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買房的有福了!住建部新規:住宅層高標準將調整爲不低於3米
以前住老破小的時候,最鬧心的就是一進門就覺得“頂子壓着肩膀”——白天拉窗簾屋裏暗得像地下室,晚上開吸頂燈還顯得擠,裝個稍微大點的吊燈都得拿尺子量三回,就怕抬頭碰着。現在好了,住建部說住宅層高要調到不低於3米,這可不是隨便加幾公分的事兒,是真能把日子過“舒展”的變化。
先講採光,以前總覺得“南向房就行”,可要是層高不夠,就算窗戶挺大,陽光也就照到沙發前那點地兒,冬天想曬個太陽得搬椅子湊過去,連茶几上的杯子都曬不着熱氣。
現在層高上去了,窗戶位置跟着往上提一點,陽光能扎進客廳更深的地方,連餐廳的角落都能沾着光,早上起來不用開大燈,光靠自然光就能看清手機屏幕,是不是連心情都亮堂了?
再說說通風,夏天最難受的就是“悶得慌”,南北通透的房子也得靠風扇吹,爲啥?因爲層高不夠,風進了屋就“堵”在半空中,吹不到人身上。
現在層高加個20公分,窗戶開啓扇往上挪挪,過堂風直接從客廳穿到臥室,晚上睡覺不用開空調都能蓋薄被子,不僅省電費,連空調吹得肩膀疼的毛病都少了,是不是舒服得要命?
還有空間感,以前裝吊頂得算着“不能超過10公分”,不然淨高只剩2米6,個子高的人一抬手就碰着頂,感覺跟住山洞似的。
現在層高3米,就算鋪了地暖(地暖加回填也就八九公分),再做個15公分的吊頂,淨高還有2米7多,裝個大吊燈都不怕擋事兒,甚至衣櫃能做高點——以前衣櫃頂到天花板得留個縫積灰,現在直接做到頂,換季的羽絨服、厚被子都能塞進去,是不是再也不用愁沒地方放東西?
最實用的還是小戶型,家裏有倆孩子的,以前小臥室只能擺張上下鋪,上鋪直起身子就碰頂,孩子爬上去都得貓着腰,連玩玩具的地方都沒有。
現在層高夠了,錯位牀安排上——一張牀離地面50公分,另一張錯開1米,上面還能留1米8的高度,孩子站着換衣服都沒問題,一間房當兩間用,是不是省了好多空間?
你說,這樣的房子住起來,是不是比以前那種“壓得慌”的老房子舒服十倍?以後買房不用再盯着“綠化率”“得房率”瞎着急,先問一句“層高夠不夠3米”,準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