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男子曬出96平的家,因太漂亮而走紅,全屋那叫一個獨特
最近刷裝修貼刷得我直犯審美疲勞——要麼是冷白到發慌的極簡風,回家像進了冰窖;要麼是滿牆裝飾畫的“樣板間風”,看久了跟逛傢俱城似的。直到刷到廣西這哥們的96平小家,我盯着屏幕愣了三秒:這纔是“活人住的家”啊!
先說那胡桃木色的基底,像剛蒸好的紅糖饅頭——溫溫的、帶着點菸火氣,比冷白極簡的“高冷範”貼心一百倍。我朋友之前裝了套冷白極簡房,冬天回家一推開門,暖氣再足都覺得“後背發涼”,後來咬咬牙換了組胡桃木餐邊櫃,現在每次去他家,一進門先摸櫃子的木紋——你看,木頭的溫度是騙不了人的,它不像金屬那樣“扎手”,不像玻璃那樣“冷漠”,是能把“家”的感覺攥在手裏的。
再說說“少即是多”這事,我算徹底被打臉了。客廳大白牆沒做任何造型,就裝了幾盞山丘射燈,晚上開燈時,牆上浮着淡淡的光影,像把小區樓下的樹影搬回了家。我之前犯過傻,客廳掛了三幅抽象畫,花了小三千,結果看了半年就膩了,拆下來時牆上還留了四個洞——你說這不是花錢找罪受嗎?現在換成射燈,每天晚上坐沙發上看牆上的光影,有時候風把窗簾吹起來,光影還會“晃一晃”,比任何裝飾畫都有意思,畢竟“活的”東西纔會越看越喜歡對吧?
最讓我眼紅的是陽臺那片小天地。
我媽家之前的陽臺,一半放洗衣機,一半堆儲物架,連站個人都得側着身子。
去年我硬拉着她把儲物架扔了,買了張摺疊木桌、兩盆琴葉榕,現在她每天早上六點就爬起來,端着豆漿坐陽臺曬太陽——她說“比去樓下公園搶位置舒服多了”,畢竟自己家的陽光不用等,自己家的桌子不用擦別人的咖啡漬。你看,陽臺不是“雜物間”,是“偷閒的小角落”,把沒用的東西清走,把陽光請進來,日子不就亮起來了嗎?
還有臥室的飄窗改休閒區,我同事家閨女裝修時踩過坑:非裝了個水晶大吊燈,說“拍照好看”,結果晚上躺牀上,那燈光晃得眼睛疼,連刷手機都得戴墨鏡。後來換成原木百葉簾加壁燈,現在每天下班先窩飄窗上翻半小時書——她說“以前覺得‘豪華’才叫裝修,現在才懂‘舒服’纔是王道”。你想啊,飄窗上的陽光是軟的,百葉簾的影子是碎的,翻書時風把書頁吹起來,比任何“網紅設計”都讓人安心,畢竟“實用”的東西纔會陪你過每一天。
其實現在刷裝修貼,總看到有人問“什麼風格最流行”“什麼設計最出片”,可我想說:流行會過時,照片會看膩,只有“好用”的家纔會越住越有感情。就像這個廣西哥們的家,沒有懸浮吊頂、沒有嵌入式酒櫃,只有胡桃木的溫度、綠植的生機、燈光的柔——這些“不流行”的東西,恰恰裝下了最真實的日子:早上在陽臺喝豆漿,晚上在客廳看光影,週末窩飄窗翻書,每一寸空間都在說“你回家了,放鬆點”。
咱們普通人裝修,圖的不就是這個嗎?
不是裝給朋友圈的點贊,不是裝給親戚的誇獎,是裝給“每天要住的自己”。那些花裏胡哨的設計,比如網紅款的懸浮餐桌、開放式的廚房島臺,你真的會每天用嗎?反而像這樣把“舒服”刻進每一個角落的家,纔會讓你下班時想趕緊衝回去,週末時不想出門——畢竟,“家”的意義,不就是“待着舒服”嗎?
你說,咱們裝修時是不是都該問自己一句:“這個設計,我會用十年嗎?”如果答案是“不會”,那不如換成“能讓自己舒服十年”的東西——畢竟,日子是過出來的,不是拍出來的,裝得再漂亮,不如住得再舒服,你說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