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網絡謠言,龍巖武平2人被處罰!
個別網民爲了博眼球通過虛構事實等方式擾亂網絡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近期龍巖武平公安依法查處2起散佈網絡謠言案例
案例回顧
近日,武平曾某某、徐某某爲博取眼球,先後在微信羣散佈 “武平有人打架,造成人員死亡” 的虛假信息,引發網友不實猜測,擾亂正常網絡秩序與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武平警方已依法對曾某某、徐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在微信羣內散佈虛假信息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故意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爲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武平公安”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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