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長得帥,殺人犯被全網求情
我們經常說,這是一個看臉的時代。
誰也不能否認長着一張好看的臉確實能給生活帶來不少便利。
找工作面試的時候可能會被優先考慮,談對象的時候更受異性歡迎,哪怕是陌生人都會莫名對你溫柔一些。
但,誰能想到,因爲長得帥,殺人犯也能成爲「頂流」。
路易吉,一個本年度末全球熱搜當紅人物。
果然,還是李秀滿說得對啊。
讓最漂亮的孩子站中間顯得整個團都好看了。
他現場逮捕的照片,不知道的還以爲在拍美劇呢。
每一秒都是電影級別的畫面,一臉正義感,根本不畏懼死亡。
爲什麼囚服能穿成愛馬仕的感覺,令廠長百思不得其解……
原來時尚的完成度就是靠臉。
就連手銬在他手上都像是新款手鍊。
由於太過火爆,押送他的人,爲了出片,也是狠狠打扮了一番。
西裝,領帶,皮鞋,樣樣不落。
而主人公路易吉更是穿上了紅色限定款毛衣,是要祝我們聖誕快樂嗎?
路易吉到現在爲止,一張醜照都沒有,真是帥得毫無死角。
庭審照片也是被拍出了見面會的感覺。
他在外網已經火到什麼程度了?
就連酒吧裏都是放的他照片,DJ帶領着人們在狂歡。
國內更是一片倒的稱他爲英雄。
他錯哪了?他一定是有苦衷的!!他錯在沒娶我……
殺人兇手成頂流?
這世界終於癲成了我不認識的樣子。
他明明是殺人犯,按照常理,他應該被送上法律和輿論的審判臺。
但現在,他不僅沒有被唾棄,甚至被網友們捧爲“當代羅賓漢”“新蝙蝠俠”“性感的CEO射殺者”。
大家都稱這是年底最佳照片top,他明明出身優越,精英教育,天賦異稟,有着美好的未來。
他是爲了正義,但採取非法手段。
身爲資本家繼承人,卻幫助窮人對抗資本,所以網友稱他爲俠義之士。
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麼,還在審判中,但他殺人是事實。
對犯人的同情,甚至是包容,從古至今並不少見。
美國男孩赫林因超速駕駛撞死一對母女被判24年後,不少美國網民都在社交媒體上公開爲他求情。
原因就是——“他太帥了”!
甚至有人從他眼裏看到了悲傷,懇求給他一次機會。
日本殺人犯布橋達也在殺害英國22歲女教師後,畏罪潛逃,多次整容逃避追捕。
警方足足花了三年的時間才把他逮捕歸案。
最令人疑惑的是,落網後,他竟因一張被捕照走紅,吸引了超過數十萬的人在社交媒體上爲他做無罪辯護,稱他爲“日本最帥犯人”,“逃亡王子”。
更有甚者,跑到法院外爲市橋達也應援,說要給他生孩子,喜歡他,支持他,還爲他設計了漫畫人物形象。
國內也有一位被稱爲最美殺人犯,她叫楊暘,是一個美麗的空姐。
她被抓到後,就連警方都直呼可惜。
因爲感情,她被渣男騙,做小三,還被他一絲不掛的拍照,兩人不斷糾纏,最後手刃情人,反殺渣男。
她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在服刑期間,她積極改造,憑藉着出類拔萃的外貌優勢和自我努力,成爲了監獄裏的文藝積極分子,後來死緩改無期,無期變有期。
2001年入獄,想必現在已經出來了。
直到現在,也有人爲她感到可惜。
不僅是現實中的殺人犯,影視劇中「共情美貌罪犯」更是氾濫。
不怕反派壞,就怕反派帥,變態殺人狂,病嬌,斯文敗類,多重人格都是正中大家喜好。
打開視頻,滿屏彈幕喊老公。
只要反派長得好,三觀跟着五官跑。
可這,終究不是我們美化殺人犯的理由。
不可否認,影視劇中那些立體,複雜的反派角色,常常以其獨特的魅力吸引着觀衆的目光。
可影視終究是虛構的藝術,它允許我們在安全的距離內探索人性的陰暗面,但無需承擔任何現實後果。
對演員來說可以是突破,但是在現實中,雖然顏值高,但暴力殺人絕不是可以被美化的事情。
長相從不是任何人也爲所欲外,違法犯罪的資本。
帥和犯罪是兩件事。
不能因爲帥就讓他免除罪行,也不能因爲犯罪就直接否定他的顏值。
帥是事實,犯罪也是事實。
“顏值即正義”,這本來就是一句玩笑話而已,可一旦在現實裏真這麼幹了,那後果相當可怕。
不管是調侃還是起鬨,每一句求情實際上都是在鼓勵犯罪。
別再美化他殺人犯了,不管出於什麼原因,他們都傷害了人。
世上沒有感同身受,你在求情的同時可想過那些受害者的家屬看到,心裏會是什麼滋味呢?
人性最大的善良,是“換位思考”。
你沒經歷過,不代表事情不存在。
不要因爲自己生活在陽光裏,就忘記黑暗。
不要因爲自己幸福,就無視別人的苦難。
如果那個受害者是你。
你還會考慮殺人犯是否帥氣,美麗嗎?
別一邊喊着要追求正義,一邊卻去推動罪惡。
更不要自己遭受迫害時不依不饒,可別人有同樣遭遇時就突然大度起來,搞雙標那一套。
雖然同情一個人本質上並沒有罪,但縱容罪犯,甚至扭曲社會價值觀卻是錯誤的行爲。
不管殺人犯背後有著怎樣可悲的故事,殺人這件事是沒有社會能輕易接受的,每個人也要爲自己的選擇而負上責任。
什麼時候你會對一個惡人動了惻隱之心?
當然,惡人當然有辯解的權利,自有他們的律師。
《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王赦替“無差別殺人犯”李曉明辯護,就像他所說的那樣:
“他真的該死,他殺了人就應該死,可是不代表,民主法治就要跟着一起陪葬。”
廠長並不是想替殺人犯辯解,無論他是出於什麼目的殺人,是爲了正義還是泄憤,是英雄還是人渣。
這都不是我們該關注的重點,在這個時代,默認看臉的狂歡仍在持續,美醜絕不是判斷對錯的唯一標準。
希望我們的社會,不要真的“娛樂至死”。
因爲在司法體系裏,如果讓輿情判案,那實在是太過荒唐,荒謬。
如果讓輿論影響了法治,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因爲你下一次不敢保證,輿論不會被有心之人利用。
記住,不管殺人犯有多十惡不赦。
都不應該由輿論代替法律去審判。
記住,惡魔是會裝扮成天使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