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鐵證鎖定6起姦殺案的真兇:歹徒卻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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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聲明:本文是薩沙創作的小說,聲明完畢
再多聲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333講)
1974年鐵證鎖定6起姦殺案的真兇:歹徒卻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今天的案件可不一般,小縣城連續發生5起強姦案和1起孕婦姦殺案。警方花費1年時間蒐集衆多鐵證,終於鎖定了真兇,卻發現他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那麼,兇手究竟是什麼人?聽薩沙說一說吧。
1974年,中原大省下屬的一個縣城公安局刑警隊,突然接到了緊急電話。
打電話的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派駐在羅英鄉的民警老張。
民警老張:刑警隊嗎?我是羅英鄉公安特派員老張啊。我們鄉今天又出了一起強姦案,人還死了,你們趕快過來!
刑警:羅英鄉?是不是一年內出了5起強姦案、抓不到兇手的那個鄉?
老張有些羞愧的回答:我們縣還有幾個羅英鄉呢?我看是那個強姦犯又作案了,你們儘快過來吧。
聽過惡名昭著的羅英鄉又出了事,刑警大隊不敢怠慢,立即派遣民警和法醫趕赴現場。
在案發現場,民警們看到兩個驚魂未定的報案人。
當天清晨,這兩個鄉民去公社辦事。
他們抄近路走上一條人跡罕至的小路,赫然看到路邊有具半裸的女人屍體,頭上血肉模糊。兩個鄉民嚇得半死,火速回村向本村的治保會彙報。
本來羅英鄉,就因爲5起強姦案搞得全縣聞名。
現在聽說出了人命,治保會哪裏敢拖延,立即打電話聯絡本鄉的特派民警老張,後者再向上級彙報。
死者是個年輕女孩,大概20歲,身材頗爲高大,皮膚白皙,生前應該頗有幾分姿色。
女孩仰面躺在路邊草叢中,滿頭是血,顱骨嚴重塌陷,腦漿四溢。她的頭部受到十多次重擊,導致顱骨開放性骨折而死亡。
根據傷口的特殊形狀判斷,作案工具很有可能是農民常用的鋤頭,但現場附近沒有發現兇器。
女孩的下身赤裸,雙腿分開,下體暴露,內外褲被脫下丟在傍邊,給人的感覺是在死前遭到了強暴。
死者的財物沒有丟失,在她衣服口袋裏發現了幾十元的現金,還有鄰市的糧票、肉票和布票。
刑警們經驗豐富,立即判斷女孩不是本地農村或者縣城姑娘,而很有可能是下鄉的城市女知青。
女孩留着當時很時髦的齊耳短髮(未婚鄉下女孩一般都扎辮子),穿着有小碎花的上衣,這明顯是城裏女孩的打扮。
更重要的是,女孩攜帶的大部分票證都是鄰市頒發,在本縣尤其是鄉下根本就用不上。
當地民警老張介紹,距離案發地點只有1公里的大村子,就設有一個知青點,有鄰市插隊的幾十名知青。刑警立即跑到知青點,找人來辨認屍體。
果然,受害者就是這裏的女知青,叫作辛小琴,20歲。
辛小琴是城裏的初中生,因爲知青下鄉運動來到羅英鄉插隊。
根據同學們介紹,前一天下午,辛小琴還同他們一起勞動,但沒來食堂喫晚飯。
這幾十名知青分散住在本村的十幾間民房內,人緣不好的辛小琴獨自住在一間7平方米的土房子裏。
最近辛小琴身體不適,經常頭暈目眩、噁心胸悶,頻繁請假休息。
當天下午幹活的時候,辛小琴也出現頭暈、乾嘔的情況。
所以,雖然看到她沒有來喫晚飯,同學們只是認爲辛小琴生病不想喫飯,也沒有當回事。
況且辛小琴性格暴躁潑辣,動輒開口罵人甚至打人。她又是自私自利,古怪變扭的人,加上父母是當地聲名狼藉的“名人”,在這裏幾乎沒有朋友。
沒有女知青願意搭理辛小琴,甚至沒有人願意同她合住一屋。
於是,根本沒有人發現辛小琴失蹤了10幾個小時。
根據目前情況分析,或許是辛小琴在附近小路散步以緩解身體不適,意外遭遇色魔襲擊。
辛小琴拼死抵抗,被惱怒的歹徒姦污後殺死。
好在這條小路平時很少有人走,法醫在現場提取到幾枚清晰的布鞋鞋印。
看到鞋印後,刑警們憂心忡忡:你看你看,這同之前5起強姦案的鞋印差不多,估計就是同一個色魔乾的。這傢伙終於開了殺戒!
上面提到了,鄉民看到屍體後先是回村彙報給村治保會,再由治保會隊長找到本鄉民警老張,最後由老張聯絡縣刑警隊。
那麼,治保會是什麼東西?
70年代,中國基層治安體系非常薄弱,絕大部分鄉鎮不會建立派出所。數千甚至一二萬人規模的鄉鎮,往往僅由縣公安局派駐1名特派民警。如果是非常大的鄉鎮,如有五六萬人的規模,派駐民警可能提高到兩三人,僅此而已。
換句話說,70年代1個鄉下派駐民警,往往要管理一二萬人。不要說一個血肉之軀的民警,就算神通廣大的孫悟空怕是都管理不過來。
由於官方警力不足,鄉下老百姓被迫組成自衛組織,也就是城鄉治安保衛委員會,簡稱治保會。
農村地區的治保會通常以生產大隊,也就是村子爲單位。由村支書兼任隊長,隊員則是本村基幹民兵、退伍軍人以及普通小夥子。
治保會的責任主要是在本村站崗、巡邏、防火、防盜、防敵特,也有權抓捕正在作案的現行犯,監督有可能犯罪的嫌疑人。
雖然治保會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官方治安警力的不足,然而畢竟是一羣老百姓業餘兼職做警察,水平可想而知。曾有小情侶夜間在村外約會,被治保會隊長當作敵特,不分青紅皁白遠距離開槍射擊打成傷的(當時基幹民兵配有槍械子彈,用於防備敵特)。
同時,名義上治保會沒有審判權和關押權,抓捕罪犯後必須儘快扭送到司法機關,不能私自審訊和關押,實際上則不是這樣。
治保會就是本村唯一的治安力量,隊長的權力很大,私設公堂、動私刑、違法囚禁、私下調解等違法現象屢見不鮮。
薩沙爲什麼扯這麼多?關鍵在於本案的發生,同這種不專業的治安制度有着很大的關係。
那麼,刑警們口中的羅英鄉的5起未偵破的強姦案,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們從頭來看。
第一起案件發生在1年前,羅英鄉20多歲的年輕鄉村女教師小袁,得知鄰村的父親病了,急的連夜趕去探望。
小袁獨自走在一條小路上時,突然被一條強壯的手臂從背後勒住脖子。小袁大驚失色,急忙大聲呼救。然而,這條手臂的力量很足,被勒住脖子的小袁,在短短十秒後就失去知覺暈死過去。
也不知道多久後,小袁慢慢從路邊醒來。她驚恐的發現,自己的內外褲都被脫下,顯然已經遭到了姦污。小袁攜帶的一隻雞、幾十個雞蛋以及身上的10多元錢,都被這個強姦犯洗劫一空。
在當年,鄉下婦女遭遇這種事唯恐丟了臉面,往往會忍氣吞聲,默默承受。
小袁是受過教育的,不甘心放過作惡的歹徒,果斷選擇報警。
上面也說了,本鄉只有老張一個特派公安。
小袁只能先找到上本村治保會報案,治保會隊長又輾轉聯繫上老張。老張讓治保會隊長保護好現場,自己會盡快趕來。
治保會民兵都是本地鄉民,哪裏懂得什麼保護現場。等到老張趕到案發地時,現場早已被聞風而來看熱鬧的羣衆徹底踩踏破壞,什麼線索也沒找到。
更要命的是,小袁是被強姦犯從背後勒暈的,沒有看到歹徒的長相。
小袁只是隱約記得,她在暈死前曾用指甲用力抓撓對方手臂。因施暴者皮糙肉厚,連皮都沒有抓破。眼見小袁反抗,強姦犯忍不住罵了一句髒話。
小袁認爲,這句髒話是當地方言,強姦犯應該是本縣人。
這點線索怎麼破案?
老張是處理不了的,迅速將案件上報。
然而縣公安局也沒有好的辦法,案件沒有頭緒,無法偵破。
2個月後,第二起強姦案突然發生。
羅英鄉20多歲的公社工廠女工小謝,下夜班走到一條小路時,突然被人從背後勒住脖子。
小李叫了幾聲就暈死過去,沒有多久甦醒過來。
她已經被歹徒用自己的腰帶捆綁起來,隨後遭到了姦污。
施暴後,歹徒翻遍了小李的衣服,拿走了僅有的1元錢和1斤糧票。
遭遇姦污後,小李一開始沒有報警。經過再三思想鬥爭,他才找到本村治保會隊長。這已經是幾天之後,作案現場同樣遭到嚴重破壞,案件毫無進展。
3個月後凌晨6點多,羅英鄉40多歲的農婦谷金花揹着麻袋,準備去公社磨坊加工糧食。她走上一條小路後沒多久,突然後腦被悶棍擊中。呯的一聲,谷金花兩眼一黑,摔倒在地。等到1個多小時,衣衫不整的谷金花才甦醒過來。
她同樣遭到了姦污,揹着的幾十斤糧食和身上十幾元錢也被搶走。
刑警們很快趕到現場,判斷作案者很可能是同一人。
這次強姦犯沒有采用背後勒脖子的方法,是因爲谷金花揹着很大的麻袋,不方便下手。
歹徒打悶棍用的是一根隨手撿來的樹枝,帶血的樹枝就丟在不遠處。
同前兩次不一樣,這次案發時天降小雨,潮溼的泥土上留下了幾個非常清晰的鞋印。
經過法醫分析,這是一種布鞋的鞋印,卻不是農民自己製作的布鞋,而是縣城商店售賣的一種膠底布鞋。在貧窮的本縣鄉下,很少有農民穿這種鞋子。
根據鞋印分析,歹徒身高大概1米6幾,體重遠大於普通鄉民,是個矮胖子。
本縣有十多萬農民,依靠區區幾個刑警想要排查一雙鞋子和一個矮胖子,又談何容易。
刑警們只能一面全力排查,一面通知各村治保會,讓他們加大夜晚和凌晨巡邏次數,避免再次發生類似案件。
就在刑警們追蹤鞋印時,距離上個案件短短7天,第四起強姦案又發生了。
羅英鄉19歲的農村姑娘小趙,當晚走完親戚騎着自行車回村。
聽說當地連續發生強姦案,小趙有所戒備,根本不敢走小路,而是一直沿着大路騎車。
快到本村時,小趙纔不得已拐上小路。
自行車距離村口二百多米時,突然有個黑影從路邊草叢中竄出來,一把將小趙拽倒。
小趙驚慌失措,立即大叫救命。
剛叫了幾聲,小趙就被歹徒從背後勒住了脖子,很快神志模糊。
歹徒將半暈的小趙拖到草叢裏,扯下她的褲帶綁住雙手,隨着獰笑着脫她的褲子。
就在小趙清白難保的時候,突然從村口跑來兩個漢子,一人拿着短木棍,另一人則拿着鐵叉。
眼見路邊似乎有人,兩個漢子大喊:那邊是什麼人?在幹什麼!
歹徒大喫一驚,迅速丟下小趙,一溜煙的竄入樹林。
這兩個漢子是本村治保會的民兵,根據上面的命令加大了夜間巡邏力度。
在村口站崗巡邏期間,兩人聽到了女孩尖利的呼救聲,迅速趕來查看。
歹徒顯然是個慣犯,逃入樹林後很快不見蹤影。
眼見追不上,兩個漢子急忙解開捆綁小趙的繩索,將她送回家。
小趙僥倖保住了貞操,卻受到了重大驚嚇。她一時間神情恍惚,連爹媽都認不出了。小趙脖子上深深的勒痕,則需要十多天才能慢慢消退。
根據兩個民兵回憶,雖然天黑看不清,也依稀看到歹徒身材不高,只有1米6多一點。他的腰圍較大,是個矮胖子。
法醫在現場提取到幾個足印,確認此案是同一個歹徒所爲。
第四次強姦案雖是未遂案件,卻不再是在偏僻小路,而是在村口附近肆無忌憚的作案。這引起了當地羣衆的很大不滿和恐慌情緒。
一時間,村裏的婦女根本不敢走夜路,尤其大姑娘、小媳婦在大白天都不敢單獨行走。
羣衆對遲遲抓不到強姦色魔很不滿,怒斥治保會是“窩囊廢”“外行人胡搞亂搞”,縣刑警隊是“白喫飯不幹事的”。
縣領導對此也不滿意,要刑警們立軍令狀破案,快速平息民怨。
刑警們只能全力排查那雙膠底布鞋,這是目前唯一的線索。
好在70年代縣城的商店極少,這雙鞋子又僅賣掉了二十多雙。營業員們認爲,這種鞋子檔次不是很高,式樣土氣,縣城的居民一般不會買。有趣的是,對於農民來說,這鞋子的價格偏高,雖是膠底卻又不能穿着下地幹活,性價比極低,也不願意買。
買這種鞋子的主要是,鄉下公社或者生產大隊的幹部。他們不需要下地幹活,卻要經常走泥土路,更要一些面子,纔會買這種膠底布鞋。
話雖如此,這麼大的一個縣城,想要搞清楚這二十多雙鞋子的去向,幾乎是不可能的。
刑警們花費很大的力氣,終於搞清楚了大半鞋子,也就是十多雙布鞋的去向。
當年鞋帽衣服都很稀缺,這種時髦的布鞋都被買主精心保護,只有一雙不知去向。
刑警們調查了十多雙布鞋的主人,發現他們沒有作案時間。
至於那雙被盜的鞋子,根據買主,也就是羅英鄉某個生產大隊幹部介紹:他買了不久的膠底布鞋,在1年多前被不知名的小偷盜走了。
刑警們調查後,發現大隊幹部同樣沒有作案時間,和幾起強姦案沒有任何關係。
那麼,這個偷走膠底布鞋的小偷,就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這幾起強姦案都發生在羅英鄉,而盜竊布鞋案也發生在羅英鄉,歹徒或許就是本鄉人。
另外,強姦犯侵犯受害者後,還拿走了她們的財物。
尤其是第三次谷金花案件中,歹徒甚至扛走了幾十斤沒有加工過的穀子。
第二次小謝案件中,歹徒連1斤糧票也不放過,更偷了生產隊幹部的一雙半舊的鞋子,可見他的生活較爲窘迫。
話雖如此,到哪裏去抓這個小偷?
刑警們調查了本地一些有前科的慣偷,然而足印比對都沒有成功,案件再次陷入困境,隨後半年時間沒有找到新的線索。
第四次作案失手的歹徒,這次蟄伏了半年時間沒有作案。
人是遺忘的動物,當地鄉民很快淡忘了這件事,恢復了正常生活。
年底的一個晚上,羅英鄉18歲的高三女生小楊,離開中學宿舍去姐姐家。
小楊走到村口附近幾百米時,隱約看到路邊草叢裏有個人影。
小楊頓時感到危險,轉身小跑試圖離開。
沒想到,那個黑影嗖一聲從草叢裏竄出,快速追趕小楊。
小楊嚇得魂飛魄散,一面大聲呼救,一面奮力奔跑。小楊剛跑出二三十十米,就被歹徒從背後一腳踹倒。
接着,歹徒三兩步追上來,試圖勒住小楊的脖子。小楊年輕反應快,立即翻身試圖同歹徒搏鬥。
雙方撕打了十幾秒,歹徒見無法勒脖子,喝罵了幾句,揮拳就打。小楊頭部連續被多次重擊,又被一拳重重打在太陽穴上,架不住昏死過去。
等到小楊甦醒過來,發現身上衣服都不見了,已經遭到了姦污。歹徒拿走了小楊身上的3元錢,一條嶄新的圍巾。
小楊報警後,刑警隊上下頗爲尷尬。
短短1年內,羅英鄉發生了5起強姦案,然而警方卻只有幾個模糊的鞋印,沒有其他任何線索,根本就不能破案。
萬幸的是,此次案件中,小楊曾同歹徒正面搏鬥了十幾秒。
在撕扯期間,小楊曾用力抓撓對方脖子,發現歹徒後脖頸上似乎有個長長的傷疤。
試問,本縣的人口雖多,脖頸上有個長傷疤的矮胖子又有幾個?
顯然,小楊提供的線索非常重要。
該案終於有了重大突破,應該距離抓住歹徒不遠了。
就在刑警隊士氣高漲,全力追蹤這個脖頸上有傷疤的歹徒時,羅英鄉又出現了一個驚天大案。
短短5天后,第6起案件,也就是文章開始的辛小琴被姦殺案件發生了。
這次搞出了人命,縣公安局特別召開了案情分析會議。
縣委書記親自赴會,要求限期偵破這6起強姦殺人案。
在1年時間內,歹徒從單純的強姦變爲強姦殺人,作案手段也兇殘了很多。
顯然,警方如果不能儘快抓住這個歹徒,他恐怕還會繼續殺人。
更重要的是,這系列姦殺案引起了本縣,尤其是羅英鄉羣衆的高度驚恐,嚴重影響了社會安定。
由此,縣刑警大隊壓力巨大,只能死死抓住第5起案件留下傷疤的線索,不惜代價快速破案。
受害者小楊介紹,歹徒的脖頸上有道長傷疤,喝罵的是本地方言,應該是本縣人。
根據鞋印分析,歹徒身高不足1米7,是個矮胖子。
上面也說了,羅英鄉雖然有一二萬農民,全縣有十多萬人,然而符合這些幾個條件的人不會很多。
於是,刑警們聯絡各村治保會,開始了全縣尤其是羅英鄉的大排查。
只要脖子上有疤,身高、體重都符合的成年男性,都要接受民警的盤問。
羅英鄉全鄉很快排查出,九個符合條件的鄉民。
然而排查的結果讓人非常失望,這九個人都有各種不在場證明。四人有五六起案件都不在場的證明,三人有三四起案件不在場的證明,還有兩人各有一起案件不在場的證明。
這讓刑警們焦頭爛額,灰心喪氣。
折騰了整整1年,他們好不容易有了重要線索,甚至可以說是鐵證。然而,竟然所有嫌疑人都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那麼,歹徒會不會是本縣其他鄉人?其他幾個鄉的排查也是類似,所有排除對象都沒有作案時間。
由此,案件卻徹底走向死衚衕。
看來,要等到歹徒繼續殺人強姦留下新的線索,刑警們才能破案了。
眼見本縣警方遲遲不能偵破這個案件,縣領導終於失去信心,決定另外想辦法,向上級省會城市求援。
省會城市領導很重視此事,立即派出數人的精英刑警團隊,快速趕赴本縣。
這幾個人中名氣最大的不是刑警,而是有着30年經驗的法醫老楊。
老楊趕到縣城後,立即對最後一名受害者,也就是辛小琴的遺體進行了第二次屍檢。
屍檢完成後,老楊剛走出驗屍房,就忍不住臭罵了那個本縣的年輕法醫:這做的都是什麼混蛋工作!你這麼瞎搞,根本不是水平不夠,就是工作態度極端惡劣。這可是一條人命啊,能這麼不負責任嗎?你要是幹不了這種工作,就脫下這身衣服,不要給公安隊伍抹黑!
隨後,老楊告訴其他刑警:辛小琴被害案,很有可能同之前5起強姦案沒有關係,是另一個歹徒所爲。
這句話驚呆了,在場所有人。
老楊可不是胡說八道,他的理由如下。
最後一起案件的死者辛小琴,雖然被脫下褲子,裸露身體,卻沒有遭遇強姦,同系列案件不一樣。
之前5起案件的歹徒作案目的,就是爲了劫色,順手搶走受害者財物。但辛小琴沒有遭到姦污,顯然作案目的不一樣。
對此,有刑警提出,會不會是歹徒第一次殺人後驚慌失措,放棄了強姦作案。
老楊認爲不是這樣。
歹徒前後用鋤頭砸了辛小琴十多次,前兩三次重擊就將女孩砸暈。
此時的歹徒完全可以像之前那樣,趁機姦污暈死過去的受害者。
然而,歹徒卻沒有下手,反而繼續重擊辛小琴頭部十次以上,將其殘忍殺害。其實,辛小琴最多捱了五六下重擊就已經死亡,歹徒卻持續下毒手,幾乎將顱骨砸平。
給人的感覺,他是一定要將女孩殺死,不留活口。
另外,現場留下的布鞋鞋印雖然同之前案件的尺寸接近,然而鞋子主人的體重很輕,甚至比身高1米68的受害者辛小琴還要輕,根本不是矮胖子。
況且鞋印是普通布鞋留下的,不是之前系列案件的膠底布鞋。
除此以外,老楊通過屍檢發現,未婚的辛小琴被已經懷孕2個月。
她的所謂生病不舒服,其實是孕期反應。
這些本來都是可以輕鬆發現的東西,因當地法醫的工作態度不認真,第一次屍檢竟然沒有查出來。
同時,之前5起案件,歹徒都曾拿走受害者各種財物,包括一些不值錢的生活用品,說明生活頗爲拮据。
此次,辛小琴的幾十元錢和各種票據都沒有失竊,相當的不一樣。
之前歹徒襲擊4名受害者都是赤手空拳,只有一次是隨手撿了根樹枝,事後丟在現場。
而辛小琴則是被鋤頭砸死的,顯然歹徒是攜帶凶器而來。
要知道,歹徒作案時間是在前一天的夜晚。
當地農民通常天沒黑就攜帶農具回村,沒有誰會夜晚扛着鋤頭亂走的。
而歹徒扛着這麼長大的鋤頭走夜路,是非常明顯的。一旦遇到巡邏的治保會民兵,就很有可能被當作可疑人員盤查、逮捕。
稍微有腦子的歹徒都不會這麼做,隨手撿樹枝或者石塊都可以將人打暈。
自然,如果歹徒就是要殺死受害者,那麼攜帶鋤頭作爲兇器就比較好。畢竟鋤頭的打擊力更強,可以輕易砸死人。
老楊總結認爲,辛小琴很有可能是被一個模仿者所殺,後者作案動機是殺人而不是強姦。
這個模仿者應該知道本鄉發生過5起強姦案,還知道一些具體案情。他聰明的辛小琴殺死後,僞裝成是被那個強姦犯姦殺的,藉此脫罪。
而之前羅英鄉發生的5起強姦案,則是另一個人所爲,就是脖頸上有傷疤的矮胖子。
這個矮胖子,應該就在警方上次大排查的嫌疑人中。
刑警錯誤的將第6起案件列入系列案件,才讓這小子有了完美不在場證明,僥倖逃脫法網。
如果老楊的推理正確,5起強姦案就已經偵破了。
上面說了,本鄉的嫌疑人中,2人有一起案件不在場的證明。
其中一個叫作李金穗的25歲鄉民,只有辛小琴案件的唯一不在場證明。
根據老楊的推理,李金穗就極有可能是連環強姦犯。
將李金穗列爲重大嫌疑人後,警方立即趕赴李家村將其抓捕歸案,接着開始在村內進行深入調查。
眼見李金穗被捕,一些村民纔敢開口說出一些真相。
李金穗的大哥精明強幹,是本村的村長。李金穗是最小的弟弟,明明身強力壯,是個矮胖子,卻從小好逸惡勞、偷奸耍滑、小偷小摸,還有賭博惡習,不是個好餅。
根據調查,李金穗曾有在附近幾個村子參與賭博、小偷小摸和調戲婦女的行爲,都仗着身爲治保會隊長的大哥出面調解,沒有鬧到公安局去。
尤其重要的是,李金穗似乎對女人很有興趣。
根據村民介紹,李金穗雖然不三不四,喜歡賭博,倒也沒做過什麼大的壞事,直到2年前。
2年前,23歲的李金穗無意中看到鄰居少婦王某,正在坦胸哺乳孩子。他看鄰居家沒別人,一時色慾攻心,竟然翻牆入室,試圖強姦王某。沒想到王某戰鬥力逆天,放下孩子隨手撿起鐮刀就砍。李金穗措手不及,當場被砍傷了後脖頸,血流如注,只能嚇得捂住傷口逃走。
這本來是大事,李金穗會因強姦未遂被判刑3年以上。
由於他的大哥是村長和治保會隊長,又願意賠款100元給王某做損失費(70年代農民年收入不過五六十元)。加上本村村民都是同姓的親戚,此事最終不經過警方而私下解決。
後來本村婦女們流傳,脖子上留下長長傷疤的李金穗死性不改,又曾偷窺過多名女人洗澡。
鑑於李金穗有性犯罪前科,極有可能是系列強姦案的真兇,對他進行了高強度審訊。
在人體記憶恢復術的幫助下,李金穗很快承認5起強姦案都是自己乾的。
李金穗說,他從小就品質惡劣,嗜好賭博。身爲村長和治保會幹部的大哥,曾經多次爲他償還賭債。眼見這樣不是辦法,大哥不再爲他還債,還封鎖了他的經濟。由於沒錢賭博,李金穗開始小偷小摸。
本鄉村民頗爲貧窮,李金穗選擇什麼都偷,賣錢後用於賭博。
1年多前,李金穗曾經在鄰村偷了一雙幹部的膠底布鞋,感覺很時髦,就一直自己穿着。
後來某一天,他無意中在賭友那裏,看到一本手抄本的色情讀物,其中有強暴的內容。
李金穗的慾望和變態心理頓時被激活,覺得強暴女性是非常刺激的事情。
所以,他看到鄰居少婦暴露胸部後徹底失控,試圖實施強姦,結果卻被悍婦反殺砍傷。
本來要是將李金穗抓進去關幾年,就沒有後面5起案件。
然而,仗着大哥解決了麻煩後,李金穗認爲自己不會出大事。
1年多前的某個夜晚,李金穗窮極無聊四處溜達,遇到了相貌不錯的鄉村女教師小袁,一時剋制不住將其強姦,隨後又做了4個案子。
遊手好閒又好賭博,李金穗將受害者財物全部帶走,甚至將那袋穀子也扛走買了幾個錢,全部用在賭場。
不過,李金穗反覆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殺人,同第6起殺人強姦案沒有任何關係。
根據李金穗的供述,刑警們在村邊一個枯井中,找到了他丟棄的膠底布鞋,以及之前受害者的幾件隨身物品。
由此,5起強姦案證據確鑿,得以偵破。
然而,在辛小琴遇害案發生時,李金穗確實在賭場通宵賭博,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那麼,色魔李金穗雖然歸案,殺害辛小琴的又是什麼人?
老楊認爲,根據辛小琴已經懷孕2個月來看,找到兇手恐怕不難。
當時是70年代,社會非常保守,女性未婚先孕被視爲“耍流氓”“生活作風不正派”,是非常嚴重的事情。辛小琴輕則受到各種行政處罰,如開除團籍,還會影響招工、推薦上大學、返城等一切與“組織評價”掛鉤的前途。她重則會被作爲“壞分子”,掛上破鞋遊街示衆,甚至會被髮配到勞改農場勞教!
古怪的是,辛小琴的同學們聽說此事,卻不喫驚,甚至鄙夷的說“這有什麼稀奇?”“她家就是這種家庭”。
這豈不是怪事?
並不怪。
根據同學們介紹,辛小琴的家庭名在鄰市城西的幾條街都很有名,幾乎人人都知道她家的破事。
辛小琴的老孃身份特殊,是個從良的妓女。辛小琴的老爸是踩三輪的苦力,有嗜酒的惡習,家裏窮得叮噹響,只能在新中國建立前娶了這種女人。
辛小琴的老孃從良以後,卻沒有改變以往放蕩的作風。放在今天,這個中年女人屬於性開放者,把男人和性愛當作消遣。然而當年沒有這種觀念,鄰居們認爲她的老孃是“破鞋”“公交車”“騷賤貨”,整天就知道搞男人。
辛小琴老孃作風不正派,趁着男人白天踩三輪不在家,頻繁帶不同男人回家睡覺。她非常淫蕩,上到80歲下到18歲一律通喫。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這女人的風流事,鬧得周圍幾條街路人皆知。辛小琴的老爸惱羞成怒,經常對妻子進行毆打。
這家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鬧得天翻地覆,派出所民警也不知道來了多少趟。
有一次撕打期間,辛小琴老爸猛地一拳打過去,竟然將老婆打瞎了一隻眼睛。
他老爸因故意傷害罪,被勞教了2年。
古怪的是,他老爸被釋放以後,仍然同這個女人一起生活。這個瞎了一隻眼的女人,仍然在外面亂搞男人,雙方又回到整天撕打的局面。
這對極品夫妻名氣很大,幾個兒女也受到負面影響。
辛小琴從小就被同學們排斥孤立,誰都不願意同她來往。
不過,辛小琴的老孃既然能夠做妓女,肯定長得不錯。辛小琴也有幾分姿色,身高有1米68 ,身材高挑,皮膚白皙。
刑警們認爲,辛小琴之所以遇害,很有可能同她懷孕有關係。
無論誰搞大了她的肚子,一旦此事曝光,這個男人就很有可能被定爲“破壞知青政策罪”。當時國家全力維護知青下鄉制度,涉嫌“破壞知青政策罪”很可能被判刑坐牢多年。
男人想要保住祕密,確實存在殺人滅口的可能性。
於是,刑警們立即調查辛小琴的情人是誰?
知青點就這麼一畝三分地,就這麼幾十個人,又能瞞住什麼事情?
同學們介紹,有個叫江海的男知青非常可疑。
江海是矮個瘦子,比辛小琴還矮了一些,相貌倒有幾分英俊。
他的父親是機關科長,母親是家庭婦女,家裏條件還算可以。然而江海卻有喜歡圍着女人、貼近女人嗜好,被大家認爲是“不正經”。
到了知青點以後,江海幾乎騷擾過每一個女知青,爲此遭到多次批評。
此次刑警調查期間,一個女知青譚某爆料,說出了有關於江海的一件隱祕事。
相貌俊俏譚某介紹,大概半年前的夜晚,江海發現屋裏只有自己一個人,就偷偷進屋。突然之間,江海從後面將譚某抱住,伸手朝她胸口亂摸,還要求發生性關係。
譚某大驚失色,果斷打開他的鹹豬手,掙脫江海的控制。
隨後,譚某厲聲呵斥江海離開,不然自己就要喊人。
知青居住的民房都靠在一起,女孩喊叫必然引來其他人,江海只能悻悻離開。
譚某被摸乳受了委屈,當晚哭了一夜。
第二天,江海竟然厚着臉皮來求情,說昨天完全是開玩笑。
譚某氣憤至極,痛罵了江海幾句。只是考慮到自己的名聲,譚某沒有去舉報江海摸乳的惡行。
從此,譚某刻意躲避江海,卻經常發現他同家庭名聲狼藉的辛小琴偷偷摸摸來往,兩人有時候甚至夜晚偷偷出去約會。
女孩憤憤的想:真是物以類聚!
那麼,辛小琴肚子裏的孩子,會不會是江海的呢?
刑警搜查了辛小琴的遺物,發現她有偷偷寫日記的習慣,日記本就藏在箱子底部,壓在一堆衣服下面。
日記上記載,受到家庭的影響,辛小琴在知青點非常孤立,沒有人願意同她來往,只有江海願意同她說話。辛小琴知道江海目的不單純,還是將他視爲朋友。
幾個月前,兩人偷偷成爲男女朋友,祕密的在案發那條小路約會。
剛剛約會幾次,江海就動手動腳,要求發生性關係。
或許是對這種事也感興趣,或許真的是基因影響,辛小琴竟然半推半就的同意了。
兩人乾柴烈火,一發而不可收拾,一有機會就跑去野合交歡。
70年代學校社會的性教育基本是0,他們根本不懂得避孕。
大概2個月多前,辛小琴發現月經沒來,逐漸出現頭暈目眩、無力嘔吐現象。
她不是傻子,推測自己懷孕了。
當年女孩未婚先孕是大事,搞不好就要勞教,更別說鬧出極大的醜聞。
於是,辛小琴順理成章的要求同江海結婚!
然而,江海卻不願意,開始各種拖延推辭,又讓辛小琴偷偷將孩子打掉。
原因不復雜,辛小琴的家庭太差,尤其母親名聲惡劣。
江海的父親好歹是個幹部,絕對不可能允許兒子娶這種家庭的女孩。
就算拋去家庭不談,辛小琴繼承了母親的潑辣兇悍,又非常自私,從不關心親友的死活,也不是一個好伴侶。
況且,江海對辛小琴沒有什麼感情,不過是藉機發泄性慾罷了,又怎麼可能願意結婚。
眼見江海要求自己打胎,辛小琴勃然大怒,開始恐嚇對方:你痛快完了就走,讓我去打掉孩子,不就是想要白玩我!你這麼害我,我將來怎麼嫁人,怎麼見人?以爲老孃是好欺負的?想要讓我打胎,沒門!我給你10天時間,去說服你爸媽,正大光明的將我娶回去。不然,我直接去告你強姦,讓你坐10年大牢。就算政府不判你強姦罪,你也是“破壞知青政策罪”,最少勞教3年。你自己想清楚了!
在最後一篇日記中,辛小琴激動地寫到,江海從城裏回來後,說他的父母同意結婚,約兩人第二天晚上去小路談結婚的細節。
他們約會的時間,就是辛小琴遇害的時間。
由此可見,江海有重大作案嫌疑。
刑警們立即逮捕江海,對他居住的民房進行反覆搜查,又調查他的同學。
和江海住在一起的同學小周,提供了重要線索:案發當晚,江海說要去上廁所,離開屋子長達1個多小時纔回來。
回來的時候,江海的神色頗爲慌張,衣服上有不明的污物。第二天,小周發現,他和江海共用的鋤頭昨晚被人動過,而且江海從此沒有穿過那件有污物的衣服。
根據小周的介紹,刑警對鋤頭進行檢測,發現長長木柄上遺留的幾個隱約的血跡。
經過覈實,這是人血,還同辛小琴的血型完全一致。在江海的屋裏,刑警們又找到一雙布鞋,同殺人現場的鞋印完全吻合。
有了證據,就好辦了!
在大強度記憶恢復術的幫助下,江海很快承認親手殺害了辛小琴。
根據江海的供述,警方在村外一個小樹林,挖出了被掩埋的衣褲,上面有清晰可見的大片血跡。
江海介紹,他的慾望一直很強,早在插隊前就曾同一個鄰居姐姐,多次發生過性關係。
下鄉以後,江海非常無聊,又不願意禁慾,就想騙個女人玩玩
然而,諸如譚某這些女知青都很精明,不上他的當,最終只騙到了性格潑辣、家庭名聲極差的辛小琴。
江海確實爽了兩個月,隨後就被辛小琴以肚子裏的孩子來逼婚。
江海不是傻子,他開始醒悟,一直把辛小琴當作獵物是做錯了。
實際上,江海自己纔是辛小琴的獵物。
由於性格和家庭的原因,辛小琴自知絕對不可能找到像樣的丈夫,甚至難以嫁人。
而江海相貌算是英俊,家庭條件又好,辛小琴能夠嫁入這種人家會非常滿意。
所以,辛小琴才願意同江海發生關係,目的就是藉此將他套牢。
江海懊悔的罵自己:誰讓你管不住自己的那個東西,現在被人家訛上了吧。這個潑婦可不好惹,一旦咬上就像王八一樣不鬆口,夠你受得了!
自然,江海怎麼也不可能娶一個妓女生的潑婦,但辛小琴不依不饒,多次以舉報強姦作爲要挾。
江海無奈之下,只得回城同父親商量。
身爲幹部的父親聽說此事以後,氣的重重打了兒子兩個耳光:小畜生,你做的都是什麼事情。我們家風清白,她們是什麼人家。這裏幾條街的人,也沒聽過他媽到處睡男人的風流事,簡直像母狗一樣。你讓我同這個妓女做親家,那可辦不到,除非我死!
江海小聲說:現在她用肚子裏的孩子要挾我,這麼怎麼辦!
父親狂怒中叫道:那就弄掉啊(意思指打掉孩子)!不弄掉他,你以後別回家。我沒你這種兒子,我們脫離父子關係!
江海狼狽離開家,認爲父親讓他弄掉的意思,是將辛小琴殺掉滅口。
江海本來沒膽子殺人,然而娶辛小琴根本沒有可能,不娶有可能因強姦罪坐牢10年,只能下毒手了。
江海惡毒卻不笨,他早就聽說本鄉連續發生了5起強姦案。
他知道自己同辛小琴的事情,屬於紙裏包不住火,有不少同學都知道風聲。
現在辛小琴死了,他第一個會被懷疑。
然而,辛小琴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江海實在不能等。
於是,他猶豫再三,決定模仿那個系列強姦案作案,讓警方認爲辛小琴是被那個歹徒姦殺的。
案發那天夜晚,他將辛小琴騙到小路上,用鋤頭活活砸死。
隨後,他又脫下辛小琴的褲子,擺出被人姦淫的樣子。
就這麼一個簡單的騙術,差點讓辛小琴案件和李金穗系列強姦案不能偵破,好在有厲害的法醫老楊。
這兩起案件先後偵破,江海因故意殺人罪,一屍兩命,被判處死刑。
有趣的是,李金穗也因爲搶劫罪、強姦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
這對難兄難弟,一同接受萬人大會的公審宣判,又被遊街示衆,最終拉到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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