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界】沒有打中命門的舉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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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2023年亞運會上爲國家隊在女子12人龍舟200米、500米、1000米直道競速賽上獲得三枚金牌的王莉,實名舉報了雲南省松茂體育訓練基地負責人範某文向其索要15萬元獎金一事。

因爲索要獎金未成,王莉在實名舉報時,表明了自己受到了各種報復,包括邊緣化和禁止訓練。王莉還在多個公共場合被公開羞恥:被指責爲愚孝(王莉將工資卡交給父母,無法把錢給索要錢財之人)、不知感恩;私下被要求離開訓練基地;被以“受傷無法參加訓練”爲由上報個人資料、無法參加比賽後,甚至還進入退役程序。

王莉還舉報了訓練基地存在着體罰的狀況,在其發佈的照片中,有一張兩人跪地,一人坐在沙發上觀看的照片。王莉舉報的核心內容,包括了“範某文濫用職權、欺壓運動員,存在作風問題,玷污了體育精神和組織形象”,她懇請上級部門徹底調查。

王莉舉報一出,引起網絡間一片譁然。大部分人選擇相信王莉的舉報內容,這是衆人憑藉着自身對社會運行邏輯而做出的是非判斷。我們將對這一事件以及背後隱藏的故事,進行一一解析。

沒有打中命門的舉報信

在一切事實沒有查清楚前,舉報的內容即存真也可能存僞。意思是可能是假的,也可能是真的。

那你也許會問,有沒有可能半假半真呢?

不排除。比如說那張展現體罰和下跪內容的照片,這張照片往壞處說,是標準的體罰和奴隸他人。往好處說呢,這是兩人因爲自己的錯誤而向別人懺悔!

你看,不同的角度觀看事情,能產生對立的結果。所以,解讀者的態度非常重要。

如果王莉舉報的內容是假的,那麼她需要承擔“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民事訴訟,“尋釁滋事”的罪名,也能壓到她的頭頂。

但大部分人選擇相信王莉,因爲一位千禧年後出生的女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00後,賭上一生的命運,只是爲了給自己所承受的不公爭上一口氣,再加上她的舉報內容,對於很多擁有足夠生活經驗的人來說,能夠感受到同爲弱小者在無助時的吶喊。

但站在法律及舉報的角度來看,王莉的舉報信沒有擊中命門。

首先,索要15萬獎金是一個非常難以界定的事實。從舉報的內容來看,舉報15萬獎金更多的是兩人私自的對話,以及公衆場合上的混淆目的的施壓,如果沒有錄音的話,這個索要15萬元獎金的事實,將很難被認定,也就是說,王莉舉報的內容,更像是線索。

王莉認爲自己受到了一系列不公平的待遇,認爲這些不公正待遇的源頭就是“沒有上交獎金”。但是,你如果沒有一手的錄音證據,這一切都很難成立。她在舉報上採取了一種“經歷證據”的方式,通過個人所受到的待遇,來推斷出“被索要獎金未果形成的不公”這一事實。在證據鏈上,不夠完善。

另外,索要15萬獎金(假設是真的),不是一個典型的非法索要“他人財物”的行爲,因爲獎金的分配在中國體育界是一個難解之局。在過去的三十多年裏,除了廣東省,以及劉翔與孫海平這對徒弟與師傅,很多人都爲獎金分配鬧得一身灰。而且,即使你有索要15萬獎金的錄音證據,你有證據說這15萬就是落入索要者一個人手裏的嗎?

索要者可以做出各種解釋,他要把獎金分配給團隊,甚至分配給那些他平時呼來喚去的基地清潔工,沒錯,他可以呼來喚去清潔工,但是他突然覺得,你的獎金應該分配給清潔工一份,他的主觀意願只是爲了分配你的獎金,而不是主動索取賄賂。

王莉的舉報存在着這樣的命門,她的舉報更像是提供了線索。

通過線索找證據

我們會發現,舉報者王莉並不是個擁有足夠社會經驗的人。她也缺少足夠的幫助,因此舉報更像是一種吶喊。

但是,我們要相信各級部門是公正的。

王莉列舉的證據,如果是真實的,那都是她事後受到傷害後,覺得可以被當作證據使用的細節。

比如她舉報的作風問題,顯然沒有收集到足夠的證據,而只是提供了線索。

若是被舉報對象只是在訓練中態度不好,出現對他人的污辱性言詞,也是一種作風問題。但這種作風問題,即使真實發生了,也只能對被舉報者進行批評教育。因爲這屬於方法問題,而不是作風問題。

如果是那種觸犯了黨紀的作風問題,你舉報的內容就必須實在,比如他與誰誰之間存在着各種關係,有沒有實際的證據,等等。

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而線索又中斷了。那麼王莉可能面對的結果是,對於她身上發生的種種不公平,追溯到最後的結果是,這一切可能是因爲程序失誤產生的,而非個人主觀意願。哪怕你我心裏清楚,都沒有辦法。

所以,我們呼籲,如果王莉說的是假的,請用最嚴厲的法律制裁她,如果她說的是真的,請把她的舉報當作線索。只有順着線索,才能找到真正的證據。

最好的獎金分配製度:教練專項獎

在三十餘年前,中國女子中長跑的品牌“馬家軍”,爆發了十幾名隊員出走的事件。十幾年後,“馬家軍出走”事件中的主角——主教練馬俊仁和自己的昔日弟子們,在電視臺的錄音棚裏相聚。

在見面中,雙方“相逢一笑泯恩仇”。而且雙方都說,當時事情的矛盾焦點不是獎金的分配,而是管理的高壓所制。

這是客套話。因爲管理的高壓,正是教練爲了塑造至尊無上的父親般的地位和感覺,甚至要讓自己的弟子們對他產生神般的感知;然後,這位父皇才能去談獎金的分配。

也就是說,教練對弟子們高壓的管理,就是爲了讓弟子們無條件的服從,而無條件服從的最終目的,就是由教練能對獎金進行徹底的分配。

一名單項體育的運動員,他可以獲得多少獎金呢?以頂尖的蘇炳添爲例,他在2021 年東京奧運會獲得男子 100 米第六名,收到國家體育總局、廣東省政府獎勵兩份獎金,還有某運動品牌贊助獎金 80 萬元。

廣東省體育賽事獎金分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運動員、教練員獎勵實施辦法》(體人字〔1996〕314號)爲基礎,並參照省級專項獎勵方案,如《廣東省有關人員參加奧運會獎金獎勵辦法》等。12 各地市則各有細則。

據說,廣東省政府給蘇炳添的獎金是頂格,即奧運冠軍外加打破世界紀錄的獎金標準,因爲他打破了亞洲人在奧運會上的百米跑名次。此外,教練的獎金是單列的。在省一級,教練員獎金與運動員獎金相同金額。

市一級的各有不同。珠海市的標準是教練員給予獎金,爲運動員獎金的50%;陽江市是按照1:1的比例同時發放教練員與運動員的獎勵。

以50萬爲基準,如果按照珠海的標準,蘇炳添的教練獎金額爲25萬元,如果按照陽江的標準,那麼教練員的獎金額爲50萬元。這兒只是舉例。

此外,教練員單項獎還與教練員所帶弟子的時間掛鉤。兩年以上,實行百分百獎金;1年至2年間的時間,實行80%獎金;6個月至12月間的時間,實行50%獎金。

這樣大家都舒服了,有了教練員單項獎金,教練員這時就不會去分配運動員的獎勵,他只需要保護好他的弟子就成了。

所以牽扯到獎金的分配,用條例與法規去決定是最好的。但不是每個省份都像廣東那般擁有豐厚的經濟實力,能給教練員開出專項獎。如果沒有教練專項獎,教練的獎勵就必須從運動員的獎金中提取。

控制與失控下的獎金分配者

很多運動員在獲得我國的職業運動員身份前,都是一個苦練體育的孩子。成爲職業運動員後,他獲得了一個有機會獲得各級冠軍、成爲聚光燈下的主角的機會。

他們中的絕大部分人思想非常單純,因爲單項體育本來就是重複着動作,利用不斷重複的動作讓身體的運動機能得到提高;他們與父母的溝通即缺少時間,也缺少話題。因此教練在某種程度上,同時要擔任兩種身份,教練與父母。

這就讓教練對自己的弟子擁有超強的控制力,如果遇到不聽話的怎麼辦,根據以往的新聞來看,“強行壓制合理需求”就是最好的方法。像馬家軍爆出的所謂禁止談戀愛和社交,其實真的屬於小意思,而且算是溫柔的。

從最初重複機械動作般的訓練者,到衝擊冠軍,在這些孩子們的心裏,教練是給予最多的人,因爲運動員其實是與外屆世界隔絕的,他們的社交本來就很狹窄。

站在控制者的角度,要讓被控制者完全聽控制者的話,就要讓被控制者明白,你的一切都是我給予的,我掌握了你的生殺大權。你的愛情,你的生活,你的榮譽,你的未來都是由我來控制的。

如果做到了這一切,一般來說,被控制者會在某一段時間裏非常聽話,但是人是在不斷地成長的,他終究會發現一切的根源。

在這種情況下,意謂控制者對被控制者進入到“失控”時間。這種情況在“父母與孩子”、“教練與弟子”間都常常會出現,即“控制”與“失控”兩個階段。

如果沒有這種情況,比如孫海平和劉翔這對師徒,那就證明一件事:孫海平從帶着劉翔訓練開始,孫教練就從來沒有想過要控制自己的運動員。所以,就沒有“控制”和“失控”這兩個階段。

話說回來。在沒有教練員單項獎勵的話,運動員的獎勵分配該怎麼辦呢?

雲南省在2011年印發《雲南省參加重大體育比賽成績獎勵辦法的實施細則》,規定教練員獎勵必須是從運動員獎勵中分配的,那麼王莉與松茂體育訓練基地是否有獎金分配的合同,如果有合同,那麼獎金的分配就按照合同來。

如果沒有合同,王莉也應該給予教練甚至一些基地的工作人員獎金,但是這個獎金的數額和發放的人選,是由王莉自己來決定。這一點很重要。

需要指出的是,雲南省松茂體育訓練基地的收入情況爲“財政拔款(2022年爲財政拔款,2025年爲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基地本身不具備創造經營收入的能力,也就是說,政府把稅收收入投入到訓練基地中,纔有王莉運動員身份。王莉不論是身份還是創造出來的成績,不是某個人創造或給予的。王莉是黨和政府培養出來的運動員。

體罰與契約精神

談了這麼多,相信大家對運動員獎金制度,運動員獎金分配、教練員獎金來源,如何在運動員獎金中分配教練員的獎金,已經有了自己的認識。

最後是關於體罰和契約精神的。

體罰是體育運動中必須被清除的一項不光彩的訓練手段。體罰的最終目的是爲了剝奪被體罰者爲人的尊嚴和身份認同,所有的體罰都是爲了讓被體罰者成爲奴隸,根本就沒有什麼“我其實是爲了你好”這種廢話。

所以,只要是體罰自己弟子的教練員,就不是一個能教育出心理和身體同時優秀的運動員的教練。你說,如果我的動作不標準,教練員罰我多做二十個動作,這算不是算是體罰。

不算。但是如果要求你用下跪,用喪失人格尊嚴的方式來爲自己的錯誤買單,就是體罰。包括打耳瓜,脫衣服,下跪等等。如果你在做二十個動作時,出現了身體即將受損的情況,教練寧可你受傷,也要你做完他要求的動作,這就是體罰。

還有你明明沒有錯,卻故意說你錯了,再對你進行喪失人格尊嚴的處罰。這是標準的心理和生理上的雙重體罰。

《三國演義》中,大家都對劉備借荊州看得滋滋有味。其實劉備借荊州就是一件典型的沒有契約精神的事,他是爲了強佔荊州,進而欺騙了孫權。誰是漢室正統並不重要,尊重契約才更重要。再說了,劉備奪得同爲漢室後裔劉璋的地盤,用的也是欺騙的手法

爲了美化“借荊州”這件違背契約的事件,《三國演義》中還安排了“關羽單刀赴會”的情節,其實真實的歷史中,是孫吳政權的魯肅單刀赴會與關羽會面,還把關羽說得啞口無言。

習慣於遵守契約,並且把制定契約當作一種合理的氛圍,可以在這種環境中,保護大部分人的利益。在運動員獎金分配中,習慣於賽前制訂契約,賽後執行契約,也能減少很多麻煩和憤怒。

最後,在王莉舉報內容真實的情況下,希望有關部門把舉報內容當作線索進行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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