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借我金鐲子撐門面,丟了後還我曾經買金鐲子的錢,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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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的時候也就是不到三萬塊錢,現在我賠你三萬,難道還不行嗎?”閨蜜有些生氣的對我說,“你買的時候就是花了這麼點,怎麼能按現在的價格來算呢?”聽了閨蜜的話,我真是無語了,生氣的掛了電話。

一週前,閨蜜給我打電話,說她要去參加高中同學聚會,但是又沒有拿得出手的首飾,所以想借我的金鐲子用一下。我當時也沒多想,直接讓她過來拿,結果參加完婚禮後她竟然告訴我金鐲子丟了!然後想要賠給我同等價格的錢,我以爲她說的是現在的價格,沒想到竟然是幾年前我購買的價格!

兩三年前,金價還比較低的時候,我用手頭的餘錢買了一個50克的金鐲子。當時想的是,如果金價上漲,就當給自己存錢了,如果金價下跌,就當是一個盤纏放着,需要的時候還可以換成錢。當時就是閨蜜陪我去買的,雖然買了之後我沒有戴過,但是她對我有個50克金鐲子的事清楚的很。

現在的金價已經翻了倍,一千多塊錢了,想要購買同樣克數的金鐲子也需要付出多一倍的錢。所以閨蜜現在弄丟了我的金鐲子,只想賠我當初購買的價格,也就是三萬元,但是我不願意啊!我購買金鐲子本來就是爲了理財,現在給我三萬塊錢,我能買到當初的50克嗎?

一下子虧了一半,我也不願意,但是我也不想影響我們之間的友情,最後我想出來一個好辦法:我們各退一步,折中一下,金鐲子漲價的那三萬,我們兩個均攤,也就是她給我4萬5就行了。我覺得這個方法是目前最好的方法了,畢竟我不願意賠錢,她也不願意多出錢。


我把電話打過去說了我的想法,沒想到閨蜜拒絕了,她堅持認爲應該按購買價給。她說:“你買鐲子也不是爲了賣,就是在家放着,所以爲什麼要按市場價賠錢呢?”看她不同意,我馬上改口說:“那好吧,我不要那4萬5了,畢竟我們是好閨蜜。”閨蜜一聽頓時高興了:“對呀,我們是好閨蜜,怎麼能讓錢影響我們的關係呀?”

我心裏冷笑一聲,說道:“你說得對,我們的關係不能讓錢影響,所以請你賠我一個50克的金鐲子吧,在哪裏買的什麼款式你都清楚,買了之後記得準時還給我。”話音剛落,對面傳來閨蜜氣急敗壞的聲音:“你這是敲詐!......”沒等她說完,我就掛了電話。


晚上的時候,有一個共同好友給我打電話,原來閨蜜託她來講情,希望還按4萬5進行賠償。我毫不猶豫的拒絕了,我曾經給過你機會,是你不珍惜,那就只能按原則辦事了!

過了一天,有人告訴我,閨蜜在背後說我壞話了,說我是吸血蟲之類的。我笑了笑,沒有說什麼,現在的我就等着她給我送金鐲子了,我也知道,這份友情到此爲止了!#頭條創作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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