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辦法》實施有關事項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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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辦法》於2026年8月20日起施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其實施有關事項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1:如何申請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服務認證?

答:《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辦法》第八條規定:“鼓勵相關評估機構通過認證。評估機構的認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網信辦數據與技術保障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泰爾認證中心有限公司等認證機構,已向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數據安全風險評估服務認證規則》,相關認證機構將依據認證規則和有關標準規範實施認證。評估機構可向上述認證機構申請服務認證。

問2:重要數據處理者如何報送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答:《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重要數據處理者應當在年度風險評估完成後的20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向其報送風險評估報告。主管部門不明確的,向省級網信部門或者國家網信部門報送。”

下表爲國家和省級網信部門的聯繫電話,主管部門不明確的重要數據處理者可聯繫諮詢報送風險評估報告事宜。

來源:“網信中國”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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