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大家:生產日期也是科技與狠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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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品上都會印生產日期、保質期,參照這個日期限定,我們才能判斷它是否安全可用。

然而,生產日期里居然也藏着科技與狠活(貓膩),要不是相關行業從事者,一般人還真不見得知道!


事情的起因是,網友@小旭旭是做食品批發的,給大家發了真心忠告,對此,我也很好奇,所以就有了本期內容。

那麼本期,咱們就以半分享半揭祕的形式,來聊聊那些藏在生產日期上的「祕密」!

1、爲什麼食品的生產日期要買鋼印的,不建議買墨印刷的?

原因很簡單,因爲墨印能擦掉。

隨便在網上一搜,各種墨印日期擦拭方法都有,而且,用到的擦拭劑,也都是一些常見且成本不高的溶劑,這就造就了“犯錯成本”不高。


網友@蘇幕遮說,他暑假曾在月餅廠兼過職,所做的工作就是“擦日期”,把藥水擠在包裝袋的生產日期上,抹布一擦,字就掉了。

當時還傻乎乎的不明白爲什麼要做這些工作,甚至單純的認爲批次出現問題,現在再回過頭來想,全是貓膩,如果是鋼印,就擦不掉了。

網友@辣椒要不要,分享了一瓶自己買到的飲料,說實話,我第一眼還真沒察覺什麼異常,再仔細一看,活動截止時間居然是生產日期之前。

不能百分之百確定日期被更改過,但是在包裝上佔那麼一大塊地方做過期活動也明顯不合理,而這瓶飲料的生產日期,同樣是墨印。

當然,這些個例並不能一杆子打死所有帶墨印生產日期的食品,但是我們能做的是提防,遇到之後多瞅兩眼總沒錯,尤其是那些小作坊的墨印食品,能不買就不買。


再者就是買鋼印、激光印的,因爲鋼印日期只要打上去,基本沒有辦法更改,除非換包裝,相對來說成本高,造假的可能性就小,安全性就高一些。

2、過期的食品都怎麼處理了?

關於這點,我以前也很好奇,因爲有的食品雖然剛過期,但其實品質還是好的,自己家也經常遇到買的東西忘了喫,過期一兩天捨不得扔,最後喫了也沒見有任何不適的情況。

所以,也會順理成章的懷疑,那些工廠大批量回收的過期食品都怎麼處理了?

其實,合法的處理方法,不止有銷燬,還有回收再利用。

銷燬好理解,就是一旦商品過期,由公司回收,再交給專業的公司進行物理破碎、化學分解等,以防止過期食品再流入市場。

但是,這裏面有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就好比裝修垃圾一樣,明明都是花錢買來的,最後還要掏垃圾清運費。

難免有一些不合規的公司,或者公司裏面某個徇私舞弊的人,它會選擇將這些產品低價賣出,再修改日期,重新流回市場的可能。

網友@兜兜說,表弟是做零食供應生意的,要不是他說我還真不知道,很多零食供應會按照日期分價格檔位,最臨近日期的最便宜。

有的人批了臨近日期是回去擺攤了,而有的是擦掉日期重新噴印,然後放在網上賣。

這也就說明,網上是食品監管的重災區!

網購到的三無商品

網友@何氣生財,ktv也是過期食品的潛伏區,因爲裏面燈光昏暗,很少有人注意這個,大家知道了一定要記得查看哦。

然後是回收再利用,並不是所有的食品過期都不能用,比如,過期的麪包可以用來製作麪包屑,過期的牛奶可以用來製作酸奶或乳酪。

牛奶+檸檬做奶酪

還有一些過期食品會被回收作爲再加工的原材料,比如過期的果汁和麪粉可以變成新的產品,減少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但這一回收利用,會有嚴格的審批流程,並不是所有廠家和貨物,都有此閉環流程運轉。

在各類食品中,保質期短的糕點類,真的值得所有人提防!

有包裝的,拆袋變成散裝售賣是一種方式(我一直以來都接受不了超市散裝堆頭的食品,灰塵除外,經常看見有人用手捏,而且噴嚏、頭屑想想都膈應);

跟現烤散裝還不希望,不知道散了多少天

還有到期統一丟進攪拌機,加入豆沙、花生、芝麻做成餡料,然後再做成各種餡餅的是另一種;

再下來是月餅,網友@北河說之前有個大姐在月餅廠幹過,麪包、零食、麻花等,她們廠收回去烤乾,壓碎,再製作成月餅,以至於他家人從來都不喫月餅。


當然,這些都是小作坊的違規操作,但是我們得知曉,有這些操作,購買時才能更好的挑選。

3、遇到違規操作或日期不明或的食品怎麼辦?

首先給大家普4條法:

一、《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明確規定,虛假標準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五)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兩個生產日期

二、《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4.1.7.1條明確規定“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如存在篡改情形(兩個生產日期+有一個可能是篡改的),應當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向消費者賠償1000元。

三、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規定,應清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日期標示採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形式,應標示所在包裝物的具體 部位,日期標示不得加貼、補印或篡改。

兩個日期,黑色是補印的

四、《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中也早有規定,預包裝食品包裝物或包裝容器最大表面面積大於35c㎡時,強制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於1.8mm

這4條法,告訴我們:

首先,一旦我們遇到有篡改、遮擋生產日期的廠家,是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投訴的,也是通過自己的力量,爲食品安全事業做一份貢獻;

生產日期模糊

然後,關於生產日期不清楚,也要明確一個概念,並不是只有消費者看不清日期食用後造成嚴重後果才違法,而是本身印刷模糊不清,就已經違反了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同樣可以投訴。

再者,當遇到這些情況,也可以向商家索賠,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寫到最後

雖然藏在生產日期裏的科技與狠活,只是食品安全中很小的一個部分,但是食品安全無小事。

只有我們懂這些其中的“貓膩”,才能規避到可能降臨到自己身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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