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軍閥靠什麼掙錢?橫徵暴斂只是皮毛,真正暴利的,其實是這個
一場軍閥混戰,讓1916年北京北洋政府的軍費開支飆到1.5億元,到1919年更是漲到了2.1億元,光是段祺瑞掌舵期間,每月就要虧損800萬元。
這麼大的窟窿怎麼補?軍閥們當然是靠“刮地皮”,把四川的田稅預徵到民國74年(1985年)。你敢信嗎,這都是橫徵暴斂的“皮毛”生意。
此外,還有一個讓他們不惜代價也要壟斷的硬通貨,這纔是真正的暴利。
真正的暴利:軍閥與黑幫合夥的“毒品提款機”
真正能讓一支部隊一年軍餉直接到位,讓大帥們過上“真正的享受”的,是另外一條更黑、也更暴利的黑色金脈。
要說誰把這筆“皮毛”生意做成了“硬通貨”,那必須是“三不知”將軍張宗昌。在1925年,當他的部隊開進上海這座“花花世界”時,這位大帥早已許諾兄弟們:“大煙土整船地往上運,到那時,纔是真正的享受呢。”
資料顯示,無論張宗昌本人還是他的部隊,其出身多爲地痞流氓,品質本就腐敗。而“魚找魚,蝦找蝦”,他一到上海,立刻引來了杜月笙這類地痞流氓的關注,雙方迅速結成了共謀關係。
最直接的證據是:張宗昌立即設立了上海軍實處,這個機構具體負責鴉片事務,內設祕書、軍需、司法等科,活活把販毒變成了“官方壟斷業務”。
進口到上海港口的印度煙土,立刻由張宗昌派兵保護,負責安全卸運,一場大規模、公開的販毒活動就此啓動。一箱煙土在港口價值800元,而運到租界加上運費和保險費,其價值立刻飆升到2000元以上。
更驚人的數據是:每年包運煙土所得的收入,足夠張宗昌所屬部隊全年的餉項。這可不是收幾個月的稅就能比擬的。
爲了確保這筆鉅額利潤不被他人染指,上海軍實處集歷來壟斷之大成,規定在租界以外的上海中國地面,再不許他人染指。除非是交錢經他許可的煙土販,其他人根本不能自由買賣。
當時的警戒程度也到了如臨大敵的地步,煙船一到,軍隊無論黑天白日都要匆匆出發加以保護,運往租界,軍實處內的士兵甚至要脫去外衣後,腰間仍掛着盒子槍,以防被同行搶奪,充分體現了這黑色生意帶來的巨大利益分爭和血腥暴利。
皮毛下的血淋淋:預徵百年稅的“合法”掠奪
當然,毒品生意屬於軍閥的暴利黑金,而廣爲人知的苛捐雜稅,則是他們公開的搶劫合法化。雖然比不了毒品的利潤率,但這纔是真正對中國社會造成結構性摧毀的“皮毛”。
在軍閥割據的年代,這種稅收有個專業名詞,叫“預徵”,意思就是把後一年的稅提前收了。不夠怎麼辦?那就收後三年的,後五年的。
以民國23年(1934年)的四川爲例,這裏的軍閥們把“預徵”玩到了極致:
南充縣的稅被20軍徵到了民國54年(1965年),資中和犍爲兩縣的稅被21軍分別徵到了民國60年(1971年)和64年(1975年);
最狠的是越巂,直接被24軍把稅徵到了民國74年(1985年)。這種橫跨半個世紀、甚至提前徵收六十年的稅收,讓百姓根本無以爲生。
結果就是人道災難:1925年2月16日的《國民公報》記載,巴中縣“樹皮草根業已喫盡,無以爲生,餓死者到十分之三”。
在小寧山、浮鳴河、楊家灣一帶,餓死人民“溝死溝埋,路死路埋,不計其數”。到1934年,長壽縣四十萬農民中有二十萬人無食,合川縣六十餘萬人中生活無着的達四十餘萬。更有甚者,潼南等縣出現了沿街求賣幼孩的慘狀,每一個小孩價值二三元不等。
不僅是農民,工商業也成了軍閥的提款機。1916年,上海菸酒聯合會哀嘆“捐稅之繁苛,實爲中外古今所僅見”。當時要從上海運一罈燒酒到北京,一路上的各種“過路費”和雁過拔毛的捐稅,竟然達到了燒酒價格的足足三倍。
正是這種對正常商業的毀滅性盤剝,導致曾無比繁榮的天津麪粉業到1928年都“相繼停業”,讓《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不得不給出“民初之十年爲黑暗時代”的不客氣評語。
“禁”字作掩護:毒品貿易的“制度性”升級
軍閥們深知毒品暴利,但又不能公然違背晚清禁菸的國際慣例,於是他們把主意打到了中央政府的“禁菸令”上,發明了一個堪稱無恥的“制度創新”:寓禁於征。這纔是將暴利合法化、制度化的終極手段。
早在1918年春,陝西督軍陳樹藩與鎮嵩軍首領劉鎮華商議後,就在陝西率先組織了禁菸善後清查總局,打出“寓禁於征”的幌子,明着是清查,暗地裏卻是利用毒品掠奪社會財富。陳樹藩在陝西省各處設立運販機關,派隊護送鴉片,從中獲得了鉅額利潤。
這種“以禁爲名、行徵之實”的把戲在各地軍閥中屢試不爽。1921年,直系王佔元的十八旅趙榮華部駐紮在宜昌,專門護送出川煙土。
雖然曾因英國人告發被吳佩孚查獲並付之一炬,但次年吳佩孚就批准設立了濟宜辦事處,由宜昌商會會長韓慎之任經理,土稅號又應運而生,公開買賣鴉片。
1923年11月,宜昌軍事當局乾脆公開允許鴉片公賣,“設鴉片公管局,專司其事”,鴉片商只要交納200至450元的稅便可公開運售,甚至煙館也明碼標價“每燈月收費1元”,徹底將罪惡產業洗白。
即便是西南軍閥,也與北洋軍閥有驚人的相似之處。1915年至1916年,滇軍入川反對袁世凱稱帝時,就陸續將近500馱煙土(每馱2箱,每箱1000兩,共計約百萬兩)運進四川充作軍餉。
1924年初,劉湘、楊森等人從四川運出的大批煙土在宜昌被王汝勤部扣留,共計350個木箱,重730擔,最終還需吳佩孚來電疏解,以收稅45200餘元後放行,理由竟是“彼此俱屬一家”,足見軍閥之間對此事的心照不宣和利益糾葛。
參考資料:
西南軍閥的販毒
北洋軍閥的販毒
北洋軍閥中央政府毒品政策的演變
軍閥、捐稅、百姓,民國時期的四川剪影.2024-06-12.觀風聞
民國時期各軍閥的軍費是怎麼來的?觀風聞.2021-01-14
軍閥與毒梟的合作:張宗昌護航鴉片,杜月笙截留九成利潤大發橫財.網易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