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被殘殺的真兇是5個青年還是另有其人?1995年連環劫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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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爲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照例聲明:本文是薩沙創作的小說,聲明完畢

再多聲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329講)

女司機被殘殺的真兇是5個青年還是另有其人?1995年連環劫殺案

今天的案件是一起撲朔迷離的冤案。小城市中突然有兩名出租車司機被殺害,隨後一個歹徒在行兇搶劫司機時被生擒。這個歹徒自認是三起案件的真兇,並且供出4名同夥。然而,這4人都堅決否認犯罪,1人甚至在審訊期間多次咬舌自盡,最終仍然被判處死刑。真兇是什麼?聽薩沙說一說吧。

1995年5月中午,在江南一個富裕的小城市,突然發生了殺人案件。

在小城鄉下偏僻的農場附近,幾個去田地耕地的工人突然發現了一具女屍。

這個中年女人大概30多歲,全身是血倒在路邊一條幹枯的小溝裏,早已斷氣多時。

工人們被嚇得半死,急忙跑去報警。

這個小城人口不多,平時罕有殺人案件,警方立即趕到現場。

現場是一條狹窄的鄉下土路,恰好可以容納一輛汽車通過,土路兩邊是乾涸的排水溝。

這條道路是通往農場的,平均二三天才會有一輛車子經過,非常的偏僻。

在屍體附近,警方發現了車輪碾壓的痕跡,似乎有人駕駛小型車輛在這裏強行調頭。

可以看出,此人駕駛技術很爛,車子差點就翻入排水溝,算得上非常驚險。

經過初步屍檢,女死者身上傷痕累累,面部有被拳打的痕跡,頸部有很深的掐痕。

她的致命傷是頭部遭到石塊之類的重擊,導致顱骨破裂,顱腦嚴重受傷而死。

刑警們發現,女死者穿着一雙布鞋,很像是一個出租車司機。當地只有司機纔會日常穿這種輕質布鞋,這樣長期開車時腳步比較舒適。

女死者的衣衫完好,屍檢表明沒有遭到性侵,但身上被洗劫一空,車輛也不見了。

警方認爲,這應該是一起惡性殺人搶劫出租車案件。

當時是90年代,全國各地時有出租車劫案,多有司機遇害。

小城市開出租車的司機不多,警方讓兩家出租車公司的經理來認屍體,立即認出死者是女司機徐亞玲。

徐亞玲是本地郊縣人,36歲,是個非常能夠喫苦耐勞的主婦。

她本來是個家庭婦女,結婚後在家照顧女兒和一對公婆,丈夫則在外開出租車賺錢。90年代下崗潮後,當地經濟艱難,丈夫入不敷出。此時,徐亞玲的孩子也大了,就考了駕照同丈夫一起開車,這樣可以多賺一些。

丈夫考慮到女司機夜晚開車可能不完全,家中孩子和公婆也要人照顧,就讓徐亞玲在白天開車,丈夫則晚上開。

如果遇到跑長途的生意,則讓丈夫來負責。

小城市打車的人不多,這對夫妻收入拮据。

好在兩人都是非常能喫苦的人,從早到晚忙忙碌碌,加上他家開出租車的時間很早,家裏尚且有一筆積蓄,生活尚且可以維持。

警方緊急聯絡了徐亞玲的丈夫,老許!

此時老許正在家裏睡覺,聽說妻子遇害如同五雷轟頂。他迅速趕到停屍房,看到妻子頭部變形的屍體後,老許忍不住放聲大哭。

刑警們勸住了老許,詢問他的妻子有沒有仇人。

老許茫然回答:我老婆是個老實巴交的女人,熟人不多,同周圍的人相處很好,哪裏有什麼仇人!況且,她每天早出晚歸的開出租車,回家還要給孩子做飯、伺候公婆,忙的不得了,哪裏有時間去同人結仇。她根本沒有仇人!

隨後,老許告訴刑警一個重要的情況。半年前,表弟做生意有虧空,向他們家借了5000元,這是徐亞玲夫妻全部積蓄。

幾天前,表弟表示生意已經週轉過來,兩家約好在今天中午由表弟媳婦將錢送給徐亞玲。

現在這筆錢連帶出租車都不見蹤影,徐亞玲的金戒指、金項鍊以及尋呼機都不見了。

案發第二天有人報警,在距離案發現場40公里外的廢棄工廠門口,發現了一輛前擋風玻璃破碎的出租車。

警方迅速趕到現場,果然是徐亞玲生前駕駛的出租車。

此時車輛前擋風玻璃已經破碎,保險槓和大燈也碎了。副駕駛位上丟着一塊帶血的石頭,車內比較凌亂,有激烈搏鬥的痕跡,還有零星血跡。

至於老許說的5000元現金,徐亞玲當天跑車的營業款、金首飾和尋呼機,全部不見蹤影。

根據現場痕跡分析,歹徒似乎是殺人劫車,在車內偷襲了徐亞玲。

小時候做慣農活的徐亞玲性格強硬,身體比較粗壯,很有些力氣,不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城市女人,頓時同歹徒廝打起來。

歹徒經過一番激烈的搏鬥,才用石頭猛砸頭部,將徐亞玲殺害,搶走了車輛和財物。

或許是有變賣贓車的渠道,歹徒試圖將車子開走賣掉。然而,90年代社會上會開車的人極少。歹徒可能只是粗通駕駛技術,開車逃走期間不慎出了事故,將車頭撞壞。

知道開着一輛車頭受損的出租車很容易被警方排查,歹徒就選擇將車子丟棄後逃走。

此案發生在非常偏僻的地方,壓根沒有目擊者。

好在警方在出租車內提取了多處血跡,還有10多枚指紋。

90年代沒有天網攝像頭,沒有大數據,沒有犯罪資料庫,更不存在犯罪信息全國聯網。

對於這種歹徒和司機素不相識的劫殺案,全國警方都是很難偵破的。

警方人工對比當地現有重刑犯的指紋,結果一無所獲,沒有鎖定任何人。

90年代的警方同樣強調命案必破,尤其這種小城市的殺人案件很少,上級領導更是非常關注。

眼見案子沒有頭緒,當地警方開始了長達3個月的嚴打行動,共收容審查了涉嫌犯罪的100多人(大多是地痞流氓、雞鳴狗盜之流),對他們進行反覆審訊,看看殺人犯是否在他們之中。

連續折騰了3個月,警方沒有得到任何線索,只是偵破了一些盜竊、賣淫、聚賭的小案子。

就在3個月嚴打剛剛結束1個多月,8月當地竟然又發生了一起惡性劫車殺人案。

此次遇害的是一名男性司機陳德來,被人發現死停在路邊的出租車內。

根據現場分析,歹徒先用手臂從後面勒住陳德來的脖子,試圖將其掐死。瘦弱的陳德來畢竟是個男人,拼死反抗,歹徒就沒有得手。兩人在車內激烈搏鬥,歹徒見情況緊急,只得拔出匕首連續猛刺陳德來。陳德來的胸腹部多處受到致命傷,悲慘的死去了。

歹徒最初目的或許是劫車,此時車內已經噴濺了大量血液,肯定是不能賣了。

於是,歹徒搶走了陳德來當天的營業款以及手錶、金戒指、尋呼機等,迅速逃離現場。

車輛中留下大量血跡,還有20枚各種指紋。

警方認爲,此案中歹徒有勒脖子、卡脖子的行爲,同之前徐亞玲遇害案很相似,目的也都是劫車劫財。

小小的城市在半年內發生了兩起相似案件,很可能是同一個人或者同一夥人所爲。

萬幸的是,陳德來遇害案件有一個目擊者。

另一個出租車司機老張回憶,他曾看到陳德來的車子停在路邊,有幾個年輕人正在上車。

相距較遠,老張看不清年輕人的相貌,卻認爲他們至少有兩人,其中一人穿着藍色上衣,揹着一個黑色的旅遊包。

可惜,這些信息對於案件偵破幫助不大。

刑警追蹤長達1個月時間,案件毫無進展。

當地當地警方逼急了,打破了案件不偵破就不公佈的慣例,在報紙上懸賞徵集線索:只要市民提供關鍵線索,就可以得到現金獎勵。

警方很快得到了十多條線索,卻被一一排除,沒有一條是有用的。

小城市連續發生兩起命案,警方遲遲不能偵破,引起了社會上普遍不滿。

上級領導更是非常震怒,下令限期破案,警方的壓力非常大。

在陳德來被害後1個月後,當地突然發生了另一起案件。

司機老黃駕駛一輛大卡車去鄉下送貨,在一個村子附近遇到18歲少年田忠平攔車。

田忠平說自己要去前面什麼地方,希望老黃順道捎帶一下,順手遞給他一包香菸。

見有香菸,老黃很高興的讓他上車。

沒想到,卡車開到一處比較偏僻的路段,田忠平突然操起卡車上的一把螺絲刀,對司機老黃進行威脅,讓他交出錢來。

田忠平是個18歲的愣頭青,老黃知道這種半大小子什麼都能做出來,只能服軟給錢。

卡車司機身上能帶着多少錢?最終被田忠平搶走了100多元。

田忠平丟下螺絲刀,跳下車就準備離開。

說來湊巧,恰好此時有一輛警車駛來,機靈的老黃立即大聲求救。

車上迅速下來兩個警察,聽說有人暴力搶劫,二話不說就追了上去。

此時田忠平已丟掉了兇器,手無寸鐵,不敢和警察對抗,只能撒腿就跑。

這小子還是年齡小,此時心情高度緊張,慌不擇路的跑到一條河邊,陷入了淤泥中,被警察當場擒獲。

田忠平被捕後,當地警方頗爲欣喜。

小城市連續發生了3起類似的劫車案,很有可能是同一個人所爲,或許都是田忠平所爲。

警方立即將田忠平的指紋和血型,同之前兩起劫車殺人案進行比對,遺憾的是都不吻合。

對此,刑警們召開會議進行討論,會上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

一方認爲,這3起案件都是田忠平做的。現場的指紋和血跡同他不吻合,也不能說明什麼,這小子應該有別的同夥。在司機陳德來遇害案中,目擊者看到歹徒至少有兩人。

此時當地警方嚴打剛剛結束不久,田忠平就敢頂風作案,似乎不是新手,應該之前就多次作案。

同時,這3起案件作案手法有相同的地方,目的都是進行搶劫,很可能是一夥人所爲。

另一方的觀點正好相反,認爲田忠平同之前兩起案件沒有關係。原因不復雜!

如果他參與了作案,現場又兩次出現激烈搏鬥,田忠平就不可能不留下指紋、血跡等任何痕跡。

雖然3次案件有相似的地方,區別同樣很明顯。

前兩起案件,歹徒最終都將受害者殺死,沒有留下活口。此次案件,田忠平則只是單純的搶劫而已,拿到錢就自行離開。

如果田忠平幹了這三起案件,前兩次已經殺了人,第三次就沒有必要放過司機老黃。反正殺了一個是死刑,殺十個也是死刑,他還不如將老黃一起殺了滅口。

根據對田忠平的調查,這小子就是村裏一個遊手好閒的青年,有些小偷小摸的劣跡,也沒做過什麼大的壞事。

最關鍵的是,警方沒有發現田忠平最近得到什麼大筆錢款,生活仍然非常窮困,到了沒錢喫飯的地步。

如果田忠平第一次殺死女司機就搶到了5000元,試問這筆錢去了哪裏?田忠平是個18歲毛頭小子,之一直都很貧窮,拿到錢後怎麼能夠忍住不去揮霍?

另外,田忠平根本不會開車,從來沒有摸過方向盤,連剎車油門在哪裏都不知道。這樣一個年輕人,能夠將女司機的車子開走40公里嗎?

反對意見很明確,然而支持田忠平是真兇的刑警還是佔了多數。

於是,對於田忠平的審訊力度也增大了(大家知道是什麼意思),讓他交代同夥是誰!

本來田忠平只承認搶劫了司機老黃,根本不承認做了其他案件。

然而,幾天後他承認做了之前兩個案子,也交代了4名同夥。

警方先後抓捕了他的同鄉4人,分別是19歲的工人王健、20歲的農民朱友、21歲的小飯店老闆田偉、21歲的打零工青年陳陽。

根據田忠平“交代”,他們5人一起做了前面兩個案件,殺死了兩個司機,搶了不少錢後分贓。

這4個同鄉被捕後,對田忠平的說法一口否定。

小飯店老闆田偉甚至表示,根本就不認識田忠平。

他只是看到田忠平同王健、朱友、陳陽在自己飯店內一起喫過幾次飯,雙方打過招呼而已。他連田忠平三個字都沒聽過,也沒正經說過話。

當然,任何殺人犯被捕後都會狡辯。

警方對4人反覆審訊,最終其中3人“承認”確實曾殺人劫車,只有田偉始終不承認。

刑警又對這4人的指紋進行比對,發現他們同現場兩輛車上留下的指紋完全不同。

4個人被審訊了整整一個月,田偉始終不認罪,其餘3人則是一會認罪,一會又翻案,只有田忠平咬定是5人一起作案。

然而,即便認罪4人的口供,也有很多互相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

有人說他們掐死了女司機,有人則說是亂拳打死的,有人則說用刀刺死。

有人說,男司機陳德來激烈抵抗後被殺,有人則說陳德來根本沒有抵抗。

誇張的是,連殺人時究竟有多少人,他們說法也不一樣。

有的說是5人都去了,有的說車子坐不下這麼多人,只去了3個人。

即便是在90年代,單憑這麼漏洞百出的口供,也是難以將他們定爲殺人犯。

此時出現了一個重要的物證。

一個被關押在婦教所的小姐(妓女)朱巧慧,看到報紙上警方徵集線索的聲明後,表示自己知道具體情況。

根據朱巧慧介紹,她曾聽一起站街的另一個小姐鄭某說,出租車司機陳德來被殺案件,就是王健、陳陽、田偉三人乾的。

鄭某說,有人想要報復司機陳德來,就拿了2萬元找了這幾個傢伙去殺人。

他們僞裝成劫車,將陳德來亂刀戳死。

得到這個證人證詞以後,警方大喜過望,此案終於有了側面證據。

更重要的是,此時已是1996年,全國開始了第二次嚴打行動。

當時的原則是:可抓可不抓的,堅決抓!可判可不判的,堅決判!可殺可不殺的,堅決殺!

嚴打期間的案件,不需要有太完整的證據就可以直接定罪。

於是,田忠平等5人因故意殺人罪被起訴。

在法庭上,4人都聲稱無罪,只有田忠平認罪。

他們一致表示,其中4人認罪是被警方長期刑訊逼供的結果。

始終不承認犯罪的小飯店老闆田偉,向法官展示了自己的舌頭,已經少了一截。

田偉介紹被莫名其妙逮捕後,當天就遭到3個刑警拳打腳踢。一個刑警對他說:你肯定判死刑,要是不死就回來找我負責。

田偉性格強硬,堅決不承認有罪,一直被打到深夜。

被打了七八個小時,田偉自覺架不住了,卻不認罪。他尋機一頭撞向審訊室的玻璃門,以死明志。玻璃門當場被撞碎,田偉的頭部受傷不輕,流血不止,只能先將他送到醫院包紮。

然而,剛剛包紮清創完畢,田偉就被押回審訊室繼續捱打。可能覺得拳打腳踢對田偉用處不大,這次用電棍不斷的電擊。田偉回憶,沒有被電擊的人難以想象這種痛苦,受刑期間連大小便都會失禁。

眼見田偉很強硬,審訊的人決定進行持久戰,將他徹底拖垮。

人就算意志再強硬,畢竟是爹媽生的血肉之軀,總有個極限。

當時是寒冬臘月,當地平均氣溫爲0度,田偉只能穿着一條內褲坐在審訊椅子上。

審訊的人輪番讓他交代,不允許他睡覺,只要一閉眼就一拳打過來。

整個審訊期間,田偉沒有正經喫過飯,只是有個好心的警察偷偷塞給過他2個麪包(他是唯一沒有動手打人的審訊者)。

這樣支持了1天,田偉感到精神就要崩潰。然而這小子骨頭非常硬,寧死不認罪,竟然一口將舌尖咬斷尋死。

於是,他又被送到醫院縫了幾針,又被送回繼續捱打。

又過了一天,田偉實在受不了,把舌頭上的線全部扯斷,頓時血流如注。

見到田偉連續三次尋死,審訊者可能怕搞出人命不好交代,況且其他人招供了也可以定田偉的罪,就放鬆了對他的審訊。

所謂放鬆審訊,只是相對而言,田偉隨後受到的折磨也不少。

他回憶:刑具換成了細竹片,用一捆細竹片,抽打我的腿部。每抽一次,就是一條條血痕。花樣還經常換,一個年輕警察用包着毛巾的木棍敲打我的頭部,一直敲到頭部紅腫。

連續審訊多日以後,見田偉堅決不認罪,刑警只能暫時將他送到看守所關押。

田偉心情剛放鬆了一些,那個之前送給他麪包民警偷偷告訴他:去了好好喫飯睡覺,那邊還有苦頭喫呢。

到了看守所,田偉才明白“苦頭”的含義。

在號子裏,被授意的牢頭肆無忌憚的毆打虐待田偉:首先是“喝啤酒”,牢頭要求田偉冬喝下兩碗“啤酒”,就是洗過衣服的髒水;接着“紅燒蹄膀”,用膝蓋猛擊胸部;“辣子雞丁”,用手指敲頭,全牢房的犯人都來敲”……。

牢頭不含糊,直接告訴揍他的理由:上面講,你不老實,我就讓你懂點規矩!

田偉堅決不認罪,然而其他幾人都招了,他就算零口供也沒用了。

即便案件壓根沒有證據,1997年法院仍然一審判處田偉、陳陽、王健三人死刑,朱平死緩。有趣的是,田忠平因主動揭發同夥,只被判了無期,是5人中最輕的。

一審判決後,除了田忠平以外其餘4人全部上訴。

多年後田忠平介紹,他根本沒有殺過人:我搶了卡車,我認罪,這確實是我做的。警察卻說8·12”、“3·20”這兩起殺人案肯定是我乾的。我說這兩個案子同我沒關係,我該說的都說了。

結果如何,根據監獄的資料,證明田忠平入獄以後有一段時間持續尿血。

作爲一個18歲的健康小青年,根本不會有這種疾病。

這通常是腎臟部位被反覆重擊後,留下的後遺症,換成年齡較大的男人可能直接就一命嗚呼了。

田忠平之所以不上訴,是律師勸告的結果。

他和律師本來以爲要被判死刑,沒想到輕判了無期,兩人都非常高興。

他沒有文化,小學都沒上完,不知道法律流程。律師勸告他,一旦上訴就有可能會被改判死刑。田忠平和其他人不同,他是犯了搶劫罪被抓了現行。就算別人都可以脫罪,他絕對脫不了。在嚴打期間,持械搶劫就算沒傷人,也可以判死刑。於是,田忠平就沒敢和他們一起上訴。

萬幸的是,二審由高院負責,法官們自然看出該案問題極多,很有可能是冤案。

當年只要公安機關提交的重大案件,法院幾乎不可能判決無罪,連輕判都非常少見。

最終,高院頂住壓力,將田偉、陳陽、王健三人改判爲死緩,留住了他們一條性命。

那個年代是有錯抓沒錯放,一旦進了監獄,想要出來可就難了。

雖然田偉等人不斷申訴,他們仍然從1997年開始坐牢,一直坐到2013年,前後長達17年。

牢中的生活一言難盡,比如王健的手腕上就留下了一道清晰的刀痕,就是在新疆監獄服刑時自殺,好在被同號的犯人及時發現。

對於王健來說,他在19歲就被關於條件艱苦且充滿暴力的監獄,一關就是10多年,整個青年時期,也就是人生最好的時期都是在監獄中度過,這種痛苦是普通人難以想象的。

一切的轉折點在2011年。全國開始使用犯罪信息資料庫聯網,尤其推出了可以自動比對指紋的新式刑偵軟件。

各省開始對一些疑難案件進行指紋比對,頓時就有了收穫。

根據指紋比對,1995年女司機徐亞玲遇害時石頭上提取到的指紋,同多年前一個叫作向遠的盜竊罪犯指紋完全一致。

這可是石破驚天的大事。

當年說徐亞玲是被田偉等5人所殺,兇器和車輛上沒有發現這5人指紋,現在卻發現了向遠的指紋。

警方立即對向遠實施抓捕,5月後將其抓捕歸案。

被捕後,向遠果然交代了當年搶劫殺害徐亞玲的作案經過。

根據向遠介紹,他一直在省會打工,因工作辛苦患上了慢性病。當天,他辭工後帶着這幾個月的工資回家,準備養病幾個月再出門工作。

沒想到,從小到大都手腳不乾淨的向遠,坐長途客車的時候遇到了更厲害的賊,將他的錢包偷走了,只給他留下點小錢。

向遠非常懊惱,認爲這次想要養病幾個月肯定是不行了,只能帶病繼續回到工廠做牛馬。

向遠的家在鄉下一個偏僻村子,只能打車或者坐摩的趕去。路程太遠,摩的一般不願意拉,向遠只能打了女司機徐亞玲的出租車。

心情不佳加上認爲司機繞了路,向遠在途中同徐亞玲爭吵了幾句。

鬥嘴期間,向遠突然發現有個包放在副駕駛位置。

他從包上沒有拉好拉鍊的一角看進去,發現裏面有很多張百元大鈔。

本來就因盜竊多次被拘留的向遠,頓時起了歹念,試圖對女司機進行搶劫,彌補今天的金錢損失。

於是,他故意讓車子開到農場附近偏僻路上,藉故下車小便,突然勒住徐亞玲的脖子,大喊搶劫。

向遠搶劫是臨時起意,沒有準備什麼兇器,只認爲這個女人被嚇唬一下就會服軟交錢。

沒想到,徐亞玲不好惹,立即大聲呼救又同他搏鬥起來,期間咬傷了向遠的手指。

眼見制服不了徐亞玲,向遠只能跳下車撿起一塊大石頭,連續重擊對方的頭部。

徐亞玲畢竟是個女人,體力和力量都不是向遠的對手,被砸成了重傷。

向遠之前因盜竊蹲過幾次看守所,知道攔路搶劫將人打成重傷也會判死刑。

本着一不做二不休的態度,他又對着徐亞玲面部猛擊,接着猛掐她的頸部。眼見徐亞玲活不成了,他纔將人丟在路邊溝裏,自行駕車離開。

向遠交代,他是臨時決定作案,也沒有考慮搶車。之所以開走車輛,主要是案發地點太偏僻,向遠唯恐逃竄期間被人追上抓住。

他在鄉下開過拖拉機,略懂些駕駛。

然而開出40公里以後,因駕駛技術不佳,導致車子失控撞樹受損,向遠只能將它丟棄。

此次搶劫,向遠搶走了5000多元現金,還有金首飾、尋呼機等物品,銷贓後揮霍一空。

殺人多年後,向遠才又開始盜竊,最終因盜竊被抓捕判刑。

也就是這次判刑,讓向遠留下了指紋數據。

最終,向遠因爲故意殺人被判處死緩,目前還在監獄服刑。

一案無兩兇,如果向遠是殺害徐亞玲的真兇,那麼田偉等人就是被冤枉的。

在司機陳德來遇害案中,也沒有在現場找到5人的任何作案證據。

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律師試圖查看那個關鍵證據,也就是小姐朱巧慧的舉報,卻被告知無法找到朱巧慧。

對此,律師百思不得其解。

朱巧慧不同於其他舉報人,她是因賣淫被關押的妓女。被關押之前,尤其是錄下舉報口供之前,警方一定會搞清楚她的真實身份。

在大數據的今天,一個人有着明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又怎麼可能找不到呢?

律師認爲,這個證據非常可疑,甚至朱巧慧本人是否存在存疑。有可能這個女人的身份是編造的,只是爲了填補單一口供證據的不足。

最終,在2013年2月到4月,法院改判5人無罪(田忠平因搶劫卡車司機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先後釋放。

諷刺的是,此時距離5人的釋放期只有幾個月了。

朱平被釋放後回憶:“我在監獄中一共拿了6次‘改積’,4次‘記功’,1次‘表揚’。一共減了7年半的刑。本來到今年5月,我就可以正式刑滿釋放了。” “出獄後,我把各種監獄的印記,書信、證書、衣服,全部撕碎,扔進垃圾桶裏。我不想再回憶,想徹底告別過去。我以爲這個噩夢可以畫一個句號了。出獄前夜是人生最漫長的一夜。進看守所和出監獄都終生難忘。盼着日出,但天老不亮。”“第一天回家我一個晚上都睡不着,倒不是因爲興奮,只是不習慣。監獄是長明燈,晚上睡覺不關燈。回家第一晚,不適應,關燈太暗,開燈又太亮。牀頭燈開開關關好多次。凌晨3點鐘才睡着。跟做夢一樣,5點不到就起來了。那會兒,天還很黑,母親和姐姐還在睡覺。”

田偉則要倒黴得多,由於咬斷舌尖,他說話的聲音一直很含糊,算是個殘疾人了。

被捕前,其餘4人混的不怎麼樣,田偉則有自己的小飯店,生意紅紅火火,還有個漂亮的女朋友,已經準備結婚。

坐牢17年間,當時同他一起開小飯店的朋友熟人大多成了老闆,女朋友也早就成爲別人孩子的媽媽。出獄後的田偉還是孤單一人,家徒四壁。

寫到這裏,薩沙想起了香港電影《跛豪》中,剛出道的跛豪是個小混混,因爲街頭聚賭被警方抓捕,可能被判刑半年到一年。期間,兩個警察又是打罵又是利誘,讓跛豪承認一起強姦案是自己乾的,讓他去頂罪。警察是這麼說的:你想跟我們做朋友,就幫我們頂了這個強姦案。反正你要被判刑1年,認了也還是蹲這麼久。你到底願不願意,幫警官這個小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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