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媒體質疑馬寧判罰:伊拉克球員破壞印尼反擊,僅被出示黃牌?
北京時間10月12日,在亞洲區世預賽第四階段的比賽中,印度尼西亞0-1不敵伊拉克,無緣晉級世界盃。賽後,印度尼西亞權威媒體發文,質疑主裁判馬寧在比賽中的判罰。
比賽第67分鐘,伊拉克後衛塔赫辛防守動作過大放倒羅梅尼,馬寧出示黃牌對其進行警告。然而,印尼權威媒體針對此次判罰提出了抗議。
文章內容
在2026年世界盃預選賽第四輪的比賽中,伊拉克球員扎伊德-塔赫辛在剷斷試圖發動反擊的羅梅尼時,並未被出示紅牌,這一判罰引發了廣泛的討論。爲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判罰呢?
當時比分仍然是0-0平,第68分鐘,印尼隊獲得了一次反擊機會。然而,就在球隊前鋒羅梅尼嘗試突破伊拉克防線的關鍵時刻,被伊拉克球員扎伊德-塔赫辛放倒。
塔赫辛當時處於伊拉克隊後防線上的最後一名防守球員位置,但主裁判僅向他出示了一張黃牌。印尼球員伊澤斯及其隊友立即對主裁判的決定表示了強烈抗議,不過主裁判始終堅持自己的判罰決定。
由此,關於這一判罰的爭議迅速發酵。多數觀點認爲,塔赫辛的犯規行爲直接破壞了印尼隊的進球機會,尤其是考慮到他作爲伊拉克的最後一名防守球員,這次犯規的影響顯得尤爲關鍵。
根據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IFAB)規則,這個問題的核心討論點是“破壞一次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不過,在IFAB的規則中,並未明確提及“最後一名防守球員”的身份問題。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最終的判罰決定權完全掌握在主裁判手中。根據相關規則,主裁判在做出判罰時,需要綜合考慮以下幾個關鍵因素:
- 進攻發起地點與對方球門之間的距離
- 進攻方向
- 球員繼續控球的可能性
- 犯規發生的位置及防守球員的數量
犯規地點處於中場附近,這一因素很可能成爲主裁判最終僅出示黃牌的重要考量依據。
根據IFAB的規則,還有兩種明確會被直接出示紅牌的情形:一是防守球員在比賽中故意用手球阻擋對手的進攻,無論手球行爲發生在哪個位置,實施手球的球員都將被直接罰下;二是球員在對方禁區內實施非爭搶球性質的犯規,例如通過拉拽、推搡對手,或在沒有觸球可能性的情況下故意阻擋對手前進等行爲,這類犯規也會導致球員被直接出示紅牌。
最終,塔赫辛還是在比賽的傷停補時階段被罰下場,原因是他故意肘擊凱文-迪克斯的臉部,領到了個人本場比賽的第二張黃牌。
【上咪咕獨家看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