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原深足總經理丁勇因個人受賄和職務侵佔被判12年,合併執行11年
北京時間8月1日,深圳記者程文莉透露,原深圳市足球俱樂部總經理丁勇因個人受賄和職務侵佔兩罪被判12年,合併執行11年。
記者程文莉微博原文如下
《皮特(指丁勇)判了》曾經在我漁(深足)一手遮天呼風喚雨、創造過單賽季瘋狂引援達19人的皮特,因爲個人受賄和職務侵佔兩罪被判12年,合併執行11年。
皮特是2023年1月初在俱樂部的總經理辦公室裏被湖北警方帶走的,俱樂部工作人員透露,當時警方讓他去一下西麗派出所做個筆錄,皮特很配合,等到上了警車後,就一路向北了,沒去西麗派出所。
一晃兩年多了,據說皮特已經在天津服刑了。
真的是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
我的微博裏記載了好多他的故事,不,是事故。爲此,我被少部分只有立場沒有是非對錯的球迷網暴過,被各種妖魔化。
三年前,有深圳隊球員和我說過,只怕皮特沒機會花掉那些黑錢。果真如此!所以,多行不義必自斃!
附圖,看看皮特擔任俱樂部老總時,是怎麼羞辱自家外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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