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餘省份將人工耳蝸納入醫保,最高報銷比例可達90%
受訪專家:浙江省人民醫院耳鼻咽喉科主任醫師 吳祖良
環球時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張炳鈺
據央視新聞報道,目前,海南、上海、浙江等我國10多個省份、直轄市已陸續將人工耳蝸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最高報銷比例可達70%~90%。
報道稱,我國約有2780萬聽力殘疾人羣,植入人工耳蝸是目前有效使全聾患者恢復聽力的醫學手段。耳聾給患者的生活、交流、學習、工作帶來巨大的麻煩與痛苦,長期下去智力及心理健康都會受到極大影響,甚至逐漸被隔離於社會之外。然而人工耳蝸動輒數十萬元的醫療費用讓不少家庭望而卻步,將人工耳蝸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可惠及衆多耳聾患者及家庭,對於患者的語言學習和社交活動具有重要意義。
浙江省人民醫院耳鼻咽喉科主任醫師吳祖良在接受環球時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採訪時介紹,人工耳蝸的作用原理是把外部言語及聲音的聲能通過言語處理器轉換成電能,刺激耳蝸毛細胞來產生聽覺。該裝置主要由頭部內植入電極和外部言語處理器兩部分組成,體外部分外形與助聽設備相似。
相比助聽器可治療中度及部分重度耳聾、起到聲音放大的作用,人工耳蝸可在臨牀上用於治療重度、極重度耳聾及全聾患者,幫助患者恢復或重建聽覺功能。使用後患者可接收到正常交流狀態下的語言和音樂聲音。
人工耳蝸於上世紀80年代由澳大利亞團隊研發問世,90年代末傳到國內。目前國外進口產品價格爲20餘萬元/只,國內有上海力聲特和杭州諾爾康等公司研發生產,價格不超過10萬元/只。
吳祖良談到,耳聾在醫學上分爲語前聾和語後聾,採用人工耳蝸的治療時間較早爲宜。語前聾大多爲先天性失聰,患者的耳聾問題發生在言語發育之前,該類情況若進行人工耳蝸治療,最好在6歲前進行,超過14歲後再作干預則患者很難重建言語系統;語後聾爲患者已經有了發育完善的言語功能後,再發生聽力喪失,這時使用人工耳蝸治療,經過一段時間的適應期即可。此外,根據病變部位不同,耳聾又可分爲傳導性耳聾、神經性耳聾和混合性耳聾。人工耳蝸治療一般用於神經性耳聾,傳導性耳聾不建議採用。吳祖良提醒,並非所有耳聾都適宜使用人工耳蝸進行治療,臨牀醫生會根據患者具體情況選擇適宜的治療手段。
之前,由於費用高昂等因素,我國人工耳蝸植入比例偏低,據瞭解每年植入數量僅爲5萬例左右,佔聽力障礙患者總數不到2‰。10餘省份將其納入醫保後,大大減輕了患者家庭的經濟負擔,治療費用可最低降至幾萬元,提高了治療的可及性。9月份,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顏清輝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醫保部門將大力推進醫藥集採擴面提質,計劃將人工耳蝸等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集採範圍。舉措正式實施後,有望爲廣大耳聾患者帶來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