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藝人何韻詩等5人上訴被駁回!此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並遭判罰款
反中亂港分子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和何韻詩,被票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指他們在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作爲“612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爲基金註冊。5人均爲基金的信託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並遭判罰款。
5名反中亂港分子就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3日頒發判辭,正式駁回上訴。
來源丨@大灣區之聲
編輯丨錢家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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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反中亂港分子就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3日頒發判辭,正式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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