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裂!女子結婚37年被告知還是未婚,丈夫的合法妻子竟是弟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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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培樹

編輯 | 孫大聖


萬萬沒想到,現實生活中竟然會發生這樣離譜的事情:結婚37年,卻發現自己還是未婚,丈夫的合法妻子是弟媳婦。

4月4日,一則視頻引發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據悉,此事發生於河南焦作,當事人是孔女士,她表示自己已經與丈夫結婚37年了,兩個人還有一個孩子。

雖然多年前,她不小心弄丟了跟丈夫的結婚證,但她並沒有着急去民政局進行補辦,畢竟結婚證一般只有離婚的時候才能用得上。

因此直到去年12月,因爲領取獨生子女補貼需要結婚證,孔女士才發現了這個荒謬的事實。

當時她本想着先補辦一個結婚證,再領取補貼,可民政局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她還是未婚,而她的丈夫是已婚,她丈夫的結婚登記對象還是弟媳婦。

得知這個消息後,孔女士又是傷心,又是憤怒。

她傷心的是,自己跟丈夫一起生活了37年,如今卻連個名分都沒有。

憤怒的是,丈夫竟然做出如此醜事,竟然偷偷揹着她跟弟媳婦領了證。

面對怒不可遏的孔女士,孔女士的丈夫連忙開口爲自己辯白,他說自己也不清楚這是怎麼回事,自己也絕對不會做出對不起妻子的事情,更何況是跟自己的弟媳。

接着,他又拿出了戶口本,說戶口本上明明白白地寫着他是戶主,孔女士跟他是夫妻關係。

見丈夫的神態語氣不像說謊,又有戶口本爲證,孔女士心下稍安,於是她聯繫了記者,希望記者能幫她查明真相。

記者介入後,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終於向孔女士吐露了實情。

原來這事都是孔女士丈夫的弟弟搞的鬼。

弟弟結婚的時候,民政局還沒有普及電腦辦公,一切都只能靠手寫。

結婚時,只要提供身份信息並簽署一份法律承諾書,就能辦理結婚證。

由於弟弟結婚時沒有到法定年齡,便偷拿哥哥的身份證與自己的媳婦登了記。

後來爲了糾正這個錯誤,弟弟又用自己的結婚證與媳婦離婚又結婚,可憐孔女士和她的丈夫卻要爲弟弟的錯誤買單。

至此,一切終於真相大白。

既然原因已經找到了,那接下來便要解決問題了。

照理說,出現這種情況,民政局也有一定的責任,所以當場給孔女士和她的丈夫補辦一個結婚證也是情理之中。

不過工作人員卻表示孔女士必須先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同意之後,才能給她辦理。

即便如此,孔女士還是樂呵呵地向工作人員表示了感謝。

此事曝光後,網友們議論紛紛,大家普遍認爲民政局的做法太不通情理太折騰人了,這麼清楚明白的事情,還非讓孔女士他們去向法院申請。

與此同時,網友們也分享了他們的離譜經歷。

一位00後的網友表示,自己的名字叫芳怡,結果工作人員登記成了芳姨,瞬間成了60後。

另一位網友的年齡則被登記錯了,她是89年出生的,戶口本上寫成了39年,不知道的還以爲她比她爺爺還大。

不得不說,這些網友都太難了,明明不是自己的錯,卻不得不承擔後果。

希望以後負責登記的工作人員都長點心,做事不要這麼馬虎,不要再出現類似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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