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承認,全運會浙江U18男足關鍵戰存在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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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晚,中國足協公佈了裁判委員會評議組關於本賽季第三十一期(20251028期)裁判評議結果。其中,在第十五屆全運會競技足球項目男子U18組決賽階段,在浙江隊戰平山東隊的比賽中,浙江隊一個進球被誤判越位,此外還有一次點球被認定存在錯漏判。

圖自@中國足協

第一次誤判發生在比賽第55分鐘。浙江隊踢角球,之後傳中至對方罰球區內並頭球射門進球,助理裁判員舉旗示意越位,裁判員判浙江隊越位犯規在先,進球無效。

對於此判例,評議組一致認爲:

浙江隊頭球進球的球員,在本隊傳中觸球時並未處於越位位置,不是越位犯規,進球應有效。助理裁判員越位判斷錯誤,裁判員判浙江隊越位犯規、進球無效的決定錯誤。

第二次誤判發生在比賽第87分鐘。浙江隊在前場擲界外球,之後浙江隊50號隊員在對方罰球區內爭搶頭球並與對方隊員接觸後倒地,裁判員未判罰犯規。

對於此判例,評議組一致認爲:

在浙江隊50號隊員即將頭頂球時,山東隊隊員從側面對其實施衝撞犯規,導致其失去重心倒地,應判山東隊犯規並判罰球點球。裁判員決定錯誤,漏判犯規和罰球點球。

這兩例評議結果,雖然爲浙江U18隊“昭雪”,但已定的結局無論如何也無法改變。

對於正致力“重走長征路”的中國足球來說,裁判評議制度本身是一種進步,它體現了行業管理的透明度和糾錯決心。但這一制度本質在於對賽場公平的監督以及對裁判業務水平提升的督促,絕不能成爲錯漏判罰所倚仗的“保底機制”。

在中國足球發展的道路上,注重足球人口的普及、場地設施的建設、青訓質量的提升、相關賽事的開展以及職業俱樂部的發展固然重要,但是如何提升裁判專業技術和業務水平同樣不可忽視。因爲我們永遠不知道,一個判例的正確與否,一場賽事的勝與負,是否會產生“蝴蝶效應”,影響一位乃至一隊球員的未來發展。當裁判吹響的哨聲更加值得信賴,當競賽的公平環境得到充分保障,正處於“長征路”上的中國足球才能走得更好更穩。



體壇報記者:謝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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