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爲什麼沒有一個好官?因爲古代社會就無法容忍好官的存在
作者: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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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水滸傳》真相第27期
水滸傳中爲什麼沒有一個好官?因爲古代社會就無法容忍好官的存在。聽薩沙說一說吧。
中國古代社會是一個官場社會,或者說權力社會。
掌握權力的人,實際上控制了社會上的絕大部分資源,包括財富、地位、職務、名氣甚至女人。
中國這種專制集權社會,本質上是沒有法律可言的,而是權力治理一切,是一個人治社會。
古代史書中,記載了一些著名歷史片段,是所謂的忠臣同皇帝爭吵,要求按照法律處分犯罪的大臣,而不是因皇帝的一時衝動進行處理。
皇帝通常會勃然大怒,甚至會處死這個忠臣。
這些皇帝凡能夠聽一兩句類似的勸告,就算是明君了。
比如東漢洛陽令董宣,不畏強權懲治皇帝的姐姐、湖陽公主家奴白日殺人案。
董宣當街攔車,當着湖陽公主的面擒獲殺人犯,並且直接處死。
光武帝劉秀聽說姐姐被人觸犯,勃然大怒,要將董宣鞭打致死。
然而,董宣不怕死,在皇宮中指責光武帝胡亂治國,隨後以頭撞柱自殺明志,因此獲得“強項令”稱號。
可以看到,董宣後來活命是極其幸運的。
如果他不是遇到賢明的劉秀,肯定是難逃一死。而湖陽公主僅僅是皇親國戚,就可以公開包庇殺人犯,將國家法律視爲無物。
如果皇帝尚且可以不遵守法律隨便亂來,下面更是可想而知。
說起來,北宋的司法制度是比較健全的,也相當科學。
一個人犯了罪,案件的審理流程是這樣:首先由縣一級蒐集證據和進行初步審理。如果罪行較重,則需要交給上級的州府一級(大體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進行審訊。這是避免縣級的司法能力不足,導致出現各種司法問題。
州一級有兩個院,也就是州院和司理院負責審判,兩個院的級別相同。
那麼,爲什麼北宋要在州一級搞出兩個院?
主要讓它們互相監督,儘量避免司法腐敗現象。
如果犯人在州院審判後認爲不公平,可以讓司理院再次審判。
同樣道理,如果在司理院審判有問題,還可以讓州院審判,以尋求相對的公平。
即便兩院審判終結,州一級還設有司法廳,負責審覈法律條文,以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到了州的上一級,也就是路一級(大體相當於今天的省),也有提點刑獄司的存在。
提點刑獄司是中央派出的機構,代表中央監督所轄州縣的司法審判活動。
它負責複查地方審斷案件,如有疑獄及拖延沒有判決的案件,就由提點刑獄公事親自審問。即便是州縣已經判決的案件,只要當事人喊冤,就由各路提點刑獄司重新進行審理。
最有名的提點刑獄司負責人就是宋慈,他的職務相當於現代的首都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專門在各地審理重大案件。
如果提點刑獄司都束手無策的案子,還可以提交給中央政府的審刑院和刑部進行最終的複審。
換句話說,北宋的重大刑事案件,最多可以經過五到六次審判和審覈。
照常理來說,經過這麼多官員審理案件,這麼多雙眼睛盯着,難以出現一手遮天、暗箱操作的局面,冤假錯案應該少之又少纔對。
結果呢?現實狠狠甩了理想一巴掌。
真實歷史中,宋慈上任才8個月,就在廣東解決了200多個冤假錯案。他平均每個月處理30個案子,幾乎是一天處理一個,頻率高到驚人的地步。
可見,權力高度集中的社會中,沒有制度上的分權監督,一切制度都經不住權力的輕輕一擊。
小說中,官吏的腐敗現象充斥着社會各行各業。可以說是“無官不貪”,貪污腐敗深入骨髓。
即便是所謂的好官,嚴格來說也是貪官。
官場堪稱“貪腐主題樂園”,從宰相蔡京到縣衙小吏,人人有份,貪得理直氣壯,腐得心安理得。所謂“好官”,不過是貪得比較有節操而已。
貪污?在官吏們看來,不過是入職福利!
書中最早出現的一個“清官”,就是開封府的孔目孫定。
所謂孔目,類似於今天的法官。
孫定爲人耿直,心地善良,外號孫佛兒。
他明白林沖之所以倒黴,就是被高太尉陷害,才儘量維護他:他明知道這件事,轉轉宛宛,在府上說知就裏,稟道“此事果是屈了林沖,只可周全他。”府尹道“他做下這般罪,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問他‘手執利刃,故入節堂,殺害本官’,怎周全得他?”孫定道“這南衙開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府尹道“胡說!”孫定道“誰不知高太尉當權,倚勢豪強,更兼他府裏無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觸犯,便發來開封府,要殺便殺,要剮便剮,卻不是他家官府?”府尹道“據你說時,林沖事怎的方便他,施行斷遣?”孫定道“看林沖口詞,是個無罪的人。只是沒拿那他兩個承局處。如今着他招認做‘不合腰懸利刃,誤入節堂’,脊杖二十,刺配遠惡軍州。”滕府尹也知這件事了,自去高太尉面前,再三稟說林沖口詞。高俅情知理短,又礙府尹,只得準了。
本來林沖攜帶武器進入白虎堂就是死罪,孫定卻給他定了一個誤入重地的罪名,判處“脊杖二十,刺配遠惡軍州”。
林沖只是坐牢、流放而已,免去了死罪。
孫定之所以幫助林沖,也不是平白無故的。
一來,林沖的丈人張教頭已經上下打點,送了很多行賄款,孫定肯定得到了好處,這纔出手幫忙;
二來,這裏可是首都開封府,尚且輪不到高俅作威作福。
電視劇《雍正王朝》中,在雍正的支持下,狀元王文昭彈劾王爺舉止不端。
結果呢,九王爺胤禟當着雍正的面,破口大罵王文昭:“你一個小小的漢人狀元算他媽什麼東西,不過是我們滿人的一條狗!” 王文昭大驚,汗流浹背的反駁:“九爺,士可殺不可辱。”九王爺更大聲的罵:“呸!我罵你了,狗狗狗,滿人的一條狗!”
道理就是這樣。
開封府尹基本都是皇親國戚,很多時候還是王爺親自擔任。
高俅地位再高,充其量不過是世襲權貴集團的一條高級狗,人家開封府尹纔是正經的最高權貴。高太尉是惹不起這些皇族的,平時還要百般巴結。孫定仗着上級領導開封府尹的更強大權力,才能不顧高俅的面子去保護林沖,不完全因爲他有正義感。
同樣道理,有名的清官,太尉宿元景大力幫助了梁山招安。
同高俅完全不同,宿太尉做的都是有利於國家和老百姓的好事,是標準的忠臣。
然而,宿太尉可不是分文不取,同樣是受賄的!
書中寫到:燕青、戴宗兩個喫了些早飯,打挾了一籠子金珠細軟之物,拿了書信,徑投宿太尉府中來。宿太尉使人收了金珠寶物,已有在心。
梁山送給宿太尉這一大箱子金銀珠寶,應該都是精選的珠寶,至少價值數千兩甚至上萬兩銀子。
宿太尉沒有推辭,而是直接收下。
這還不是宿太尉第一次收禮,在梁山接受招安時就收過:次日清晨,安排車馬。宋江親捧一盤金珠,到宿太尉幕次內,再拜上獻。宿太尉那裏肯受。宋江再三獻納,方纔收了,打挾在衣箱內。
整部小說中,根本沒有一位清廉自守、不受賄的官員。
即便是聲名赫赫的大清官張叔夜,也同宿太尉分別收下了一盤子金珠,少說價值數百兩銀子,相當於今天的人民幣幾十萬元。
如果清官都公開受賄,贓官的貪腐更是可想而知。
贓官的代表人物,就是陽穀縣知縣。
知縣曾親手提拔了打虎英雄武松,讓他成爲都頭,也就是縣刑警大隊長。
知縣頗爲信任武松,曾經讓他將自己貪污的錢財送到首都,用於行賄升官。
平時對武松說話,知縣也是和顏悅色:”當日便喚武松到衙內商議道“我有一個親戚在東京城裏住,欲要送一擔禮物去,就捎封書問安則個。只恐途中不好行,須是得你這等英雄好漢方去得。你可休辭辛苦,與我去走一遭,回來我自重重賞你。”武松應道“小人得蒙恩相抬舉,安敢推故。既蒙差遣,只得便去。小人也自來不曾到東京!就那裏觀看光景一遭。相公明日打點端正了便行。”知縣大喜,賞了三杯。不在話下。
知縣一口一個“英雄好漢”“修辭辛苦”“重重賞你”,又賞酒三杯,把武松當作心腹手下。
然而,在武松帶着人證物證,去報官哥哥被毒殺案件時,知縣卻是另外一副冷酷的面孔:次日早晨,武松在廳上告稟,催逼知縣拿人。誰想這官人貪圖賄賂,回出骨殖並銀子來,說道“武松,你休聽外人挑撥你和西門慶做對頭。這件事不明白,難以對理。聖人云‘經目之事,猶恐未真;背後之言,豈能全信?’不可一時造次。”
知縣打着官腔,直接指責武松是被人挑唆同西門慶爲敵,還說是武松不講理,又說他是魯莽造次。
這就怪了?知縣爲什麼不維護自己的心腹手下武松?反而幫助西門慶。
原因很簡單:官場之人,第一看中的就是利益,做官的本質也是爲了獲得錢財。
古代有個俗語“千里爲官只爲財,萬里奔波只爲利”,就是這個道理。
萬里奔波指的是商人,他們在全國各地艱苦跋涉,目的是爲了賣出貨物賺錢。
古代當官要千里迢迢的去外地上任,究其根本同商人一樣,也是爲了斂財。
陽穀縣的知縣,就是一個認錢不認人的官員!
西門慶已經許諾可以重金行賄知縣,這是武松做不到的。
在知縣的眼中,上下級情誼根本不值一文,爲了錢完全可以包庇殺人的西門慶。
有趣的是,在武松殺了西門慶以後將事情徹底鬧大,知縣的態度竟又迅速改變了:且說縣官念武松是個義氣烈漢,又想他上京去了這一遭,一心要周全他,又尋思他的好處。便喚該吏商議道“念武松那廝是個有義的漢子,把這人們招狀從新做過,改作‘武松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牀推倒。救護亡兄神主,與嫂鬥毆,一時殺死。次後西門慶因與本婦通姦,前來強護,因而鬥毆。互相不伏,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致鬥殺身死。’”寫了招解送文書,把一干人審問相同,讀款狀與武松聽了。寫一道申解公文,將這一干人犯解本管東平府,申請發落。
那麼,此時爲什麼知縣又要全力照顧武松,讓他免於死罪呢?
一來,西門慶被殺後,已經無人會對知縣行賄。
得不到行賄款的知縣,犯不上繼續包庇西門慶;
二來,知縣貪腐同武松的報私仇,有着直接的關係。這事情又鬧的很大,上一級州府都知道了。萬一武松不惜一死瞎鬧,就有可能將知縣也拖下水。知縣想要保住烏紗帽,就必須拉攏武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送個現成的人情。
說起來可笑,武松雖是報私仇,可是活生生的殺了兩個人,手段還頗爲兇殘。
武松斬了兩個人的頭,還將淫婦潘金蓮開膛挖心。
顯然,武松殺人案的案情比楊志要嚴重十倍,是地地道道的故意殺人,然而最終不過“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可見,陽穀縣知縣是標準的只認錢不認法官員。
在保住官位的情況下,誰給錢,誰就是知縣嚴重的大爺,會用盡手段幫他;誰沒錢,誰就倒黴進大牢。
陽穀縣衙就是錢權交易的黑市,知縣就是小說中大部分官員的常態。
除了無官不貪以外,這個官僚制度最恐怖的在於:權力沒有任何監督,官員們可以爲所欲爲。
作爲最高權力集團一份子的開封府尹,就可以肆意使用權力。
他可以輕判林沖,連國防部副部長高俅都不敢反駁,更別說其他人。
後來楊志在距離首都知府衙門不遠的街頭,宰了來鬧事的地痞牛二,府尹也可以曲解法律條文來輕判:牛二喝道“你說我打你,便打殺直甚麼!”口裏說,一面揮起右手,一拳打來。楊志霍地躲過,拿着刀搶入來,一時性起,望牛二咽喉上搠個着,撲地倒了。楊志趕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血流滿地,死在地上。
牛二隻是赤手空拳的打人,武藝高超的楊志完全可以將他暴揍一頓。
然而,被激怒後的楊志,拿着致命武器還擊,連刺3刀將牛二殺死。
顯然,楊志的行爲嚴重超過了合法自衛的範圍, 重則是故意殺人,輕則也是毆鬥殺人。
在北宋時期,楊志顯然要被判死刑,不是絞刑,就是斬首。
然而,開封府尹認爲牛二這種人渣本來就該殺,楊志是爲民除害。他隨手大筆一揮,楊志就得到完全不同的結局:推司覷他是個首身的好漢,又與東京街上除了一害,牛二家又沒苦主,把款狀都改得輕了。三推六問,卻招做一時鬥毆殺傷,誤傷人命。待了六十日限滿,當廳推司稟過府尹,將楊志帶出廳前,除了長枷,斷了二十脊杖,喚個文墨匠人,刺了兩行金印,迭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軍。
只因爲掌權者一念之仁,楊志就可以不用被處死。
如果楊志殺死的是府尹家人,判決就會完全不同。
反正府尹有權力在手,想怎麼判就怎麼判。什麼狗屁法律?早扔後溝去了。
說來說去,古代的官員手中有着至高無上的權力,可以肆意妄爲,毫無忌憚。
上面提到的孫孔目和開封府尹,都算是小說中的絕對清流了,然而仍然接受賄賂,也沒有嚴格按照法律判案。
放在今天,他們就是犯了貪污罪和翫忽職守罪。
而小說中像開封府尹那樣,可以爲所欲爲使用權力的官員佔絕大多數。權力缺乏制衡,致使官吏可任意操縱司法。
盧俊義是北宋四京之一大名府的首富,家產恐怕有幾百萬兩銀子。
然而,盧俊義的鉅額財富,卻在官員的權力面前不堪一擊。
管家李固只要上下打點官府,花費500兩黃金(大約5000兩銀子),就可以買通看守所副所長蔡福兄弟,將盧俊義瞬間害死:蔡福收了金子,藏在身邊,起身道“明日早來扛屍。”李固拜謝,歡喜去了。
區區一夜之間,地方首富就能被官吏弄死在牢中,命運懸於一線。
如果連盧俊義這種超級富豪,尚且在官員的權力下朝不保夕,普通百姓更可想而知。
最恐怖的是,官員們甚至不需要等到受害者犯法,而是可以直接憑空栽贓,將人弄死。
武松在孟州被張都監、蔣門神一夥陷害,因涉嫌盜竊被捕。
從古至今,盜竊都是輕罪,絕對不可能致死。
然而,張都監買通了知府,竟然要隨便捏造武松一個罪名,將其直接判死刑:康節級答道“不瞞兄長說,此一件事,皆是張都監和張團練兩個同姓結義做弟兄,見今蔣門神躲在張團練家裏,卻央張團練買囑這張都監,商量設出這條計來。一應上下之人,都是蔣門神用賄賂。我們都接了他錢。廳上知府一力與他做主,定要結果武松性命。只有當案一個葉孔目不肯,因此不敢害他。這人忠直仗義,不肯要害平人,亦不貪愛金寶,只有他不肯要錢,以此武松還不喫虧。今聽施兄所說了,牢中之事盡是我自維持。如今便去寬他,今後不教他喫半點兒苦。你卻快央人去,只買葉孔目,要求他早斷出去,便可救得他性命。”
如果不是葉孔目還有點良知,不願意胡亂害人性命,武松就被“合法”的處決了。北宋政府司法的黑暗,權力的濫用,由此可見一斑。
有趣的是,即便是有正義感的葉孔目,也是收黑錢的:施恩相別出門來,徑回營裏,又尋一個和葉孔目相知契的人,送一百兩銀子與他,只求早早緊急決斷。那葉孔目已知武松是個好漢,亦自有心周全他,已把那文案做得活着。只被這知府受了張都監賄賂囑託,不肯從輕勘來。武松竊取人財,又不得死罪,因此互相延挨,只要牢裏謀他性命。今來又得了這一百兩銀子,亦知是屈陷武松,卻把這文案都改得輕了,盡出豁了武松,只待限滿決斷。
即便是非常有良知的官員,同樣是受賄的,這又呼應了文章最初的觀點,拿黑錢就是官場的普遍規則。
制度性的腐敗蔓延到各行各業,導致北宋政府的管理逐步癱瘓,社會全面陷入混亂,最終徹底亡國。
北宋政府官員如此腐敗,軍隊竟然比地方還要貪腐。
軍隊的權力更爲集中,上級對下級有着絕對控制權,又缺少足夠的監督機構,更容易出現貪腐現象。
北宋時期,牢城營屬於軍隊管轄,專門負責管理重刑犯,類似於今天的監獄。
這個軍隊控制的監獄,就非常黑暗,比民間社會還要恐怖。
以孟州牢城營爲例,就是黑暗透頂的地方。
牢城營的負責人是施恩老爸,老管營。
只要犯人不行賄,施恩老爸要麼用殺威棒當場打死打殘,要麼用其他殘酷的手段將人折磨致死:衆囚徒“他到晚,把兩碗幹黃倉米飯,和些臭鯗魚來與你喫了。趁飽帶你去土牢裏去,把索子捆翻,着一牀幹藁薦把你捲了,塞住了你七竅,顛倒豎在壁邊,不消半個更次,便結果了你性命。這個喚做盆吊。”武松道“再有怎地安排我?”衆人道“再有一樣,也是把你來捆了,卻把一個布袋,盛一袋黃沙,將來壓在你身上,也不消一個更次便是死的。這個喚土布袋壓殺。”
這還不是偶然現象,而是全國各地都一樣。
給了行賄又有人脈的囚犯,處境就會完全不同。
林沖給了錢又有柴進的關係,在滄州坐牢時只需要在天王堂掃地,每天閒着沒事幹。
林沖平時可以在牢城營外隨便活動,喫喝玩樂都沒有問題。林沖哪裏像是坐牢,比打工都要輕鬆得多。
宋江就更牛,拿到行賄款的上級讓他做文祕工作。
然而,牢城營壓根沒什麼文件要處理,這就等於沒有給宋江安排工作。
於是,宋江幾乎是在江州度假,到處喫喝遊玩,去嫖妓也沒問題。
軍隊的監獄如此腐敗,作戰部隊的腐敗更是觸目驚心。
絕大部分軍官是權貴階層的世襲軍官,有些更是花巨資買的官,有錢有關係才能當上將軍。
關勝、花榮、魯智深、楊志、林沖等頂級軍事人才,就因爲沒錢沒關係,只能當一個芝麻綠豆大的連排級小軍官,壯志難酬。
最誇張的是,就連軍隊打仗時,也有很多貪腐現象。
軍官們行賄,上級就將這個他安排在後方安全地區。沒給錢的軍官,則被安排在最前線做炮灰,隨時有生命危險。
軍官尚且如此,小兵就更慘了。
小說中的普通士兵形同軍官的奴僕,地位低下。
他們糧餉微薄,只能勉強維持自己餬口,而不能養家。即便這點微末收入,仍難逃層層剋扣,上至官吏,中飽私囊,下則士兵飢寒交迫:張顧行見賊勢猖獗。一面行下文書,仰屬縣知會,守禦本境,撥兵前來協力收捕。一面再與本州守禦兵馬都監胡有爲計議剿捕。胡有爲整點營中軍兵,擇日起兵,前去剿捕。兩營軍忽然鼓譟起來。卻是爲兩個月無錢米關給。今日癟着肚皮,如何去殺賊?張顧行聞變,只得先將一個月錢米給散。只因這番給散,越激怒了軍士。卻是爲何?當事的平日,不將軍士撫卹節制。直到鼓譟,方纔給發請受,已是驕縱了軍心。更有一椿可笑處。今日有事,那扣頭常例,又與平日一般剋剝。他每平日受的剋剝氣多了,今日一總髮泄出來。軍情洶洶,一時發作。把那胡有爲殺死。張顧行見勢頭不好,只護着印信,預先躲避。城中無主,又有本處無賴,附和了叛軍。遂將良民焚劫。那強賊王慶,見城中變起,乘勢領衆多嘍羅來打房州。那些叛軍及烏合奸徒,反隨順了強人。因此王慶得志。遂被那廝佔據了房州爲巢穴。那張顧行到底躲避不脫,也被殺害。
這還不算,軍隊腐敗到沒有戰鬥力,卻能夠殘害平民:說話的,田虎不過一個獵戶,爲何就這般猖獗?看官聽着,卻因那時文官要錢,武將怕死。各州縣雖有官兵防禦,都是老弱虛冒。或一名喫兩三名的兵餉,或勢要人家閒着的伴當,出了十數兩頂首,也買一名充當,落得關支些糧餉使用。到得點名操練,卻去僱人答應。上下相蒙,牢不可破。國家費盡金錢,竟無一毫實用。到那臨陣時節,卻不知廝殺,橫的豎的,一見前面塵起炮響,只恨爺孃少生了兩隻腳。當時也有幾個軍官,引了些兵馬,前去追剿田虎,那裏敢上前;只是尾其後,東奔西逐,虛張聲勢。甚至殺良冒功。百姓愈加怨恨,反去從賊,以避官兵。所以被他佔去了五州五十六縣。
北宋軍隊腐敗透頂,本來士兵入伍要進行各種挑選,只允許身強力壯的小夥子參軍。
然而,由於當兵可以領一份軍餉,一些老弱男人就託關係進入部隊拿一份糧餉,實則沒有戰鬥力。
或者一個士兵在軍隊名單上寫成三個人,一個人可以拿着三個人的軍餉,多餘的錢被軍官們瓜分。
更讓家僕冒充士兵湊數,其實根本不在軍營中居住,也是白白拿一份軍餉。
到了上級派人視察部隊的時候,下面就僱傭一些人臨時湊數字,掩蓋喫空餉和老幼殘兵的醜態。
名義上北宋有50多萬禁軍,由於喫空餉等因素,實際上僅有30萬左右,大多還是不堪一擊的弱旅。
這些軍隊不能對抗敵人,反而會殘害老百姓,最極端的就是“殺良冒功”。
北宋軍隊規定,如果一次戰鬥斬下三個敵人首級,就可以將軍職提升一級,纔有了“殺良冒功”的現象。
但是,這麼腐敗的軍隊是沒有戰鬥力的,根本對付不了敵人。
阮家兄弟說的更好:阮小五道“如今那官司,一處處動撣便害百姓。但一聲下鄉村來,倒先把好百姓家養的豬羊雞鵝,盡都喫了,又要盤纏打發他。如今也好,教這夥人奈何。那捕盜官司的人,那裏敢下鄉村來!若是那上司官員差他們緝捕人來,都嚇得尿屎齊流,怎敢正眼兒看匪盜。”
翻譯一下就是,政府軍隊和警察只會禍害老百姓。他們藉口捕盜下鄉,只會將老百姓家的豬羊雞鵝喫光,又敲詐老百姓錢財。現在梁山盤踞了匪盜,搞得那些軍警哪裏敢下鄉剿匪。即便上級強迫他們來剿匪,這夥人也會嚇得屎尿齊流,甚至不敢用正眼看匪盜,更別說作戰了。
所謂“殺良冒功”,就是北宋軍隊沒有能力殺敵人,卻將老百姓殺了,斬下首級去邀功。
因此,當地老百姓反而怨恨政府軍,寧可去參加匪盜。
這樣的軍隊毫無戰鬥力可言,反而引起民衆的切齒痛恨。
那麼,如果真正出現一個正直仁德的清官,能夠力挽狂瀾改變北宋官場的問題嗎?
當然不會,反而他會死的很慘。
水滸好漢中,有一個“鐵面孔目”裴宣,就是一個人品高尚,行爲清廉的好官。
身爲六案孔目的裴宣剛正不阿,不肯同流合污的拿錢害人,被同僚和上級恨之入骨,認爲此人阻擋了自己的財路。
因此,裴宣竟然被貪官污吏們聯手陷害,以莫須有的罪名刺配沙門島。
當年刺配沙門島是最重的刑法,甚至比死刑還要殘忍。
死刑不過是一刀將你殺了,刺配沙門島的死亡率也高達94%,還會在死前受盡各種痛苦。
裴宣本來會被折磨致死,好在途經飲馬川時幸得鄧飛、孟康搭救。鄧飛敬他年長,讓位大寨主,才保住一命。
可以說,北宋末期官僚體系已經腐敗到骨髓,導致全國政府和軍隊基本失去作用,老百姓無法生存,王朝滅亡也就不稀奇。
爲什麼會這樣?
根本原因在於,中國古代是一種權力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權社會。
高級集權的特點,就是掌權者手中的權力根本不受監督,自然也不受限制,可以爲所欲爲。
老電視劇《宰相劉羅鍋》中,乾隆同劉墉的輕鬆閒談中,就輕易決定處死省長一級的高官。
在我們看來,處決省級高官,怎麼也要走正規司法途徑。
實際上,這些省長的死活,僅僅決定於皇上的一句話。
道理就是如此。
古代中國官員,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都可以爲所欲爲,沒有任何顧慮。
小說中的華州賀太守,僅僅是宰相蔡京的門生,就能利用權力霸佔畫師王義的美貌女兒玉嬌枝,又捏造罪名將王義發配到外地坐牢。玉嬌枝被賀太守姦污後,羞憤之下投井而死。
做下這種無法無天的惡事,害死一條人命又在當地臭名昭著,賀太守竟然根本沒事。
爲啥?在賀州,賀太守就是土皇帝,他的權力是無邊的,根本沒有人能夠將他怎麼樣!
道理就是如此。
而貪婪是人類的本性,只是全世界的通利。
薩沙打個比方,你一個月收入5000元,現在讓你拿出1000元無償捐掉,你會願意嗎?
絕大多數普通人都不會願意,因爲沒有人願意主動放棄自己到手的利益和權力。
所以,任何人類集團掌握權力以後,必然無節制的侵吞掌控的資源,不會考慮被統治階層,也就是老百姓的死活。
明朝崇禎皇帝自殺前,國庫長期空虛,只有幾萬兩白銀,軍隊有半年以上沒有拿到過軍餉,窮困潦倒,無法作戰。
此時李自成大兵壓境,崇禎爲了防禦北京城,只能哀求城內的權貴們捐款給守城軍人發軍餉。捐款最多的國丈周奎,僅僅拿出1萬兩,其餘最多捐款一二千兩,總數不到10萬兩,杯水車薪。
由此,北京城守軍幾乎沒有防禦,李自成輕鬆攻下城池,逼死了崇禎皇帝。
有趣的是,北京城破後,李自成殺掠這些明朝權貴搞錢,竟然抄出7000多萬兩白銀的錢財,僅僅周奎家就有300萬兩白銀。
由此可見,人性的貪婪讓任何人不會主動放棄利益,哪怕明知道未來可能是毀滅性的。
而社會資源的總量是有限的,專制獨裁且權力不受監督的最終結果,必然導致人民得不到資源無法生存,社會又混亂不堪,老百姓只得揭竿而起換條活路。
西班牙有個電影叫作《飢餓站臺》,處於上層的犯人總是肆無忌憚的狂喫臺上的美食,甚至喫不下就破壞。本來臺子上的美食可以維持200層犯人喫飯,由於上層人無限制的大喫大喝,到了50層以下就剩下食物殘渣,超過100層就連殘渣什麼都沒有了。100層以下的犯人,只能互相殘殺後吞食屍體,或者活活餓死。
想要通過上層人自發少喫,是不可能做到的,這就是基本的人性。
古代的西方社會也是如此,古羅馬皇帝只要看哪個大臣不順眼,就會派一個小兵去他家傳話:偉大的凱撒賜你死!
這個大臣就得老老實實的自殺而死,不然就會被公開處決,甚至殺光你的全家。
西方社會逐步意識到,這種制度對於社會發展有着巨大的阻礙作用,花費幾百年時間慢慢形成了分權制度。
分權制度的本質,在於對於權力有一定的監督,以保證部分社會資源能夠相對公平的用於老百姓,不至於出現人民被迫起義的局面。
中國封建王朝所謂的什麼循環規律,少則幾十年一百年垮臺,多則不過200年,古代西方同樣也存在。古代王朝的興盛期,赫赫有名的唐朝開元盛世和貞觀之治總時間不過40多年,已經是古代的天花板了。王朝的其他時期大多破敗蕭條,甚至戰亂連連,民不聊生。
這不是什麼循環,而是權力不受限制的必然結果。畢竟社會資源這塊蛋糕只有這麼大,權貴階層最多幾十年後就會分走大部分蛋糕,讓老百姓活不下去,王朝自然會變成這樣。
而歐美主要強國依靠權力分散和監督制度,從第一次工業革命以後已經維持了200多年的強盛時期、內部還非常穩定,這就是區別了。
而兩種制度的相碰,恐怕就是兩次鴉片戰爭,以號稱天朝上國的大清帝國屈膝求饒、割地賠款而告終。制度上的孰優孰劣,就是一目瞭然的事情。
至於文章中的腐敗問題,真的很難解決嗎?
當然不是。
今天的香港是全世界最清廉的地區之一,然而六七十年代的香港非常腐敗。
比如五億探長呂樂以及其他幾個華人總探長,竟然將黑道行賄搞成統一標準的制度。
拿到行賄款的呂樂等人,公開的保護黃賭毒等各種違法生意,香港四大販毒家族其實是呂樂的手下。
除了警方高度腐敗以外,政府各部門也很腐敗。老百姓生病上了救護車,不給司機紅包就不開車。老百姓家裏失火,不給消防員紅包就不救火等等。
然而,進入80年代以後,香港用了三招就迅速解決了公務員貪污問題。一是司法獨立不受行政機關影響,法官獨立審判;二是建立獨立的廉政公署,只對港督負責,不受干擾的辦理腐敗案件;三是開放輿論監督,允許民間媒體甚至老百姓曝光貪腐事件。
就這麼簡簡單單的三招,就讓香港在10年後成爲全世界最清廉的地方。
尤其是腐敗了100多年的香港警方,竟然搖身一變成爲非常清廉的組織,讓人歎爲觀止。
當然,這些對於香港掌握權力的人就非常不利。像收了五億黑錢的探長呂樂這種人,再也不可能在香港警方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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