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人被沖走後續:通報已出,律師發聲,主辦方恐“底褲”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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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鹿鳴

編輯 | 孫大聖


不幸的消息還是傳來了!

6月4日,針對2名驢友在浙江台州石人峽被大水沖走失聯的事情,台州當地應急管理局發佈了情況通報。

根據通報可知以下信息:

1. 搜救區域自然環境複雜,地勢陡峭、水流湍急,給救援工作帶來了較大的困難。

2. 2名失聯驢友已於6月4日上午10點多被搜救人員找到,但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

3. 目前,善後相關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看到這個最新消息,萬千網友心痛不已,惋惜不已,在大家看來他們原本都可以存活下來。

從網傳的3分多鐘現場視頻中可以看到,一羣驢友要橫渡石人峽的某個溪流,他們借用一條繩索橫渡。

視頻中有一名紅衣男子和一名揹包女子正在溪流中前行,然而很快揹包女子重心不穩,被大水衝倒,見此情況,紅衣男子上前施救,也被大水衝倒。

後來經過一番折騰,紅衣男子情況好轉,他便伸手去拉揹包女子。

但很快形勢發生鉅變,他們再次被大水衝倒。

緊接着,繩索斷裂,他們被大水沖走,消失在水波之中。

看着這樣一個令人揪心的視頻,網友們都認爲他們原本可以活下來,大家都認爲他們犯了很多錯誤。

錯誤一:遇到急流,他們應該原路返回或者走遠路繞過去,而不是直接冒險涉水。

錯誤二:他們的裝備不齊全,連橫渡用的繩索都不是專業的繩索。

錯誤三:不應該2個人一起過,應該讓紅衣男子先過去,這樣他們的生存機率大一些。

錯誤四:在岸邊拉繩的草帽男不應該出現一次拉緊繩子一次松繩子的行爲,以至於救援情況惡化。

相對於網友的熱議,戶外專家對這次悲劇發生的原因說得更加專業。

戶外專家王英頡直言這羣驢友在天氣、線路、橫渡方式、繩索、攜帶裝備以及應急預案多個方面都沒做好。這起事故中,從組織者到失聯者,再到畫面中的施救者,都缺乏基本戶外自救常識,多環節的錯誤疊加,導致了目前這一結果。

其中最明顯的錯誤就是他們橫渡時只有保護繩,沒有牽引繩,以至於形成了令人恐怖的“死亡V字”局面。

如果想破局,就需要將繩子的一側鬆開,從單側往上拉,這樣做可能還有一線生機。

但在這場悲劇事故中,顯然當時在場的人都沒有想到這麼做。

如今,隨着2位驢友的遺體已經找到,大家也很想知道他們的身份,知道後續會有怎樣的賠償。

根據目前媒體的報道和知情人的爆料,2名遇難驢友的身份已經曝光。

紅衣男子是這次石人峽戶外活動的領隊,他是寧波知名的戶外博主,擁有豐富的經驗。

紅衣男子的網名叫“萬萬沒有想到”,圈內人都稱呼他爲“萬萬”,而萬萬的真實姓名是章某某。

章先生出事後,有媒體採訪了認識他的人,他們都稱讚他負責任,有擔當。

而揹包女子也來自寧波,是一名戶外運動愛好者。

如今隨着他們出事,很多網友好奇石人峽方面會不會進行賠償。

在筆者看來,沒有可能性。

根據媒體披露的信息可知,石人峽是一個爛尾的荒廢景區,當年因爲開發商資金鍊斷裂,這個景區也就沒有建成開放,也沒有對外賣過門票。

這也就是說,石人峽背後沒有所謂的景區管理方。

2名遇難驢友家屬想要一些賠償的話,找不到所謂的石人峽景區管理方,最多到時候相關部門給予一些人道主義賠償。

雖然,遇難驢友家屬無法找相關部門賠償,但這次活動的主辦方恐怕“底褲”都要賠光。

根據媒體已經扒出的信息,這次出事的2人來自寧波某個戶外組織主辦的活動。

雖然該主辦方在活動介紹中寫了免責聲明,但律師稱主辦方不能完全免責。

律師稱此次事故,2名遇難驢友承擔主要責任,但主辦方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次要責任,具體責任比例劃分可以由雙方協商或由人民法院確定。

律師還透露對於此類案件,法院都傾向於部分支持賠償請求。

這也就是說2名遇難驢友家屬如果真的向主辦方索賠,主辦方“底褲”都要賠光。

從目前媒體披露的信息看,此次活動的主辦方似乎實力並不強。

爲什麼這麼說呢?

因爲媒體注意到該戶外組織並沒有註冊公司,公衆號也是個人建立。

估計,遭遇這樣不幸的事情,主辦方已經徹夜難免。

作爲關注此事的一員,筆者想說的是賠償再多的錢也無法挽回2條人命。希望大家在進行戶外活動時一定要注意安全,時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希望大家都能平安歸來。

最後,希望看到此文的讀者珍惜眼前人,擁有順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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