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又出新規!新增過橋轉會規定
今天,中國足協發佈了新版本的《中國足球協會球員身份與轉會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其中新增了過橋轉會規定。
截圖自中國足協官網
過橋轉會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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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俱樂部或球員不得參與過橋轉會。
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同一球員在16周內發生兩次連續的轉會(無論是國內轉會還是國際轉會),將推定相關各方(俱樂部和球員)參與了過橋轉會。
中國足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可對違反本條款的俱樂部作出處罰。
過橋轉會的核心規則在於16周的冷卻期,旨在防止球員頻繁流動和俱樂部濫用轉會機制。國際足聯規定,球員在完成一次轉會後,必須等待至少16周才能參與另一次轉會,否則交易將被認定爲過橋轉會並面臨制裁。
這一規則主要針對規避行爲,例如通過第三方俱樂部轉移經濟權利或逃避青訓補償,從而維護轉會市場的穩定性和公平性。
延伸閱讀
過橋轉會(Bridging Transfer)是國際足聯規則中明令禁止的一種轉會行爲,指球員在連續16周內完成兩次轉會(無論國內或國際),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相關俱樂部和球員均被視爲參與違規。
來源:中國足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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