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邱某、劉某、譚某等10人,因編造涉吉隆口岸泥石流災害網絡謠言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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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安機關持續推進“淨網—2026”專項行動,聚焦涉日喀則吉隆口岸泥石流災害網絡謠言亂象,依法打擊編造虛假災情信息誤導公衆、擾亂網絡秩序相關違法犯罪,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開展。近日,公佈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西藏昌都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邱某在某網絡平臺主觀臆斷、編造發佈“新聞說1400人遇難,實際之前有3000人失聯了”的謠言信息。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邱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二、西藏拉薩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劉某在某網絡平臺發佈“中國這邊已經死亡3000多人”的謠言信息。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劉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西藏拉薩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譚某在某網絡平臺發佈“日喀則吉隆口岸幾千人瞬間沒命了”的謠言信息。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譚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四、西藏拉薩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張某在某網絡平臺發佈“明明上千人沖走了,官方居然報道3人死亡,265人失蹤”“工作人員近200人,建築工人在500-600人,還有旅遊人員與過關人員,至少突破一千人了”的謠言信息。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張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五、西藏拉薩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潘某在某網絡平臺發佈“今天,泥石流淹沒了1000多人”的謠言信息。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潘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六、西藏拉薩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易某在某網絡平臺發佈“不算嚴重,可能死500個人左右、失蹤人口可能全部都死了”的謠言信息。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易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七、湖南湘西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周某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廣西沒完,西藏又來泥石流,聽說有上萬人死亡,不知道真假,官方還沒通告”“去年這裏就泥石流死了2-30個”“幾千有,這一波泥石流一個寨子就沒有了,不止一千”等謠言信息。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周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八、內蒙古呼倫貝爾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國某在某視頻評論區發佈“起碼得有上千人”的謠言信息。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國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九、江西南昌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楊某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失聯人數已上升至826人,令人無比痛心!”的謠言信息。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楊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十、重慶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網民楊某在某短視頻評論區發佈吉隆口岸泥石流不實死亡人數的謠言信息。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該楊處以行政處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一)故意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爲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信息來源:“西藏網警”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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