋氣,實際買的時候色差大得離譜——明明圖片是酒紅色的高級感,收到貨卻是土黃土黃的“奶奶紅”,穿出去像偷穿了媽媽的舊衣服。

關鍵這顏色挑人,膚色暗一點穿就顯黑,身材胖一點穿就顯壯,根本不是普通人能駕馭的。
大件衣服比如大衣、羽絨服,千萬別買誇張造型的,什麼棋牌格、宮廷風,今年穿着時髦,明年就過時,幾百上千塊穿一兩年就扔,太浪費。

還不如買基礎款,黑、灰、駝色這種,搭什麼都好看,穿三五年都不過時,性價比高多了。
節日限定款更是“智商稅”,聖誕的鹿角毛衣、春節的紅色套裝,當時看氛圍感拉滿,過了節再穿就覺得彆扭——總不能大夏天穿聖誕毛衣吧?

而且價格還不便宜,穿一次就壓箱底,比買件一次性雨衣還虧。
最後說句掏心窩子的話,冬天衣服別買太便宜的,之前朋友圖省錢買了件兩百塊的外套,掉毛掉得要命,去別人家做客都不敢脫衣服,怕沾得人沙發上全是毛。

還有打底衫,幾十塊錢的洗兩次就起球變形,穿在裏面露個邊都顯廉價。
不如咬咬牙買件質量好的,能穿好幾年,算下來反而更划算。

冬天買衣服不是越貴越好,但一定得買“對的”——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與其買一堆閒置的“雞肋”,不如把錢花在刀刃上,買幾件穿得舒服、能穿很久的衣服,這不比什麼都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