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塞內加爾被判負不公平,他們沒有“完全退賽”
非足聯裁定塞內加爾隊在非洲杯決賽中以0-3的比分告負於摩洛哥隊的決定,引發了廣泛爭議,尤其是在法律層面。埃及法律專家穆罕默德-比奧米對此發表了看法,他在接受阿拉伯媒體winwin採訪時,對該決定進行了詳細解讀,並批評了在此事件中適用規章的方式。
比奧米認爲,從他的角度來看,申訴委員會關於非洲杯決賽事件的決定是不公正的。他在接受“winwin”頻道的獨家採訪時解釋說,賽事規章,特別是其中的第82條和第84條,規定了在球隊退賽的情況下,可判定該隊以0-3告負。但他強調,比賽中發生的情況不能被歸類爲“完全退賽”,而只是賽場內的一次臨時狀況。
他解釋道:“要判定一支球隊退賽,該球隊必須離開賽場長達15分鐘,這是裁判給予球隊返回賽場、避免被認定爲退賽的寬限期。而在非洲杯決賽的案例中,並未發生這種情況。”
他接着說:“實際情況是,球隊進場參賽,發生了抗議,然後暫時離場,之後又重新返回。因此,這不構成完全退賽,而是部分退賽,並且比賽在那之後正常完成了。”
他補充道,比賽最終完賽是法律上最重要的因素。他說:“比賽在賽場內自然結束,這比任何事情都重要,因爲足球的根本在於賽場上發生的事情。”
比奧米指出,該決定存在明顯的法律漏洞,並確認塞內加爾足協有權在21天內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
在回答關於體育仲裁法庭作用的問題時,他解釋說:“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不僅審查申訴委員會的決定,而是會全面審視整個案件檔案。因此,如果能證實規章適用存在錯誤,該決定很有可能被撤銷或修改。”
他強調,所發生的事件尚不足以構成完全退賽的處罰,並補充道:“球隊回來了並完成了比賽,因此不能對其適用完全退賽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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